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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患

凡人主者,猛毅则伐,懦弱则杀,猛毅者何也?

轻诛杀人之谓猛毅。

懦弱者何也,重诛杀人之谓懦弱。

此皆有失彼此。

凡轻诛者杀不辜,而重诛者失有皋,故上杀不辜,则道正者不安;上失有皋,则行邪者不变。

道正者不安,则才能之人去亡;行邪者不变,则群臣朋党;才能之人去亡,则宜有外难,群臣朋党,则宜有内乱。

故曰猛毅者伐,懦弱者杀也。

君之所以卑尊,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

故诛暴国必以兵,禁辟民必以刑。

然则兵者外以诛暴,内以禁邪。

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不可废也。

若夫世主则不然。外不以兵,而欲诛暴,则地必亏矣。内不以刑,而欲禁邪,则国必乱矣。

故凡用兵之计,三惊当一至,三至当一军,三军当一战;故一期之师,十年之蓄积殚;一战之费,累代之功尽;今交刃接兵而后利之,则战之自胜者也。

攻城围邑,主人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爨之,则攻之自拔者也。

是以圣人小征而大匡,不失天时,不空地利,用日维梦,其数不出于计。

故计必先定而兵出于竟,计未定而兵出于竟,则战之自败,攻之自毁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