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 卷二十
谢弘微弘微年十岁,继从叔峻,名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
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
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 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峻司空琰子也,于弘微本服缌,亲戚中表,素不相识,率意承接,皆合礼衷。
义熙初,袭爵建昌县侯。
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数千卷书,国吏数人而已,遗财禄秩,一不关预。
混闻而惊叹,谓国郎中令漆凯之曰: 建昌国禄本应与北舍共之,国侯既不厝意,今可依常分送。
弘微重违混言,乃少有所受。
北舍,弘微本家也。
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晦、曜、弘微以文义赏会,常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
混诗所言 昔爲乌衣游,戚戚皆亲姓 者也。
其外虽复高流时誉,莫敢造门。
瞻等才辞辩富,弘微每以约言服之,混特所敬贵,号曰微子。
谓瞻等曰: 汝诸人虽才义丰辩,未必皆惬衆心,至于领会机赏,言约理要,故当与我共推微子。
常言 阿远刚躁负气,阿客博而无检,曜仗才而持操不笃,晦自知而纳善不周。设复功济三才,终亦以此爲恨。
至如微子,吾无间然 。
又言 微子异不伤物,同不害正,若年造六十,必至公辅 。
尝因酣燕之余,爲韵语以奖劝灵运、瞻等曰: 康乐诞通度,实有名家韵,若加绳染功,剖莹乃琼瑾。
宣明体远识,颖达且沈俊,若能去方执,穆穆三才顺。
阿多标独解,弱冠纂华胤,质胜诫无文,其尚又能峻。
通远怀清悟,采采摽兰讯,直辔鲜不踬,抑用解偏吝。
微子基微尚,无倦由慕蔺,勿轻一篑少,进往必千仞。
数子勉之哉,风流由尔振。
如不犯所知,此外无所慎。
灵运、瞻等并有诫厉之言,唯弘微独尽褒美。
曜,弘微兄,多其小字。通远即瞻字。客儿,灵运小名也。
晋世名家身有国封者,起家多拜员外散骑侍郎,弘微亦拜员外散骑侍郎、琅邪王大司马参军。
义熙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混妻晋陵公主改适琅邪王练。
公主虽执意不行,而诏与谢氏离绝。
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
混仍世宰相,一门两封,田业十馀处,僮役千人,唯有二女,年并数岁。
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
宋武受命,晋陵公主降封东乡君。
以混得罪前代,东乡君节义可嘉,听还谢氏。
自混亡至是九年,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不异平日。
田畴垦辟,有加于旧。
东乡君叹曰: 仆射生平重此子,可谓知人,仆射爲不亡矣。
中外姻亲、道俗义旧见东乡之归者,入门莫不叹息,或爲流涕,感弘微之义也。
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事继亲之党,恭谨过常。
伯叔二母,归宗两姑,晨夕瞻奉,尽其诚敬。
内外或传语通讯,辄正其衣冠。
婢仆之前,不妄言笑。
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
时有蔡湛之者,及见谢安兄弟,谓人曰: 弘微貌类中郎,而性似文靖。
文帝初封宜都王,镇江陵,以琅邪王球爲友,弘微爲文学。
母忧去职,居丧以孝称。
服阕,蔬素踰时。
文帝即位,爲黄门侍郎,与王华、王昙首、殷景仁、刘湛等,号曰五臣。
迁尚书吏部郎,参机密。
寻转右卫将军,诸故吏臣佐,并委弘微选拟。
居身清约,器服不华,而饮食滋味尽其丰美。
兄曜历御史中丞,彭城王义康骠骑长史,卒官。
弘微哀戚过礼,服虽除犹不噉鱼肉。
沙门释慧琳尝与之食,见其犹蔬素,谓曰: 檀越素既多疾,即吉犹未复膳。
若以无益伤生,岂所望于得理。
弘微曰: 衣冠之变,礼不可踰,在心之哀,实未能已。
遂废食歔欷不自胜。
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友睦之至,举世莫及。
口不言人短,见兄曜好臧否人物,每闻之,常乱以他语。
历位中庶子,加侍中。
志在素宦,畏忌权宠,固让不拜,乃听解中庶子。
每献替及陈事,必手书焚草,人莫之知。
上以弘微能膳羞,每就求食,弘微与亲旧经营。
及进之后,亲人问上所御,弘微不答,别以余语酬之,时人比之汉世孔光。
及东乡君薨,遗财千万,园宅十馀所,又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安、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数百人,公私咸谓室内资财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弘微,弘微一不取。
自以私禄营葬。
混女夫殷叡素好摴蒱,闻弘微不取财物,乃滥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
弘微舅子领军将军刘湛谓弘微曰: 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问,何以居官?
弘微笑而不答。
或有讥以 谢氏累世财産,充殷君一朝戏责,譬弃物江海以爲廉耳 。
弘微曰: 亲戚争财,爲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导之使争。
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
东乡君葬,混墓开,弘微牵疾临赴,病遂甚。
元嘉十年卒,年四十二。
文帝叹惜甚至,谓谢景仁曰: 谢弘微、王昙首年踰四十,名位未尽其才,此朕之责也。
弘微性宽博,无喜愠。
末年尝与友人棋,友人西南棋有死势,复一客曰: 西南风急,或有覆舟者。
友悟乃救之。
弘微大怒,投局于地。
识者知其暮年之事,果以此岁终。
时有一长鬼寄司马文宣家,言被遣杀弘微。
弘微疾每剧,辄豫告文宣。
及弘微死,与文宣分别而去。
弘微临终语左右曰: 有二摎书,须刘领军至,可于前烧之,慎勿开也。
书是文帝手敕,上甚痛惜之。
使二卫千人营毕葬事,追赠太常。
弘微与琅邪王惠、王球并以简淡称,人谓沈约曰: 王惠何如?
约曰: 令明简。
次问王球,约曰: 蒨玉淡。
又次问弘微,约曰: 简而不失,淡而不流,古之所谓名臣,弘微当之。
其见美如此。
子庄。
庄字希逸,七岁能属文,及长,韶令美容仪,宋文帝见而异之,谓尚书仆射殷景仁、领军将军刘湛曰: 蓝田生玉,岂虚也哉。
爲随王诞后军谘议,领记室。
分左氏经传,随国立篇。
制木方丈,图山川土地,各有分理。
离之则州郡殊别,合之则宇内爲一。
元嘉二十七年,魏攻彭城,遣尚书李孝伯与镇军长史张畅语,孝伯访问庄及王微,其名声远布如此。
二十九年,除太子中庶子。
时南平王铄献赤鹦鹉,普诏群臣爲赋。
太子左卫率袁淑文冠当时,作赋毕示庄。
及见庄赋,叹曰: 江东无我,卿当独秀,我若无卿,亦一时之杰。
遂隐其赋。
元凶弑立,转司徒左长史。
孝武入讨,密送檄书与庄,令加改正宣布之。
庄遣腹心门生具庆奉啓事密诣孝武陈诚。
及帝践阼,除侍中。
时魏求通互市,上诏群臣博议。
庄议以爲拒而观衅,有足表强。
骠骑竟陵王诞当爲荆州,征丞相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入辅,义宣固辞不入,而诞便克日下船。
庄以丞相既无入志,而骠骑发便有期,如似欲相逼切。
帝乃申诞发日,义宣竟亦不下。
孝建元年,迁左将军。
庄有口辩,孝武尝问顔延之曰: 谢希逸月赋何如?
答曰: 美则美矣;但庄始知 隔千里兮共明月 。
帝召庄以延之答语语之,庄应声曰: 延之作秋胡诗,始知 生爲久离别,没爲长不归 。
帝抚掌竟日。
又王玄谟问庄何者爲双声,何者爲叠韵。
答曰: 玄护爲双声,碻磝爲叠韵。
其捷速若此。
初,孝武尝赐庄宝剑,庄以与豫州刺史鲁爽,后爽叛,帝因宴问剑所在。
答曰: 昔以与鲁爽别,窃爲陛下杜邮之赐。
上甚悦,当时以爲知言。
于时搜才路狭,庄表陈求贤之义曰:臣闻功倾魏后,非特照车之珍,德柔秦客,岂徒秘璧之贵。
隆陂所渐,成败之由,何尝不兴资得才,替因失士。
故楚书以善人爲宝,虞典以则哲爲难。
而进选之举既隳中代,登造之律,未闻当今,必欲丰本康务,庇人济俗,匪更惉懘,奚取九成。
夫才生于时,古今岂贰,士出于世,屯泰焉殊。
升历中阳,英贤起于徐沛,受籙白水,茂异出于荆宛。
甯二都智之所産,七隩愚之所育,实遇与不遇、用与不用耳。
今大道光亨,万务俟德,而九服之旷,九流之艰,提钧悬衡,委之选部。
一人之鉴易限,天下之才难源,以易限之鉴,镜难源之才,使国罔遗贤,野无滞器,其可得乎?
昔公叔登臣,管仲升盗,赵文非私亲疏嗣,祁奚岂谄雠比子。
茹茅以汇,作范前经,举尔所知,式昭往牒。
且自古任荐,弘明赏罚,成子举三哲而身致魏辅,应侯任二士而已捐秦相,臼季称冀缺而畴以田采,张勃进陈汤而坐之褫爵。此则先事之盛准,亦后王之彜鉴。
臣谓宜普命大臣,各举所知,以付尚书依分铨用。
若任得其才,举主延赏,有不称职,宜及其坐。
重者免黜,轻者左迁。
被举之身,加以禁锢,年数多少,随愆议制。
若犯大辟,则任者刑论。
又政平讼理,莫先亲人,亲人之要,实归守宰。
故黄霸莅潁川累稔,杜畿居河东历载。
或就加恩秩,或入崇晖宠。
今莅人之职,宜遵六年之限,进得章明庸惰,退得人不勤劳,如此,则上靡弃能,下无浮谬,考绩之风载泰,薪槱之歌克昌。
初,文帝世,限年三十而仕郡县,六周乃选代,刺史或十年馀。
至是皆易之,仕者不拘长少,莅人以三周爲满,宋之善政于是乎衰。
是年,拜吏部尚书,庄素多疾,不愿居选部,与大司马江夏王义恭笺,自陈 两胁癖疢,殆与生俱,一月发动,不减两三。
每痛来逼心,气馀如綖,利患数年,遂成痼疾。
岋岋惙惙,常如行尸。
眼患五月来便不复得夜坐,恒闭帷避风。
昼夜惛懵,爲此不复得朝谒诸王,庆吊亲旧。
今之所止,唯在小合。下官微命,于天下至轻,在己不能不重。
家世无年,亡高祖四十,曾祖三十三,亡祖四十七,下官新岁便三十五。
加以疾患如此,当复几时?
入年当申前请,以死自固。
愿侍坐言次,赐垂接助 。
三年,坐疾多免官。
大明元年,起爲都官尚书。
上时亲览朝政,虑权移臣下,以吏部尚书选举所由,欲轻其势力。
二年,诏吏部尚书依郎分置,并详省闲曹。
又别诏太宰江夏王义恭曰: 吏部尚书由来与录共选,良以一人之识不辨洽通,兼与夺威权不宜专一故也。
于是置吏部尚书二人,省五兵尚书。
庄及度支尚书顾觊之并补选职。
迁左卫将军,加给事中。
时河南献舞马,诏群臣爲赋,庄所上甚美。
又使庄作舞马歌,令乐府歌之。
五年,又爲侍中,领前军将军。
时孝武出行夜还,敕开门。
庄居守,以棨信或虚,须墨诏乃开。
上后因宴,从容曰: 卿欲效郅君章邪?
对曰: 臣闻搜巡有度,郊祀有节,盘于游田,着之前诫。
陛下今蒙犯尘露,晨往宵还,容致不逞之徒,妄生矫诈,臣是以伏须神笔。
六年,又爲吏部尚书,领国子博士。
坐选公车令张奇免官,事在顔师伯传。
后除吴郡太守。
前废帝即位,以爲金紫光禄大夫。
初,孝武宠姬殷贵妃薨,庄爲诔,言 赞轨尧门 ,引汉昭帝母赵婕妤尧母门事,废帝在东宫衔之。
至是遣人诘庄曰: 卿昔作殷贵妃诔,知有东宫不?
将诛之。
孙奉伯说帝曰: 死是人之所同,政复一往之苦,不足爲困。
庄少长富贵,且系之尚方,使知天下苦剧,然后杀之未晚。
帝曰: 卿言有理。
系于左尚方。
明帝定乱得出,使爲赦诏。
庄夜出署门方坐,命酒酌之,已微醉,传诏停待诏成,其文甚工。
后爲寻阳王师,加中书令、散骑常侍。
寻加金紫光禄大夫,给亲信二十人。
卒,赠右光禄大夫,諡宪子。
所着文章四百余首行于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