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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教战
凡欲兴师,必先教战。
凡是要兴兵打仗,必须要先训练部队作战。
三军之士,素习离、合、聚、散之法,备谙坐、作、进、退之令,使之遇敌,视旌麾以应变,听金鼓而进退。如此,则战无不胜。
要使全军战士平时练好分散与集合的阵法,熟悉起坐和进退的号令,一旦派出与敌人进行战斗,可以根据旗帜的挥动而反应变化,可以从听钲鼓的声响而前进后退,这样,就每战必胜。
法曰: 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诚如兵法所说: 使用未经训练的民众去作战,就意味着白白抛弃他们的生命。
战国时,魏将吴起曰: 夫人常死其所不能,败其所不便。
战国时期,魏国将领吴起说: 将士常常战死于没有打仗本领上,失败于缺乏灵活的战术。
故用兵之法,教戒为先。
所以,用兵的法则,以训练部队为首要条件。
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
一人学会打仗,可以教会十人;十人学会打仗,可以教会百人;百人学会打仗,可以教会千人;千人学会打仗,可以教会万人;万人学会打仗,可以教会全军。
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圆而方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后之,分而合之,结而解之。
战法训练要教会部队运用以近待远,以逸待劳,以饱待饥;阵法与战术训练要教会部队懂得怎样由圆阵变方阵,由跪姿变立姿,由前进变停止,由向左转向右,由向前转向后,由分散变收拢,由集结变疏开。
每变皆习,乃授其兵。
各种战法、阵法和战术变化都进行认真训练之后,才可以给部队配发兵器。
神而明之,是谓将事。
这就是为将帅者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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