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
1

官政一

世传算茶有三说最便。

三说者,皆谓见钱为一说,犀牙、香药为一说,茶为一说,深不然也。

此乃三分法,其谓缘边入纳粮草,其价折为三分,一分支见钱,一分折犀象杂货,一分折茶尔,后又有并折盐为四分法,更改不一,皆非三说也。

然后召人入中。 便籴 者,次边粮草,商人先入中粮草,乃诣京师算请慢便钱、慢茶钞及杂货。 慢便钱 谓道路货易非便处, 慢茶钞 谓下三山场榷务。 直便 者,商人取便,于缘边入纳见钱,于京师请领。三说,先博籴,数足,然后听便籴及直便。

以此商人竞趋争先赴极边博籴,故边粟常先足,不为诸郡分裂,粮草之价,不能翔踊,诸路税课,亦皆盈衍,此良法也。

余在三司,方欲讲求,会左迁,不果建议。

延州故丰林县城,赫连勃勃所筑,至今谓之赫连城。

紧密如石,劚之皆火出。

其城不甚厚,但马面极长且密。

予亲使人步之,马面皆长四丈,相去六七丈,以其马面密,则城不须太厚,人力亦难兼也。

余曾亲见攻城,若马面长则可反射城下攻者,兼密则矢石相及,敌人至城下,则四面矢石临之。

须使敌人不能到城下,乃为良法。

今边城虽厚,而马面极短且疏,若敌人可到城下,则城虽厚。终为危道。

其间更多其角,谓之团敌,此尤无益。

全藉倚楼角以发矢石,以覆护城脚。

但使敌人备处多,则自不可存立。

赫连之城,深可为法也。

旧校书官多不恤职事,但取旧书,以墨漫一字,復注旧字于其侧,以为日课。

自置编校局,只得以朱围之,仍于卷末书校官姓名。

近歳邢、寿两郡,各断一狱,用法皆误,为刑曹所驳。

寿州有人杀妻之父母昆弟数口,州司以不道,缘坐妻子。

刑曹驳曰: 殴妻之父母,即是义绝,况其谋杀。不当復坐其妻。

邢州有盗杀一家,其夫妇即时死,唯一子明日乃死。

其家财产户绝法给出嫁亲女。

刑曹驳曰: 其家父母死时,其子尚生,财产乃子物;出嫁亲女,乃出嫁姐妹,不合有分。

此二事略同,一失于生者,一失于死者。

边城守具中有战棚,以长木抗于女墙之上,大体类敌楼,可以离合,设之顷刻可就,以备仓卒城楼摧坏或无楼处受攻,则急张战棚以监之。

梁侯景攻台城,为高楼以临城,城上亦为楼以拒之,使壮士交槊,斗于楼上,亦近此类。

兵部员外郎谢涛知曹州,尽得其凶迹,逮系有司,具前后巨蟪状秦列,章下御史府按治。

奸赃狼籍,遂论弃市,曹人皆相贺。因此有 告不干已事法 著于敕律。

驿传旧有三等,日步递、马递、急脚递。

急脚递最遽,日行四百里,唯军兴则用之,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

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时。

有军前机速处分,则自御前发下,三省、枢密院莫得与也。

皇祐二年,吴中大饥,殍殣枕路,是时范文正领浙西,发粟及募民存饷,为术甚备,吴人喜竞渡,好为佛事。

希文乃纵民竞渡,太守日出宴于湖上,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游。

又召诸佛寺主首,谕之曰: 饥歳工价至贱,可以大兴土木之役。

于是诸寺工作鼎兴。

又新敖仓吏舍,日役千夫。

监司奏劾杭州不恤荒政,嬉游不节,及公私兴造,伤耗民力,文正乃自条叙所以宴游及兴造,皆欲以发有馀之财,以惠贫者。

贸易饮食、工技服力之人,仰食于公私者,日无虑数万人。荒政之施,莫此为大。

是歳,两浙唯杭州晏然,民不流徙,皆文正之惠也。

歳饥发司农之粟,募民兴利,近歳遂著为令。

既已恤饥,因之以成就民利,此先王之美泽也。

庆历中,河决北都商胡,久之未塞,三司度支副使郭申锡亲住董作。

凡塞河决垂合,中间一埽,谓之 合龙门 ,功全在此。是时屡塞不合。

时合楷门埽长六十步。有水工高超者献议,以谓埽身太长,人力不能压,埽不至水底,矿河流不断,而绳缆多绝。

今当以六十步为三节,每节埽长二十步,中间以索连属之,先下第一节,待其至底空压第二、第三。

旧工争之,以为不可,云: 二十步埽,不能断漏。徒用三节,所费当倍,而决不塞。

超谓之曰: 第一埽水信未断,然势必杀半。压第二埽,止用半力,水纵未断,不过小漏耳。第三节乃平地施工,足以尽人力。

处置三节既定,即上两节自为浊泥所淤,不烦人功。

申锡主前议,不听超说。

是时贾魏分帅北门,独以超之言为然,阴遣数千人于下流收漉流埽。

既定而埽果流,而河决愈甚,申锡坐谪。

卒用超计,商胡方定。

盐之品至多,前史所载,夷狄间自有十余种;中国所出,亦不减数十种。

今公私能行者四种:一者 末盐, 海盐也,河北、京、东、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北、福建、广南东西十一路食之。其次 颗盐 ,解州盐泽及晋、绛、潞、泽所出,京幾、南京、京西、陕西、河东、褒、剑等处食之。又次 井盐 ,凿井取之,盖、梓、利、夔四路食之。又次 崖盐 ,生于土崖之间,阶、成、凤等州食之。

唯陕西路颗盐有定课,歳为钱二百三十万缗;自余盈虚不常,大约歳入二千余万缗。

唯末盐歳自抄三百万,供河北边籴;其他皆给本处经费而已。

缘边籴买仰给于度支者,河北则海、末盐,河东、陕西则颗盐及蜀茶为多。

运盐之法,凡行百里,陆运斤四钱,船运斤一钱,以此为率。

太常博士李处厚知庐州慎县,尝有殴人死者,处厚往验伤,以糟灰汤之类薄之,者无伤迹,有一老父求见曰: 邑之老书史也。知验伤不见其迹,此易辨也。

以新赤油繖日中覆之,以水沃其尸,其迹必见。

处厚如其言,伤迹宛然。

自此江,淮之间官司往往用此法。

陕西颗盐,旧法官自搬运,置务拘卖。

兵部员外郎范祥始为钞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四贯八百售一钞,至解池请盐二百斤,任其私卖,得钱以实塞下,省数十郡搬运之劳。

异日辇车牛驴以盐役死者,歳以万计,冒禁抵罪者,不可胜数;至此悉免。

行之既久,盐价时有低昂,又于京师置都盐院,陕西转运司自遣官主之。

京师食盐,斤不足三十五钱,则敛而不发,以长盐价;过四十,则大发库盐,以压商利。

使盐价有常,而钞法有定数。行之数十年,至今以为利也。

河北盐法,太祖皇帝尝降墨敕,听民间贾贩,唯收税钱,不许官榷。

其后有司屡请闭固,仁宗皇帝又有批诏云: 朕终不使河北百姓常食贵盐。

献议者悉罢遗之。河北父老,皆掌中掬灰,藉火焚香,望阙欢呼称谢。

熙宁中,復有献谋者。

余时在三司,求访两朝墨敕不获,然人人能诵其言,议亦竟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