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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 卷二十四

孙搴陈元康杜弼

孙搴,字彦举,乐安人也。少厉志勤学,自检校御史再迁国子助教。

太保崔光引修国史,频历行台郎,以文才著称。

崔祖螭反,搴预焉,逃于王元景家,遇赦乃出。

孙腾以宗情荐之,未被知也。

会高祖西讨,登风陵,命中外府司马李义深、相府城局李士略共作檄文,二人皆辞,请以搴自代。

高祖引搴入帐,自为吹火,催促之。

搴援笔立成,其文甚美。

高祖大悦,即署相府主簿,专典文笔。

又能通鲜卑语,兼宣传号令。当烦剧之任,大见赏重。

赐妻韦氏,既士人子女,又兼色貌,时人荣之。

寻除左光禄大夫,常领主簿。

世宗初欲之邺,总知朝政,高祖以其年少未许。

搴为致言,乃果行。

恃此自乞特进,世宗但加散骑常侍。

时又大括燕、恒、云、朔、显、蔚、二夏州、高平、平凉之民以为军士,逃隐者身及主人、三长、守令罪以大辟,没入其家。

于是所获甚众,搴之计也。

搴学浅而行薄,邢邵尝谓之曰: 更须读书。

搴曰: 我精骑三千,足敌君羸卒数万。

尝服棘刺丸,李谐等调之曰: 卿棘刺应自足,何假外求。 坐者皆笑。

司马子如与高季式召搴饮酒,醉甚而卒,时年五十二。

高祖亲临之。

子如叩头请罪,高祖曰: 折我右臂,仰觅好替还我。

子如举魏收、季式举陈元康,以继搴焉。

赠仪同三司、吏部尚书、青州刺史。

陈元康,字长猷,广宗人也。

父终德,魏济阴内史,终于镇南将军、金紫光禄大夫。

元康贵,赠冀州刺史,谥曰贞。

元康颇涉文史,机敏有干用。

魏正光五年,从尚书令李崇北伐,以军功赐爵临清县男。

普泰中,除主书,加威烈将军。

天平元年,修起居注。

二年,迁司徒府记室参军,尤为府公高昂所信。

后出为瀛州开府司马,加辅国将军。

所历皆为称职,高祖闻而征焉。

稍被任使,以为相府功曹参军,内掌机密。

高祖经纶大业,军务烦广,元康承受意旨,甚济速用。

性又柔谨,通解世事。

高祖尝怒世宗于内,亲加殴蹋,极口骂之。

出以告元康,元康谏曰: 王教训世子,自有礼法,仪刑式瞻,岂宜至是。

言辞恳恳,至于流涕。

高祖从此为之惩忿。

时或恚挞,辄曰: 勿使元康知之。

其敬惮如此。

高仲密之叛,高祖知其由崔暹故也,将杀暹。

世宗匿而为之谏请。

高祖曰: 我为舍其命,须与苦手。

世宗乃出暹而谓元康曰: 卿若使崔得杖,无相见也。

暹在廷,解衣将受罚,元康趋入,历阶而升,且言曰: 王方以天下付大将军,有一崔暹不能容忍耶?

高祖从而宥焉。

世宗入辅京室,崔暹、崔季舒、崔昂等并被任使,张亮、张徽纂并高祖所待遇,然委任皆出元康之下。

时人语曰: 三崔二张,不如一康。

魏尚书仆射范阳卢道虞女为右卫将军郭琼子妇,琼以死罪没官,高祖启以赐元康为妻,元康乃弃故妇李氏,识者非之。

元康便辟善事人,希颜候意,多有进举,而不能平心处物,溺于财利,受纳金帛,不可胜纪,放责交易,遍于州郡,为清论所讥。

从高祖破周文帝于邙山,大会诸将,议进退之策。

咸以为野无青草,人马疲瘦,不可远追。

元康曰: 两雄交战,岁月已久,今得大捷,便是天授,时不可失,必须乘胜追之。

高祖曰: 若遇伏兵,孤何以济?

元康曰: 王前涉沙苑还军,彼尚无伏,今奔败若此,何能远谋。

若舍而不追,必成后患。

高祖竟不从。

以功封安平县子,邑三百户。

寻除平南将军、通直常侍,转大行台郎中,徙右丞。

及高祖疾笃,谓世宗曰: 邙山之战,不用元康之言,方贻汝患。以此为恨,死不瞑目。

高祖崩,秘不发丧,唯元康知之。

世宗嗣事,又见任待。

拜散骑常侍、中军将军,别封昌国县公,邑一千户。

侯景反,世宗逼于诸将,欲杀崔暹以谢之,密语元康。

元康谏曰: 今四海未清,纲纪已定,若以数将在外,苟悦其心,枉杀无辜,亏废刑典,岂直上负天神,何以下安黎庶?

晁错前事,愿公慎之。

世宗乃止。

高岳讨侯景未克,世宗欲遣潘相乐副之。

元康曰: 相乐缓于机变,不如慕容绍宗,且先王有命,称其堪敌侯景,公但推赤心于此人,则侯景不足忧也。

是时绍宗在远,世宗欲召见之,恐其惊叛。

元康曰: 绍宗知元康特蒙顾待,新使人来饷金,以致其诚款。

元康欲安其意,故受之而厚答其书。

保无异也。

世宗乃任绍宗,遂以破景。

赏元康金五十斤。

王思政入颍城,诸将攻之不能拔,元康进计于世宗曰: 公匡辅朝政,未有殊功,虽败侯景,本非外贼。

今颍城将陷,原公因而乘之,足以取威定业。

世宗令元康驰驿观之。

复命曰: 必可拔。

世宗于是亲征,既至而克,赏元康金百铤。

初,魏朝授世宗相国、齐王,世宗频让不受。

乃召诸将及元康等密议之,诸将皆劝世宗恭应朝命,元康以为未可。

又谓魏收曰: 观诸人语,专欲误王。

我向已启王,受朝命,置官僚,元康叨忝或得黄门郎,但时事未可耳。

崔暹因间之,荐陆元规为大行台郎,欲以分元康权也。

元康既贪货贿,世宗内渐嫌之,元康颇亦自惧。

又欲用为中书令,以闲地处之,事未施行。

属世宗将受魏禅,元康与杨愔、崔季舒并在世宗坐,将大迁除朝士,共品藻之。

世宗家苍头奴兰固成先掌厨膳,甚被宠昵。

先是,世宗杖之数十,其人性躁,又恃旧恩,遂大忿恚,与其同事阿改谋害世宗。

阿改时事显祖,常执刀随从,云若闻东斋叫声,即以加刃于显祖。

是日值魏帝初建东宫,群官拜表。

事罢,显祖出东止车门,别有所之,未还而难作。

固成因进食,置刀于盘下而杀世宗。

元康以身扞蔽,被刺伤重,至夜而终,时年四十三。

杨愔狼狈走出,季舒逃匿于厕,库直纥奚舍乐扞贼死。

是时秘世宗凶问,故殡元康于宫中,托以出使南境,虚除中书令。

明年,乃诏曰: 元康识超往哲,才极时英,千仞莫窥,万顷难测。

综核戎政,弥纶霸道,草昧邵陵之谋,翼赞河阳之会,运筹定策,尽力尽心,进忠补过,亡家徇国,扫平逋寇,廓清荆楚,申、甫之在隆周,子房之处盛汉,旷世同规,殊年共美。

大业未融,山隤奄及,悼伤既切,宜崇茂典。

赠使持节、都督冀定瀛殷沧五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司空公、冀州刺史,追封武邑县一千户,旧封并如故,谥曰文穆。

赙物一千二百段。

大鸿胪监丧事。

凶礼所须,随由公给。

元康母李氏,元康卒后,哀感发病而终,赠广宗郡君,谥曰贞昭。

元康子善藏,温雅有鉴裁,武平末,假仪同三司、给事黄门侍郎。

隋开皇中,尚书礼部侍郎。

大业初,卒于彭城郡赞治。

元康弟谌,官至大鸿胪。

次季璩,巨鹿太守,转冀州别驾。

平秦王归彦反,季璩守节不从,因而遇害。

赠卫尉卿、赵州刺史。

以预定策之功,迁骠骑将军、卫尉卿,别封长安县伯。尝与邢邵扈从东山,共论名理。

邢以为人死还生,恐为蛇画足。

弼答曰: 盖谓人死归无,非有能生之力。

然物之未生,本亦无也,无而能有,不以为疑,因前生后,何独致怪?

邢云: 圣人设教,本由劝奖,故惧以将来,理望各遂其性。

弼曰: 圣人合德天地,齐信四时,言则为经,行则为法,而云以虚示物,以诡劝民,将同鱼腹之书,有异凿楹之诰,安能使北辰降光,龙宫韫椟。

就如所论,福果可以熔铸性灵,弘奖风教,为益之大,莫极于斯。

此既真教,何谓非实?

邢云: 死之言澌,精神尽也。

弼曰: 此所言澌,如射箭尽,手中尽也。

《小雅》曰 无草不死 ,《月令》又云 靡草死 ,动植虽殊,亦此之类。

无情之卉,尚得还生,含灵之物,何妨再造。

若云草死犹有种在,则复人死亦有识。

识种不见,谓以为无者。

神之在形,亦非自瞩,离朱之明不能睹。

虽孟轲观眸,贤愚可察;钟生听曲,山水呈状。

乃神之工,岂神之质。

犹玉帛之非礼,钟鼓之非乐,以此而推,义斯见矣。

邢云: 季札言无不之,亦言散尽,若复聚而为物,不得言无不之也。

弼曰: 骨肉下归于土,魂气则无不之,此乃形坠魂游,往而非尽。

如鸟出巢,如蛇出穴。

由其尚有,故无所不之,若令无也,之将焉适?

延陵有察微之识,知其不随于形;仲尼发习礼之叹,美其斯与形别。

若许以廓然,然则人皆季子。

不谓高论,执此为无。

邢云: 神之在人,犹光之在烛,烛尽则光穷,人死则神灭。

弼曰: 旧学前儒,每有斯语,群疑众惑,咸由此起。

盖辨之者未精,思之者不笃。

窃有末见,可以核诸。

烛则因质生光,质大光亦大;人则神不系于形,形小神不小。

故仲尼之智,必不短于长狄;孟德之雄,乃远奇于崔琰。

神之于形,亦犹君之有国。

国实君之所统,君非国之所生。

不与同生,孰云俱灭?

邢云: 舍此适彼,生生恒在。

周、孔自应同庄周之鼓缶,和桑扈之循歌?

弼曰: 共阴而息,尚有将别之悲;穷辙以游,亦与中途之叹。

况曰联体同气,化为异物,称情之服,何害于圣。

邢云: 鹰化为鸠,鼠变为鴽,黄母为鳖,皆是生之类也。

类化而相生,犹光去此烛,复然彼烛。

弼曰: 鹰未化为鸠,鸠则非有。

鼠既二有,何可两立。

光去此烛,得燃彼烛,神去此形,亦托彼形,又何惑哉?

邢云: 欲使土化为人,木生眼鼻,造化神明,不应如此。

弼曰: 腐草为萤,老木为蝎,造化不能,谁其然也?

其后别与邢书云: 夫建言明理,宜出典证,而违孔背释,独为君子。

若不师圣,物各有心,马首欲东,谁其能御?

奚取于适衷,何贵于得一。

逸韵虽高,管见未喻。

前后往复再三,邢邵理屈而止,文多不载。

又以本官行郑州事,未发,为家客告弼谋反,收下狱,案治无实,久乃见原。

因此绝朝见。

复坐第二子廷尉监台卿断狱稽迟,与寺官俱为郎中封静哲所讼。

事既上闻,显祖发忿,遂徙弼临海镇。

时楚州人东方白额谋反,南北响应,临海镇为贼师张绰、潘天合等所攻,弼率厉城人,终得全固。

显祖嘉之,敕行海州事,即所徙之州。

在州奏通陵道并韩信故道。

又于州东带海而起长堰,外遏咸潮,内引淡水。

敕并依行。

转徐州刺史,未之任,又除胶州刺史。

弼儒雅宽恕,尤晓史职。

所在清洁,为吏民所怀。

耽好玄理,老而愈笃。

又注《庄子·惠施篇》、《易上下系》,名《新注义苑》,并行于世。

弼性质直,前在霸朝,多所匡正。

及显祖作相,致位僚首,初闻揖让之议,犹有谏言。

显祖尝问弼云: 治国当用何人?

对曰: 鲜卑车马客,会须用中国人。

显祖以为此言讥我。

高德政居要,不能下之,乃于众前面折云: 黄门在帝左右,何得闻善不惊,唯好减削抑挫!

德政深以为恨,数言其短。

又令主书杜永珍密启弼在长史日,受人请属,大营婚嫁。

显祖内衔之。

弼恃旧,仍有公事陈请。

十年夏,上因饮酒,积其愆失,遂遣就州斩之,时年六十九。

既而悔之,驿追不及。

长子蕤、第四子光远徙临海镇。

次子台卿,先徙东豫州。

史臣曰:孙搴便藩左右,处文墨之地,入幕未久,情义已深。

及仓卒致殒,高祖折我右臂,虽戎旌未卷,爱惜才子,不然何以成霸王之业。

太史公云: 非死者难,处死者难。

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

斯其义也。

元康以智能才干,委质霸朝,绸缪帷幄,任寄为重。

及难无苟免,忘生殉义,可谓得其地焉。

杨愔自谓异行奇才,冠绝夷等,弑逆之际,趋而避之,是则非处死者难,死者亦难也。

显祖弱龄藏器,未有朝臣所知,及北宫之难,以年次推重,故受终之议,时未之许焉。

杜弼识学甄明,发言谠正,禅代之际,先起异图。

王怒未息,卒蒙显戮。

直言多矣,能无及是者乎?

赞曰:彦举驱驰,才高行诐。

元康忠勇,舍生存义。

卬卬辅玄,思极谈天,道亡时晦,身没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