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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物势篇

儒者论曰: 天地故生人。

此言妄也。

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

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

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然则人生於天地也,犹鱼之於渊,饥虱之於人也。

因气而生,种类相产,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传曰: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

若此,论事者何故云 天地为炉,万物为铜,阴阳为火,造化为工 乎?

案陶冶者之用烁铜燔器,故为之也。

而云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耳,可谓陶冶者不故为器而器偶自成乎?

夫比不应事,未可谓喻;文不称实,未可谓是也。

曰: 是喻人禀气不能纯一,若烁铜之下形,燔器之得火也,非谓天地生人与陶冶同也。

兴喻人皆引人事。

人事有体,不可断绝。

以目视头,头不得不动;以手相足,足不得不摇。

目与头同形,手与足同体。

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范为形,故作之也;燃炭生火,必调和炉灶,故为之也。

及铜烁不能皆成,器燔不能尽善,不能故生也。

夫天不能故生人,则其生万物,亦不能故也。

天地合气,物偶自生矣。

夫耕耘播种,故为之也;及其成与不熟,偶自然也。

何以验之?

如天故生万物,当令其相亲爱,不当令之相贼害也。

或曰:五行之气,天生万物。

以万物含五行之气,五行之气更相贼害。

曰:天自当以一行之气生万物,令之相亲爱,不当令五行之气反使相贼害也。

或曰:欲为之用,故令相贼害;贼害相成也。

故天用五行之气生万物,人用万物作万事。

不能相制,不能相使,不相贼害,不成为用。

金不贼木,木不成用。火不烁金,金不成器。

故诸物相贼相利,含血之虫相胜服、相啮噬、相啖食者,皆五行气使之然也。

曰: 天生万物欲令相为用,不得不相贼害也。则生虎狼蝮蛇及蜂虿之虫,皆贼害人,天又欲使人为之用邪?

且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气,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

五常,五行之道也。

五藏在内,五行气俱。

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怀五行之气,辄相贼害。

一人之身,胸怀五藏,自相贼也;一人之操,行义之心,自相害也。

且五行之气相贼害,含血之虫相胜服,其验何在?

曰:寅,木也,其禽虎也;戍,土也,其禽犬也。

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也。

木胜土,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也。

亥水也,其禽豕也;巳,火也,其禽蛇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

午亦火也,其禽马也。

水胜火,故豕食蛇;火为水所害,故马食鼠屎而腹胀。

曰:审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亦有不相胜之效。

午,马也,子,鼠也,酉,鸡也,卯兔也。水胜火,鼠何不逐马?

金胜木,鸡何不啄兔?

亥,豕也,丑,牛也。

土胜水,牛羊何不杀豕?巳,蛇也。申,猴也。

火胜金,蛇何不食獼猴?

獼猴者,畏鼠也。

啮獼猴者,犬也。

鼠,水。

獼猴,金也。

水不胜金,獼猴何故畏鼠也?戍,土也,申,猴也。

土不胜金,猴何故畏犬?东方,木也,其星仓龙也。

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南方,火也,其星硃鸟也。

北方,水也,其星玄武也。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兽之体。

含血之虫,以四兽为长,四兽含五行之气最较郑鼇案龙虎交不相贼,鸟龟会不相害。

以四兽验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五行之虫以气性相刻,则尤不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