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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府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

公孙龙是战国时期著名的逻辑学家。

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 守白 之论。假物取譬,以 守白 辩,谓白马为非马也。

他痛恨当时事物的名称与实际相脱离的混乱现象,鉴于君主囿于成见 取士 而名不符实的 守白 之论,他主张根据才能有专长而取士,于是假借事物来作比喻说明,与 守白 偏见抗辩,提出了 白马异于马 的命题。

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

所谓白马异于马的道理在于:称 白 是揭示事物的颜色,称 马 是揭示事物的形体。

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

事物的颜色不等于事物的形体,事物的形体也不等于事物的颜色。

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

当规定物的颜色时则抽掉物的形体而与形体无关;当规定物的形体时则抽象掉物的颜色便与颜色无关。现在,把规定颜色的白马与规定形体的马当作一回事,显然是不对的。

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

再进一步说,譬如要在马棚里找白马,恰巧没有,而只有黑色的马,这样,当然不可以答应说这里有白马,既然不能答应马棚里有白马,那么就是要找的对象没有了;既然要找的对象没有了,所以白马毕竟异于马。他想把这一逻辑道理推广开来,并根据这一原理来端正名实关系,从而统一天下的逻辑规范。

龙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

公孙龙在赵国平原君家中会见孔穿。

穿曰: 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

孔穿说: 我一向听说先生品学高尚,早就想拜您为师,只是未敢苟同先生 白马非马 的理论,敢请放弃这套理论,我便俯首甘拜为弟子。

龙曰: 先生之言悖。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尔!

公孙龙说:先生的话未免荒唐了,我之所以能出名,靠的正是 白马非马 这套理论哩!

今使龙去之,则无以教焉。

现在要我放弃这套理论,岂不等于叫我放弃教学?

且欲师之者,以智与学不如也。

而且要拜人为师的,总是因为智慧和学识不如人家吧!

今使龙去之,此先教而后师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

现在您叫我放弃自己的学说主张,这是先以教师自居,然后才想拜人为师。这种要当人学生却先摆出教师爷的架势。

且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

未免太荒唐了罢! 何况 白马非马 的论旨还是您先祖仲尼最先提出来的。

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亡归之矢,以射蛟口于云梦之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 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

我听说,当年楚王曾经拉着 繁弱 强弓,搭上 忘归 利箭,在云梦泽广野上射猎蛟龙犀牛等巨兽,但是不慎把弓弄丢了,随从们请求去把弓找回来,楚王说: 楚国的国王丢了弓,也是楚国的人拾到的,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仲尼闻之曰: 楚王仁义而未遂也。

仲尼听到这件事时便评论着说: 楚王似乎讲仁义了,但却讲得不到家!

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

应该说:人丢了弓,人拾到就是了,又何必限定是楚国的人呢?

若此,仲尼异 楚人 与所谓 人 。

由此看来,您的先祖仲尼是把 楚人 与 人 区别开来的!

夫是仲尼异 楚人 与所谓 人 ,而非龙 白马 于所谓 马 ,悖。

既然肯定了仲尼把 楚人 与 人 区别开来的主张,却反而反对我把 白马 与 马 区别开来的主张,这是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了。

先生修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学而使龙去所教,则虽百龙,固不能当前矣。

您既然信奉的是宗师仲尼的儒家学说,反而诽议仲尼所采取的理论宗旨;既又想跟我学习却又叫我放弃我的理论宗旨。这样,即使有比我贤能百倍的人,亦绝对没有办法能来当您的导师呵!

孔穿无以应焉。

孔穿答不上话来。

公孙龙,赵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孙也。

公孙龙是赵国平原君的幕僚,孔穿是孔子的后裔。

穿与龙会。穿谓龙曰: 臣居鲁,侧闻下风,高先生之智,说先生之行,愿受益之日久矣,乃今得见。

孔穿拜会公孙龙,便说: 鄙人住在鲁国,在下边久仰先生的声誉,羡慕先生的才智,钦佩先生的德行。老早想来受学承教,今天才有幸拜见。

然所不取先生者,独不取先生之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白马非马之学,穿请为弟子。

但是有点不敢苟同的是您那套白马异于马的学说而已,请您放弃的主张,我就甘拜为您的弟子。

公孙龙曰: 先生之言悖。龙之学,以白马为非马者也。

公孙龙说: 先生的话未免荒唐了,我的学问,就在于以白马异于马这个学术原则,要我放弃它,我便没有什么可教的了。

使龙去之,则龙无以教;无以教而乃学于龙也者,悖。

让我没有什么可教,而却要跟我学习,这就荒唐了。

且夫欲学于龙者,以智与学焉为不逮也。

况且想跟我学习,总是认为智慧与学识不如我把!

今教龙去白马非马,是先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不可。

现在却来教训我必须放弃 白马非马 的主张,这是先教训人,然后要拜人为师。这种先摆出教师爷的架势然后才要当人家的学生,太不妥当了。

先生之所以教龙者,似齐王之谓尹文也。齐王之谓尹文曰: 寡人甚好士,以齐国无士,何也?

先生用来教训我的东西,有点象齐王对尹文所谈的那样:齐王曾经对尹文说: 我很喜欢士人,可是齐国没有士人,这是什么缘故?

尹文曰: 愿闻大王之所谓士者。 齐王无以应。

尹文说: 想倾听大王所谓士的标准是什么?

尹文曰: 今有人于此,事君则忠,事亲则孝,交友则信,处乡则顺,有此四行,可谓士乎?

齐王一时说不上来。尹文接着说: 现在有这样的人,效劳君主很忠诚,奉侍父母很孝敬,结交朋友很诚实,对待乡亲很和顺,有这四种德行的人,可称为士了吗?

齐王曰: 善!

齐王说: 那太好了!

此真吾所谓士也。

这正是我所谓的士了。

尹文曰: 王得此人,肯以为臣乎?

尹文说: 大王如果得到这样的人,愿意任用他为臣下吗?

王曰: 所愿而不可得也。

齐王说: 那是我求之而不得的呀!

是时齐王好勇。于是尹文曰: 使此人广众大庭之中,见侵侮而终不敢斗,王将以为臣乎?

当时齐王提倡勇敢战斗,于是尹文便说: 假使这样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中,受到欺负而始终不敢搏斗,大王还肯用他为臣吗?

王曰: 钜士也?

齐王说: 嘻!这还算什么士人?

见侮而不斗,辱也!

遭受欺负而不敢争斗,多么耻辱!

辱则寡人不以为臣矣。

受人侮辱而不知羞耻的人,我是决不会用他为臣的。

尹文曰: 唯见侮而不斗,未失其四行也。

尹文说 虽然受到欺侮而不争斗,可是并没有失去这四种德行呀!

是人未失其四行,其所以为士也然。

既然没有失去四种德行,那么人并没有失去作为士的资格!

而王一以为臣,一不以为臣,则向之所谓士者,乃非士乎?

然而,大王一下子想用他为臣,一下子又不肯用他为臣。那么请问:您刚才所说的 士 的标准,不算数了吗?

齐王无以应。

齐王哑口无言了。

尹文曰: 今有人君,将理其国,人有非则非之,无非则亦非之;有功则赏之,无功则亦赏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 齐王曰: 不可。

尹文接着说: 现在有位君主,打算治理他的国家,人民有过错便处罚他,没有过错也要处罚他;有功劳便奖赏他,没有功劳也要奖赏他。这样管理他的国家,却反而埋怨人民不好管理,对吗? 齐王说: 这当然不对罗!

尹文曰: 臣口观下吏之理齐,齐方若此矣。

尹文说: 以我的浅见看来,下面官吏治理齐国的办法,就象这个样子!

王曰: 寡人理国,信若先生之言,人虽不理,寡人不敢怨也。

齐王说: 寡人治理国家,倘若象先生说的那样,人民即使不服管理,我也不敢埋怨的。

意未至然与?

不过我想情况不至于那样吧!

尹文曰: 言之敢无说乎?

尹文说: 我那样说岂敢没有根据?

王之令曰: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大王的法令规定: 杀人的处死,伤人的判刑 。

人有畏王之令者,见侮而终不敢斗,是全王之令也。

人们有威慑于大王法令的,受到欺负侮辱而始终不敢起来争斗,这是维护与遵守大王的法令啊!

而王曰: 见侮而不斗者,辱也。

然而大王却说: 受到欺负侮辱而不敢起来争斗的,太耻辱了!

谓之辱,非之也。无非而王非之,故因除其籍,不以为臣也。不以为臣者,罚之也。此无而王罚之也。

大王说这种行为是耻辱的,就是宣布它是错误的,本来并没有过错而大王却加以谴责,因而国家取消了他作官的资格,不用他为臣了;不任用为臣就是一种惩罚,这是无罪而被大王惩罚了!

且王辱不敢斗者,必荣敢斗者也;荣敢斗者,是而王是之,必以为臣矣。

既然大王鄙视不敢争斗的人,必然赞扬敢于争斗的人;赞扬敢于争斗,就是宣布他是正确的,也就必然起用这种人为臣了。

必以为臣者,赏之也。

必然起用为臣,就是最大的奖赏。

彼无功而王赏之。

这种人毫无功劳而大王却大加奖赏。

王之所赏,吏之所诛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

这样,大王所奖赏的,正是官吏所要诛罚的;君主所赞扬的,却是法律所禁止的。

赏罚是非,相与四谬,虽十黄帝,不能理也。

赏罚是非,四个方面互相矛盾。这种与治国之道背道而驰的情况,即使有十倍于黄帝本事的人,也不可能治理好国家。

齐王无以应。

齐王无话可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