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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塞

天地设而民生之。

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

亲亲则别,爱私则险。

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

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

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

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

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

凡仁者以爱利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

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

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

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

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

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

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

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

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

故曰:王道有绳。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亦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

故曰: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

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力不足。

民之生,不知则学,力尽则服。

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

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

故以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

圣人不法古,不脩今。

法古则后于时,脩今则塞于势。

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

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

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

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脩汤、武。

汤、武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

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废也,故三代不四。

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

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

此俗之所惑也。

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

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

何以知其然也?

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

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

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

吾之所谓刑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

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

治国刑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

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

此二者,世之常用也。

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

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

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

国治必强。

一国行之,境内独治。

二国行之,兵则少寝。

天下行之,至德复立。

此吾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古者,民藂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

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

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

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

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

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