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论礼乐
唐太宗即位之初,曾对侍臣们说: 根据《周礼》的规定,帝王的名字,都要避讳。
可是古代的帝王,生前并不避讳这些,周文王叫昌,但《周诗》中写了 攻克姬昌之后 这样的诗句。
春秋时,鲁庄公名叫同,庄公十六年《春秋经》上有这样的字句: 齐侯、宋公在幽地结为同盟。
只是到了后来,帝王们才制造出许多禁忌来,他们下令,生前就要对帝王的名字进行避讳。我认为这样做很没有道理,应该改变。
于是下诏说: 按照《礼记》,人名是两个字的,只要不是两个字连着出现,就不要避讳。
孔子是通达事理的圣人,以前不是没有指出过这种事。近世以来,世人多加禁忌,生出很多避讳,与《礼记》的规定不符。现在应该遵循经典,从简约出发,效仿先哲,规范后世。
官员的称谓、姓名,公私的文章书籍,只要 世 和 民 两个字不连读,就没有必要避讳。 贞观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说: 我私下看到,密王李元晓他们都是皇亲国戚,陛下对他们的关注仁爱之心,超过古代的帝王。
但是,陛下对于分派给他们兵马,委以重任这些大事,仍须遵循礼仪规范,以让天下人臣服。我看见皇子们拜见叔叔时,叔叔们也马上回礼。一个家庭有一个家庭的礼数,帝王之家也如此,岂能如此颠倒上下秩序呢?
希望陛下加以教诲和训诫,永远遵循前人美好的礼仪。
唐太宗于是下诏李元晓等人,对吴王李恪、魏王李泰兄弟不用答拜。
贞观四年,唐太宗对侍臣说: 我听说,京城的百姓在为父母服丧期间,有的人听信巫师的妖言,在辰日这天不哭,他们谢绝别人的哀悼慰问,拘泥于禁忌不允许悲伤,这是伤风败俗、违背人情事理的做法。
现在下令各州县,让他们教导百姓,一律按照正确的礼仪规范去做。
贞观五年,唐太宗对侍臣说: 佛教、道教徒,本应该广做善事,怎么能够让尼姑、道士等人妄自尊贵,坐着接受父母的跪拜礼呢?这样做只会损害民风民俗,使礼仪混乱。
现在,应该马上下令禁止这种行为,仍旧让他们对自己的父母行跪拜礼。
贞观六年,唐太宗对尚书左仆射房玄龄说: 近来,山东的崔、卢、李、郑四大姓,虽然在前几代就已衰败,但他们仍依仗旧时的名望,自高自大,号称士大夫。
每当把女儿嫁给其他家族,总要大肆索取聘礼财物,一味贪图数量,根据财礼的数目决定婚约,就像集市上的商贩一样,这样做败坏了风俗,也搅乱了《礼经》的规定。
既然他们的门望与事实不符,看来,现在的礼仪制度应该有所改革了。
于是下诏,命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人订正姓氏,普遍收集全国家谱。并根据史书传记,删除浮华,考订真假,如果一个家族上代出了忠贤,就提升等级,出了叛逆,就加以贬黜。依此标准,撰写了一部《氏族志》。
后来,高士廉等人在唐太宗面前呈上所定的氏族等第时,仍把崔干列为第一等。
太宗说: 我和山东的崔、卢、李、郑,并无宿怨,只是因为他们世代衰微,现在已经没有一个人做官,却还自称是士大夫,婚嫁的时候,依此大量索取财物。有的人才能见识平庸低劣,却还悠然自得地自夸高门,炫耀死去的祖先,依附于富贵之列,我真不明白社会上为什么还会看重他们?
如果有人能建立功业,爵位隆重,善于侍奉君主和父亲,忠孝都值得称赞,或者道德仁义高尚,学艺通博,这样也足以自立门户,称得上是士大夫。
如今崔、卢之类,只是自恃远祖的高官厚爵,怎能和当朝的显贵相比呢?
公卿以下的人,何苦给他们多送财物,助长他们的气势呢?他们只图虚名不顾实际,想借此增加自己的光彩。
我之所以要复位氏族,是为了树立当今显贵的地位,为什么还把崔干列在第一等,你们这不是看轻我朝的官爵吗?
所以,不管以前如何,只按照今天的官品、人才来定等级,并且这次量定等级将作为永久的准则。
于是把崔干定为第三等。
贞观十二年,《氏族志》全书完成,共一百卷,颁行天下。
其后,唐太宗下令说: 氏族高下,要以官爵相联系,婚姻的正道,要以仁义为先。
自从北魏失国,北齐灭亡,朝野变化,风俗衰败。早先的燕、赵古姓,后人多失去官爵,以前齐、韩旧族,行为也有悖礼义。
他们名不闻于乡里;身不免于贫贱,却自称高门后裔,而不讲究嫁娶礼仪,依仗名望只在于勒索财物,女儿必嫁给富贵之家。
于是就有新做官的人和钱财多的人家,羡慕富贵人家的祖宗,抢着和人家攀亲,多送财物,如同买卖。
双方有的自愿贬低家门,受辱于姻亲,有的夸耀过去的地位,在公婆面前行为无礼。
这种做法积习已久,已经成了风俗,至今还未改变,这既紊乱了人伦,也有亏于名教。
我日夜谨慎小心,操劳政事,历代的弊端祸害,都已制止革除,唯有这项坏风气,还没有完全转变。
从今以后,让天下人都要懂得嫁娶的规矩,务必合乎礼法,按照朝廷的礼仪办事,才符合我的心意。
礼部尚书王珪的儿子王敬直,娶了唐太宗的女儿南平公主。
王珪说: 《礼记》上规定有妇人拜见公婆的礼仪。可近世以来,这种风气逐渐改变了,公主下嫁,这些礼节都被废弃了。
陛下圣明,处处都遵循法令规范。我接受公主的拜见之礼,哪里只是自己的荣耀,其实是在成全大唐礼仪之邦的美名啊。
于是和妻子在公婆的座位上就坐,让公主亲自拿着帕子,行侍奉父母的洗手进食之礼,礼毕,公主自行退下。
唐太宗听说此事后非常赞成。
此后,凡是有公主下嫁,都要遵照这条礼仪。
贞观十二年,唐太宗对侍臣说: 古时候,诸侯入朝拜谒天子,有专门住宿和沐浴的地方,供给他们一百车草喂养马匹,享受客人的礼遇。
白天天子在正殿里端坐,晚上在庭院中点燃蜡烛,向他们嘘寒问暖。
京城里还有为各个郡县专门设立的馆舍。
现在,我听说各地使者到京城,都租房子居住,他们和商人杂居在一起,仅有容身之地而己。
如今待客之礼如此怠慢,恐怕各地使者会产生怨恨,怎么还会愿意为朝廷尽职尽忠呢?
于是,下令京城有条件的客栈,为各地来的使者营造馆舍。
修成之后,唐太宗还亲自前去参观视察。
贞观十三年,礼部尚书王珪上奏说: 按照律令,三品以上的官员,在道路上遇到亲王,可以不下马致礼。
不过现在,这种行为却是违法的,这实在与朝廷律令不符啊! 唐太宗说: 你们想自己尊贵,而轻慢我的儿子们吗?
魏徵说: 汉代、魏晋以来,亲王的礼遇都低于三公。
然而,现在三品官员和天子六尚书九卿,都要为亲王下马致礼,这是亲王所不应该接受的礼节。
这样做既无先例可循,又违背国家的法令,于理实在不合。
唐太宗说: 国家确立的太子,是未来的国君。
一个人地位的高低,不在于年龄的长幼。
如果太子去世,那么同母的弟弟就该列为太子。
你这样说,不是在轻视我的儿子吗?
魏徵又说: 商代崇尚质实,有兄长去世,弟弟继承的规定。
从周代以来,都立长子为继承人,这样做就杜绝了庶子意图篡权夺位、制造混乱的可能性。
国君对此应该审慎。 于是,唐太宗接受了王珪的意见。
贞观十四年,唐太宗对礼官说: 现在,与你共同生活的人去世了,还要为他披麻戴孝。
可是嫂子、叔叔去世了,却不服丧。舅舅和姨妈,都是亲属,但表丧的礼节却有差别。
这些做法都不符合礼仪规范,应该招集学者来商议一下,制定出服丧的礼仪。有同属亲属但侍奉的礼数却很轻的,也应一起上奏。 就在同月,尚书八座和礼官定下了规范:臣听说,礼是用来判断疑惑不明的事理,决定迟疑不决的行为,区别异同,明辨是非的,它不是从天而降,也不是从地下冒出来的,而是根据人情事理推论出来的。
人道最重要的一点,是使九族和睦。
九族和睦,在于由近及远,实行亲疏有别的礼节。
亲属之间有差别,所以丧礼中的祭文,应根据情分的多少来书写。
舅舅和姨妈,和母亲是一族,但他们之间有差别,为什么呢?
舅舅和母亲是一家,姨妈出嫁后改姓丈夫的姓,成为别家的人,参考经史,舅舅的确比姨妈重要。
所以周王顾念着齐国,称齐国是舅甥之国。秦穆公不忘晋国重耳是他的舅舅,把他的儿子康公送到渭阳,作了《渭阳》这首诗。
现在,舅舅去世,只是服丧三个月,对姨妈却要居丧五个月,迁就了虚名,丧失了人情,舍本逐末,背弃了根本。这大概是古人对人的感情没有考虑周全,应该有所增减。
《礼记》说: 兄弟的孩子犹如自己的孩子,这是因为引而进之。
嫂嫂、叔叔不用守丧,是因为推而远之。
按礼的规定,和继父一起生活过,就要为他居丧一年,如果没有一起生活,就不用居丧。
至于继母、舅舅的妻子,对这二者服丧的礼节相同。
常言道: 如果共同生活过的继父去世了,应该为他披麻戴孝。 继父并非生父,对他服丧隆重是因为共同生活过,恩情轻微是因为不住在一起。
因此,服丧虽然事关名分,但也随恩情厚薄而定。
如年长的嫂子,她抚养年幼的叔子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两人同甘共苦到终老,这比起一起生活的继父,和其他一起生活的人,情义的深浅怎可相提并论呢?
嫂子生前,二人情同骨肉,嫂子死后,却以外人的礼节对待她,这种做法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如果推而疏远是对的,那生前就不应住在一起;生前住在一起,死后就不应像看待路人一样看待嫂子。
生前恩情厚重而死后礼节轻微,用这个原则来衡量,有这样的道理吗?
并且侍奉嫂子的礼节,史书上的记载也不一致。
后汉,郑仲虞抚养寡居的嫂子和她的儿子,待她的礼节和情义都很笃厚。晋时,颜弘都的嫂子双目失明,需要服用蛇胆,他千方百计弄到蛇胆,终于使嫂子重见光明。后汉将军马援对嫂子极为尊重,不戴帽子就不敢进屋拜见嫂子。《礼记》记载:孔子之孙孔伋在嫂子的灵位前痛哭。这些都是亲身实践礼义规范,极其仁义孝敬的人。能够深明其中大义的,难道不是先知先觉者吗?
现在没有圣明的哲人,百姓也不议论礼仪之事,致使礼仪之中包含的道理不被重视,这种情况由来已久,真让人痛惜啊。
现在,陛下认为尊卑之序虽然都制定完备了,但丧礼制度还不合情理,于是令大臣详加审议修改。
我们遵照陛下圣旨,参考了经典、传记,进行了修改增删,使没有明文规定的礼仪变成条款,希望这会使人伦敦厚和睦,使日渐轻薄的民俗变得淳朴,改变过去浅薄的风俗,给后世留下榜样,这些是六经上没有谈到的,是陛下超越百世帝王独自获得的。
我们谨遵礼仪,做了规定,如果曾祖母、曾祖父去世,过去服丧三个月,现在请陛下延长至五个月;嫡子的妻子,过去服丧九个月,现在请再延长;各位儿子的妻子服丧,请将过去规定的五个月改为九个月;嫂子、叔叔过去不服丧,现在请改为服丧五个月。
弟弟的妻子和丈夫的兄弟也应服丧五个月。
舅舅过去只披麻戴孝,现在请规定同对待继母一样,服丧五个月。
看毕,唐太宗下诏通过此项议案。
此议案的作者乃魏徵。
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癸丑日,唐太宗对大臣们说: 今天是我的生日。
民间认为生日是可庆可贺的事情,但我却感慨万千。
帝王君临天下,富有四海,可是想奉养父母,却永远无法做到。
仲由贫困时,常常到外面去为父母背米,他到楚国做官之后,富有万钟之粟,但那时他的父母去世了,再想尽孝心已不可能,所以他感到非常遗憾。《诗经》说: 可怜我的父母,为养育我付出了多少艰辛啊。
怎么可以在父母生我这样艰难的日子,举办宴会寻欢作乐呢?这实在是与礼仪相违。
说完,便情不自禁地哭泣了许久。
太常少卿祖孝孙上奏新近制定的音乐。
唐太宗说: 礼仪、音乐,是圣人为了节制人们的情欲而设立的,用来教化百姓,它们应该符合规范。同样,政治的好坏,难道不也因此而生吗?
御史大夫杜淹说: 前代的兴衰存亡,也跟音乐有关。
陈后主灭亡,就是因为奢侈荒淫和为妃嫔们谱写淫曲《玉树后庭花》所造成的。齐灭亡,也是因为齐东昏侯作《伴侣曲》,行旅之人听到,无不悲伤而泣,这乃是亡国之音啊。
所以,国家的存亡,全在于音乐。
唐太宗不同意,说: 不是这样的,仅仅是声音怎么能影响人呢?
快乐的人听到声音就会喜悦,哀伤的人听了就会悲伤。
悲喜之情在于人心,并非是音乐造成的。
即将灭亡的国家,百姓内心凄苦。听到哀怨的音乐,内心十分感动,就会愈加悲伤。
相反,一首悲哀的音乐,怎么会使快乐的人悲伤呢?
现在,《玉树后庭花》、《伴侣曲》这些靡靡之音依然存在,我自己都可以演奏它们。但是,可以肯定,你们是不会悲伤的。
尚书右丞魏徵接着说: 古人说,礼呀,礼呀,难道就是玉帛之类的礼器吗?
乐呀,乐呀,难道就是钟鼓之类的乐器吗?
音乐的关键在于人的心境,不在于音调。
唐太宗很赞同他的看法。
贞观七年,太常卿萧瑀上书说: 现在《破阵乐舞》在天下广为传颂,但此乐仍不足以形容陛下超世的武功和宏伟的业绩。
陛下先后打败了刘武周、薛举、窦建德、王世充等乱世枭雄,我愿意来写一写陛下无人可比的神勇。
唐太宗说: 我在天下纷争的乱世,为了拯救天下苍生,迫不得已,才征讨四方,所以才有了这个舞蹈和音乐。
然而高雅的音乐,应该只陈述历史梗概,不宜把详情原原本本写出来。
我看当今朝廷的将相,很多都曾受敌人的驱使,如果现在又看到他们被俘虏的情景,毕竟曾经有过君臣关系,肯定会于心不忍。考虑到这些,所以我认为不可。
萧瑀道歉说: 这件事臣根本没有想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