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四制
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
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
夫礼,吉凶异道,不得相干,取之阴阳也。
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
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
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
仁义礼智,人道具矣。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
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
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
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
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
杖者何也?
爵也。
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
或曰担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
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
秃者不髽,伛者不袒,跛者不踊。老病不止酒肉。凡此八者,以权制者也。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
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
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
《书》曰: 高宗谅闇,三年不言 ,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
何以独善之也?
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
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
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
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此之谓也。然而曰 言不文 者,谓臣下也。
礼: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
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
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
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