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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论赦令

贞观七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们说: 天下无知的人多,聪明的人少,聪明人不会做坏事,无知的人却屡屡触犯法律。

国家赦免宽宥的恩典,都是给那些不轨之徒设立的。

古话说: 小人的幸运,就是君子的不幸。

一再赦宥罪人,好人都不想再发表意见了。

凡是 保养稂莠之类的杂草,就会伤害到田中的禾苗,将恩惠施予奸邪的人就会伤害好人 。

从前 周文王制定刑罚,对触犯刑罚的一概不予赦宥 。

还有蜀先主刘备曾对诸葛亮说: 我曾和陈元方、郑康成往来,常听到他们讲说治乱之道,他们已经讲得很齐全了,但从来不曾讲到赦宥。

因此诸葛亮治理蜀国,十年不赦,而蜀国大治。

梁武帝每年几次赦宥,终于导致倾覆败亡。

这种谋求小仁的做法,实际上是对大仁的损害,所以我取得天下以来,绝不颁发赦令。

如今四海安宁,礼义盛行,特殊的恩典,数不胜数。只怕赦宥会使无知的人常存侥幸之心,只想犯法,而不能改正过错。

贞观十年,唐太宗对侍臣说: 国家的法令,一定要简约,不可以一个罪名定很多种处罚条令。

条款太烦琐,官员不能够完全记清楚,反而会生出许多奸诈的事端来,如果要开脱犯人的罪名,有人就会援引从轻的处罚,如果要把罪名硬加到别人头上,就会用从重的处罚。

这对国家的治安非常不利。现在,我们应该仔细审定条款,不要使各条款之间互相牵连。

贞观十一年,唐太宗对侍臣们说: 皇帝诏书的格式,如果不固定,恐怕会滋生出许多奸诈行为来。

《周易》说 像出汗一样发号施令 意思是说皇帝的诏书,像汗水流出身体,一旦发出就不可收回。

《尚书》说 谨慎地下达命令,命令一出就要坚决执行,不可反悔 。

汉高祖时,国家并不富裕,萧何也是由小官起家,可制定出的律令,都整齐划一。

如今我们应仔细思考这个问题,不可轻易颁发诏书,格式也一定要小心审定,让它有一个固定的形式。

长孙皇后生了病,日渐危重。

皇太子承乾对皇后请求说: 所有的医药都用遍了,现在母后的尊体仍不能痊愈,请奏知父皇赦免犯人,超度一些人入道,以求上天保佑母后痊愈。

长孙皇后说: 生死都是命里注定,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

如果行善修福能延长寿命,那我向来没做过什么坏事;如果平素行善都无效,那又有什么福可求呢?

赦免犯人是国家的大事,佛道不过是皇上有意识保留的一种外来宗教罢了。

常怕做出有违事理体统的事情,现在怎能因为我一个妇人而乱了国家的法度,不能按你说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