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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 卷十八

萧思话,南兰陵人,宋孝懿皇后弟子也。

父源之字君流,历徐、兖二州刺史。

永初元年卒,赠前将军。

思话十许岁时,未知书,好骑屋栋,打细腰鼓,侵暴邻曲,莫不患毒之。

自此折节,数年中遂有令誉。

颇工隶书,善弹琴,能骑射。

后袭爵封阳县侯。

元嘉中,爲青州刺史。

亡命司马朗之兄弟聚党谋爲乱,思话遣北海太守萧汪之讨斩之。

八年,魏军大至,乃弃镇奔平昌。

魏军定不至,由是征系尚方。

初在青州,常所用铜斗覆在药厨下,忽于斗下得二死雀。

思话叹曰: 斗覆而双雀殒,其不祥乎?

既而被系。

及梁州刺史甄法护在任失和,氐帅杨难当因此寇汉中,乃自徒中起思话爲梁、南秦二州刺史,平汉中,悉收侵地,置戍葭萌水。

思话迁镇南郑。

法护,中山无极人也。

过江,寓居南郡。

弟法崇自少府爲益州刺史。

法护委镇之罪,爲府所收,于狱赐死。

文帝以法崇受任一方,命言法护病卒。

文帝使思话上定汉中本末,下之史官。

十四年,迁临川王义庆平西长史、南蛮校尉。

文帝赐以弓琴,手敕曰: 前得此琴,言是旧物,今以相借,并往桑弓一张,材理乃快。

良材美器,宜在尽用之地,丈人真无所与让也。

尝从文帝登锺山北岭,中道有磐石清泉,上使于石上弹琴,因赐以银锺酒,谓曰: 相赏有松石间意。

历甯蛮校尉,雍州刺史,监四州军事,征爲吏部尚书。

思话以去州无复事力,倩府军身九人。

文帝戏之曰: 丈人终不爲田父于闾里,何忧无人使邪?

未拜,迁护军将军。

是时,魏攻悬瓠,文帝将大举北侵,朝士佥同,思话固谏不从。

魏军退,即代孝武爲徐、兖二州刺史,监四州军事。

后爲围碻磝城不拔,退师历下,爲江夏王义恭所奏免官。

元凶弑立,以爲徐、兖二州刺史,即起义以应孝武。

孝武即位,征爲尚书左仆射,固辞,改爲中书令、丹阳尹、散骑常侍。

时都下多劫掠,二旬中十七发,引咎陈逊,不许。

后拜郢州刺史,加都督。

卒,赠征西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諡曰穆侯。

思话外戚令望,早见任待,历十二州,杖节监督者九焉。

所至虽无皎皎清节,亦无秽黩之累。

爱才好士,人多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