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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上

为人君者,修官上之道,而不言其中;为人臣者,比官中之事,而不言其外。

君道不明,则受令者疑;权度不一,则修义者惑。

民有疑惑贰豫之心而上不能匡,则百姓之与间,犹揭表而令之止也。

是故能象其道于国家,加之于百姓,而足以饰官化下者,明君也。

能上尽言于主,下致力于民,而足以修义从令者,忠臣也。

上惠其道,下敦其业,上下相希,若望参表,则邪者可知也。

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

教在百姓,论在不挠,赏在信诚,体之以君臣,其诚也以守战。

如此,则人啬夫之事究矣。

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不以私论,而以事为正。

如此,则吏啬夫之事究矣。

人啬夫成教、吏啬夫成律之后,则虽有敦悫忠信者不得善也;而戏豫怠傲者不得败也。

如此,则人君之事究矣。

是故为人君者因其业,乘其事,而稽之以度。

有善者,赏之以列爵之尊、田地之厚,而民不慕也。

有过者,罚之以废亡之辱、僇死之刑,而民不疾也。

杀生不违,而民莫遗其亲者,此唯上有明法,而下有常事也。

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

兼而一之,人君之道也;分而职之,人臣之事也。

君失其道,无以有其国;臣失其事,无以有其位。

然则上之畜下不妄,而下之事上不虚矣。

上之畜下不妄,则所出法制度者明也;下之事上不虚,则循义从令者审也。

上明下审,上下同德,代相序也。

君不失其威,下不旷其产,而莫相德也。

是以上之人务德,而下之人守节。义礼成形于上,而善下通于民,则百姓上归亲于主,而下尽力于农矣。

故曰: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则上下体而外内别也,民性因而三族制也。

夫为人君者,荫德于人者也;为人臣者,仰生于上者也。

为人上者,量功而食之以足;为人臣者,受任而处之以教。

布政有均,民足于产,则国家丰矣。

以劳受禄,则民不幸生;刑罚不颇,则下无怨心;名正分明,则民不惑于道。

道也者,上之所以导民也。

是故道德出于君,制令传于相,事业程于官,百姓之力也,胥令而动者也。

是故君人也者,无贵如其言;人臣也者,无爱如其力。

言下力上,而臣主之道毕矣。

是故主画之,相守之;相画之,官守之;官画之,民役之;则又有符节、印玺、典法、策籍以相揆也。此明公道而灭奸伪之术也。

论材量能,谋德而举之,上之道也;专意一心,守职而不劳,下之事也。

为人君者,下及官中之事,则有司不任;为人臣者,上共专于上,则人主失威。

是故有道之君,正其德以莅民,而不言智能聪明。

智能聪明者,下之职也;所以用智能聪明者,上之道也。

上之人明其道,下之人守其职,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复合为一体。

是故知善,人君也;身善,人役也。

君身善,则不公矣。

人君不公,常惠于赏,而不忍于刑,是国无法也。

治国无法,则民朋党而下比,饰巧以成其私。

法制有常,则民不散而上合,竭情以纳其忠。

是以不言智能,而顺事治、国患解,大臣之任也。

不言于聪明,而善人举,奸伪诛、视听者众也。

是以为人君者,坐万物之原,而官诸生之职者也。

选贤论材,而待之以法。

举而得其人,坐而收其福,不可胜收也。

官不胜任,奔走而奉其败事,不可胜救也。

而国未尝乏于胜任之士,上之明适不足以知之。

是以明君审知胜任之臣者也。

故曰:主道得,贤材遂,百姓治。治乱在主而已矣。

故曰:主身者,正德之本也;官者,耳目之制也。

身立而民化,德正而官治。治官化民,其要在上。

是故君子不求于民。

是以上及下之事谓之矫,下及上之事谓之胜。

为上而矫,悖也;为下而胜,逆也。

国家有悖逆反迕之行,有土主民者失其纪也。

是故别交正分之谓理,顺理而不失之谓道,道德定而民有轨矣。

有道之君者,善明设法,而不以私防者也。

而无道之君,既已设法,则舍法而行私者也。

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为人臣者援私以为公。

公道不违,则是私道不违者也。

行公道而托其私焉,寖久而不知,奸心得无积乎?

奸心之积也,其大者有侵逼杀上之祸、其小者有比周内争之乱。

此其所以然者,由主德不立,而国无常法也。

主德不立,则妇人能食其意;国无常法,则大臣敢侵其势。

大臣假于女之能,以规主情;妇人嬖宠假于男之知,以援外权。

于是乎外夫人而危太子,兵乱内作,以召外寇。

此危君之征也。

是故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则众不敢逾轨而行矣;下有五横以揆其官,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

朝有定度衡仪,以尊主位,衣服緷絻,尽有法度,则君体法而立矣。

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著久而为常,犯俗离教者,众共奸之,则为上者佚矣。

天子出令于天下,诸侯受令于天子,大夫受令于君,子受令于父母,下听其上,弟听其兄,此至顺矣。

衡石一称,斗斛一量,丈尺一綧制,戈兵一度,书同名,车同轨,此至正也。

从顺独逆,从正独辟,此犹夜有求而得火也,奸伪之人,无所伏矣。

此先王之所以一民心也。

是故天子有善,让德于天;诸侯有善,庆之于天子;大夫有善,纳之于君;民有善,本于父,庆之于长老。

此道法之所从来,是治本也。是故岁一言者,君也;时省者,相也;月稽者,官也;务四支之力,修耕农之业以待令者,庶人也。

是故百姓量其力于父兄之间,听其言于君臣之义,而官论其德能而待之。

大夫比官中之事,不言其外;而相为常具以给之。

相总要,者官谋士,量实义美,匡请所疑。

而君发其明府之法瑞以稽之,立三阶之上,南面而受要。

是以上有余日,而官胜其任;时令不淫,而百姓肃给。

唯此上有法制,下有分职也。

道者,诚人之姓也,非在人也。

而圣王明君,善知而道之者也。

是故治民有常道,而生财有常法。道也者,万物之要也。为人君者,执要而待之,则下虽有奸伪之心,不敢杀也。夫道者虚设,其人在则通,其人亡则塞者也。

非兹是无以理人,非兹是无以生财,民治财育,其福归于上。

是以知明君之重道法而轻其国也。

故君一国者,其道君之也。王天下者,其道王之也。

大王天下,小君一国,其道临之也。

是以其所欲者能得诸民,其所恶者能除诸民。

所欲者能得诸民,故贤材遂;所恶者能除诸民,故奸伪省。

如冶之于金,陶之于埴,制在工也。

是故将与之,惠厚不能供;将杀之,严威不能振。

严威不能振,惠厚不能供,声实有间也。

有善者不留其赏,故民不私其利;有过者不宿其罚,故民不疾其威。

威罚之制,无逾于民,则人归亲于上矣。

如天雨然,泽下尺,生上尺。

是以官人不官,事人不事,独立而无稽者,人主之位也。

先王之在天下也,民比之神明之德。先王善牧之于民者也。

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

虽有汤武之德,复合于市人之言。

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

是以令出而不稽,刑设而不用。

先王善与民为一体。

与民为一体,则是以国守国,以民守民也。然则民不便为非矣。

虽有明君,百步之外,听而不闻;间之堵墙,窥而不见也。

而名为明君者,君善用其臣,臣善纳其忠也。

信以继信,善以传善。是以四海之内,可得而治。

是以明君之举其下也,尽知其短长,知其所不能益,若任之以事。

贤人之臣其主也,尽知短长与身力之所不至,若量能而授官。

上以此畜下,下以此事上,上下交期于正,则百姓男女皆与治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