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 卷三十
点字子皙,年十一,居父母忧,几至灭性。
及长,感家祸,欲绝昏宦,尚之强爲娶琅邪王氏。
礼毕,将亲迎,点累涕泣,求执本志,遂得罢。
点明目秀眉,容貌方雅,真素通美,不以门户自矜。
博通群书,善谈论。
家本素族,亲姻多贵仕。
点虽不入城府,性率到,好狎人物。
遨游人间,不簪不带,以人地并高,无所与屈,大言踑踞公卿,敬下。
或乘柴车,蹑草屩,恣心所适,致醉而归。
故世论以点爲孝隐士,弟胤爲小隐士,大夫多慕从之。
时人称重其通,号曰 游侠处士 。
兄求亦隐吴郡武丘山。
求卒,点菜食不饮酒,讫于三年,腰带减半。
宋泰始末,征爲太子洗马。
齐初,累征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并不就。
与陈郡谢伷、吴国张融、会稽孔德璋爲莫逆友。
点门世信佛,从弟遁以东篱门园居之,德璋爲筑室焉。
园有卞忠贞冢,点植花于冢侧,每饮必举酒酹之。
招携胜侣,乃名德桑门,清言赋咏,优游自得。
初,褚彦回、王俭爲宰相,点谓人曰: 我作齐书已竟,赞云 回既世族,俭亦国华,不赖舅氏,遑恤国家 。
王俭闻之,欲候点,知不可见,乃止。
豫章王嶷命驾造点,点从后门遁去。
司徒竟陵王子良闻之,曰: 豫章王尚望尘不及,吾当望岫息心。
后点在法轮寺,子良就见之,点角巾登席,子良欣悦无已,遗点嵇叔夜酒杯、徐景山酒枪。
点少时尝患渴利,积岁不愈。
后在吴中石佛寺建讲,于讲所昼寝,梦一道人,形貌非常,授丸一掬,梦中服之,自此而差,时人以爲淳德所感。
性通侻好施,远近致遗,一无所逆,随复散焉。
尝行经朱雀门街,有自车后盗点衣者,见而不言,旁人禽盗与之,点乃以衣施盗。
盗不敢受,点令告有司,盗惧乃受之。
点雅有人伦鉴,多所甄拔。
知吴兴丘迟于幼童,称济阳江淹于寒素,悉如其言。哀乐过人。
尝行逢葬者,叹曰: 此哭者之怀,岂可思邪。
于是悲恸不能禁。
老又娶鲁国孔嗣女,嗣亦隐者。点虽昏,亦不与妻相见,筑别室以处之,人莫谕其意。
吴国张融少时免官,而爲诗有高言,点答诗曰: 昔闻东都日,不在简书前。
虽戏而融久病之。
及点后昏,融始爲诗赠点曰: 惜哉何居士,薄暮遘荒淫。
点亦病之。
永元中,崔慧景围城,人间无薪,点悉伐园树以赡亲党。
慧景性好佛义,先慕交点,点不顾之。
至是乃逼召点,点裂裙爲裤,往赴其军,终日谈说,不及军事。
其语默之迹如此。
慧景平后,东昏大怒,欲诛之。
王莹爲之惧,求计于萧畅。
畅谓茹法珍曰: 点若不诱贼共讲,未必可量,以此言之,乃应得封。
东昏乃止。
梁武帝与点有旧,及践阼,手诏论旧,赐以鹿皮巾等,并召之。
点以巾褐引入华林园,帝赠诗酒,恩礼如旧,仍下诏征爲侍中。
捋帝须曰: 乃欲臣老子。
辞疾不起。
复下诏详加资给,并出在所,日费所须,太官别给。
天监二年卒,诏给第一品材一具,丧事所须,内监经理。
点弟胤。胤字子季,出继叔父旷,故更字胤叔。
年八岁,居忧,毁若成人。
及长轻薄不羁,晚乃折节好学,师事沛国刘瓛,受易及礼记、毛诗。
又入锺山定林寺听内典,其业皆通。
而纵情诞节,时人未之知也,唯瓛与汝南周顒深器异之。
仕齐爲建安太守,政有恩信,人不忍欺。
每伏腊放囚还家,依期而反。
历黄门侍郎,太子中庶子。
尚书令王俭受诏撰新礼,未就而卒。
又使特进张绪续成,绪又卒,属在司徒竟陵王子良。
子良以让胤,乃置学士二十人佐胤撰录。
后以国子祭酒与太子中庶子王莹并爲侍中。
时胤单作祭酒,疑所服。
陆澄博古多该,亦不能据,遂以玄服临试。
尔后详议,乃用朱服。祭酒朱服,自此始也。
及郁林嗣位,胤爲后族,甚见亲待。
爲中书令,领临海、巴陵王师。
胤虽贵显,常怀止足。
建武初,已筑室郊外,恒与学徒游处其内。
至是遂卖园宅欲入东。
未及发,闻谢朏罢吴兴郡不还,胤恐后之,乃拜表解职,不待报辄去。
明帝大怒,使御史中丞袁昂奏收胤。
寻有诏许之。
胤以会稽山多灵异,往游焉,居若邪山云门寺。
初,胤二兄求、点并栖遁,求先卒,至是胤又隐,世号点爲 大山 ,胤爲 小山 ,亦曰 东山 。
兄弟发迹虽异,克终皆隐,世谓何氏三高。
永元中,征爲太常、太子詹事,并不就。
梁武帝霸朝建,引爲军谋祭酒,并与书诏,不至。
及帝践阼,诏爲特进、光禄大夫,遣领军司马王杲之以手敕谕意,并征谢朏。
杲之先至胤所,胤恐朏不出,先示以可起,乃单衣鹿皮巾执经卷,下床跪受。
诏出,就席伏读。
胤因谓杲之曰: 吾昔于齐朝欲陈三两条事:一者欲正郊丘,二者欲更铸九鼎,三者欲树双阙。
世传晋室欲立阙,王丞相指牛头山云, 此天阙也 。是则未明立阙之意。
阙者谓之象魏,悬法于其上,浃日而收之。
象者法也,魏者当涂而高大貌也。
鼎者神器,有国所先。
圆丘南郊,旧典不同。
南郊祠五帝灵威仰之类,圆丘祠天皇大帝、北极大星是也。
往代合之郊丘,先儒之巨失。
今梁德告始,不宜遂因前谬。
卿宜陈之。
杲之曰: 仆之鄙劣,岂敢轻议国典,此当敬俟叔孙生耳。
及杲之从谢朏所还,问胤以出期。
胤知朏已应召,答杲之曰: 吾年已五十七,月食四斗米不尽,何容复有宦情?
杲之失色不能答。
胤反谓曰: 卿何不遣传诏还朝拜表,留与我同游邪?
杲之愕然曰: 古今不闻此例。
胤曰: 檀弓两卷,皆言物始。
自卿而始,何必有例?
胤、朏俱前代高士,胤处名誉尤迈矣。
杲之还,以胤意奏闻,有敕给白衣尚书禄。
胤固辞。
又敕山阴库钱月给五万,又不受。
乃敕何子朗、孔寿等六人于东山受学。
太守衡阳王元简深加礼敬,月中常命驾式闾,谈论终日。
胤以若邪处势迫隘,不容学徒,乃迁秦望山。
山有飞泉,乃起学舍,即林成援,因岩爲堵;别爲小合室,寝处其中,躬自啓闭,僮仆无得至者。
山侧营田二顷,讲隙从生徒游之。
胤初迁将筑室,忽见二人着玄冠,容貌甚伟,问胤曰: 君欲居此邪?
乃指一处云: 此中殊吉。
忽不复见。
胤依言而卜焉。
寻而山发洪水,树石皆倒拔,唯胤所居室岿然独存。
元简乃命记室参军锺嵘作瑞室颂,刻石以旌之。
及元简去郡,入山与胤别。
胤送至都赐埭,去郡三里,因曰: 仆自弃人事,交游路断,自非降贵山薮,岂容复望城邑。
此埭之游,于今绝矣。
执手涕零。
何氏过江,自晋司空充并葬吴西山。
胤家世年皆不永,唯祖尚之至七十二。
胤年登祖寿,乃移还吴,作别山诗一首,言甚凄怆。
至吴,居武丘山西寺讲经论,学僧复随之。
东境守宰经途者,莫不毕至。
胤常禁杀,有虞人逐鹿,鹿径来趋胤,伏而不动。
又有异鸟如鹤红色,集讲堂,驯狎如家禽。
初,开善寺藏法师与胤遇于秦望山,后还都,卒于锺山。
死日,胤在波若寺见一名僧,授胤香炉奁并函书,云: 贫道发自扬都,呈何居士。
言讫失所在。
胤开函,乃是大庄严论,世中未有。
访之香炉,乃藏公所常用。
又于寺内立明珠柱,柱乃七日七夜放光。
太守何远以状啓昭明太子,太子钦其德,遣舍人何思澄致手令以褒美之。
中大通三年卒,年八十六。
先是胤疾,妻江氏梦神告曰: 汝夫寿尽,既有至德,应获延期,尔当代之。
妻觉说焉,俄得患而卒,胤疾乃瘳。
至是胤梦见一神女并八十许人,并衣帢,行列在前,俱拜床下,觉又见之,便命营凶具。
既而疾困不复瘳。
初,胤侈于味,食必方丈,后稍欲去其甚者,犹食白鱼、夔脯,糖蟹,以爲非见生物。
疑食蚶蛎,使门人议之。
学生锺岏曰: 夔之就脯,骤于屈申,蟹之将糖,躁扰弥甚。
仁人用意,深怀如怛。
至于车螯蚶蛎,眉目内阙,惭浑沌之奇,犷壳外缄,非金人之慎。
不悴不荣,曾草木之不若,无馨无臭,与瓦砾其何算。
故宜长充庖厨,永爲口实。
竟陵王子良见岏议大怒。
汝南周顒与胤书,劝令食菜,曰: 变之大者,莫过死生,生之所重,无逾性命。
性命之于彼极切,滋味之在我可赊。
若云三世理诬,则幸矣良快,如使此道果然,而受形未息,一往一来,生死常事,则伤心之惨,行亦自及。
丈人于血气之类,虽不身践,至于晨凫夜鲤,不能不取备屠门。
财贝之经盗手,犹爲廉士所弃,生性之一啓銮刀,宁复慈心所忍。
驺虞虽饥,非自死之草不食,闻其风者,岂不使人多媿。
丈人得此有素,聊复片言发起耳。
故胤末年遂绝血味。
胤注百论、十二门论各一卷,注周易十卷,毛诗总集六卷,毛诗隐义十卷,礼记隐义二十卷,礼答问五十五卷。
子撰亦不仕,有高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