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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谴告篇

论灾异,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谴告之也。

灾异非一,复以寒温为之效。

人君用刑非时则寒,施赏违节则温。

天神谴告人君,犹人君责怒臣下也。

故楚王曰: 天不下灾异,天其忘乎!

灾异为谴告,故王惧而思之也。

曰:此疑也。

夫国之有灾异也,犹家人之有变怪也。

有灾异,谓天谴人君;有变怪,天复谴告家人乎?

家人既明,人之身中,亦将可以喻。

身中病,犹天有灾异也。

血脉不调,人生疾病;风气不和,岁生灾异。

灾异谓天谴告国政,疾病天复谴告人乎?

酿酒於罂,烹肉於鼎,皆欲其气味调得也。

时或咸苦酸淡不应口者,犹人芍药失其和也。

夫政治之有灾异也,犹烹酿之有恶味也。

苟谓灾异为天谴告,是其烹酿之误,得见谴告也。

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审天。

使王知如孔子,则其言可信。

衰世霸者之才,犹夫变复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

夫天道,自然也,无为。

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

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

且天审能谴告人君,宜变易其气以觉悟之。

用刑非时,刑气寒,而天宜为温;施赏违节,赏气温,而天宜为寒。

变其政而易其气,故君得以觉悟,知是非。

今乃随寒从温,为寒为温,以谴告之意,欲令变更之且。

太王父以王季之可立,故易名为历。

历者,适也。

太伯觉悟,之吴、越采药,以避王季。

使太王不易季名,而复字之季,太伯岂觉悟以避之哉?

今刑赏失法,天欲改易其政,宜为异气,若太王之易季名。

今乃重为同气以谴告之,人君何时将能觉悟,以见刑赏之误哉?

鼓瑟者误於张弦设柱,宫商易声,其师知之,易其弦而复移其柱。

夫天之见刑赏之误,犹瑟师之睹弦柱之非也。

不更变气以悟人君,反增其气以渥其恶,则天无心意,苟随人君为误非也。

纣为长夜之饮,文王朝夕曰: 祀兹酒。

齐奢於祀,晏子祭庙,豚不掩俎。

何则?

非疾之者,宜有以改易之也。

子弟傲慢,父兄教以谨敬;吏民横悖,长吏示以和顺。

是故康叔、伯禽失子弟之道,见於周公,拜起骄悖,三见三笞;往见商子,商子令观桥梓之树。

二子见桥梓,心感觉悟,以知父子之礼。

周公可随为骄,商子可顺为慢,必须加之捶杖,教观於物者,冀二人之见异,以奇自觉悟也。

夫人君之失政,犹二子失道也,天不告以政道,令其觉悟,若二子观见桥梓,而顾随刑赏之误,为寒温之报,此则天与人君俱为非也。

无相觉悟之感,有相随从之气,非皇天之意,爱下谴告之宜也。

凡物能相割截者,必异性者也;能相奉成者,必同气者也。

是故《离》下、《兑》上曰革。

革,更也。

火金殊气,故能相革。

如俱火而皆金,安能相成?

屈原疾楚之臰洿,故称香洁之辞;渔父议以不随俗,故陈沐浴之言。

凡相溷者,或教之熏隧,或令之负豕。

二言之於除臰也,孰是孰非,非有不易,少有以益。

夫用寒温,非刑赏也,能易之乎?

西门豹急,佩韦以自宽;董安於缓,带弦以自促。

二贤知佩带变己之物,而以攻身之短。

至明矣,人君失政,不以他气谴告变易,反随其误,就起其气,此则皇天用意,不若二贤审也。

楚庄王好猎,樊姬为之不食鸟兽之肉;秦缪公好淫乐,华阳後为之不听郑、卫之音。

二姬非两主,拂其欲而不顺其行皇天非赏罚,而顺其操,而渥其气:此盖皇天之德,不若妇人贤也。

故谏之为言, 间 也,持善间恶,必谓之一乱。

周缪王任刑,《甫刑篇》曰: 报虐用威。

威虐皆恶也,用恶报恶,乱莫甚焉。

今刑失赏宽,恶也,复为恶以应之,此则皇天之操,与缪王同也。

故以善驳恶,以恶惧善,告人之理,劝厉为善之道也。

舜戒禹曰: 毋若丹硃敖。

周公敕成王曰: 毋若殷王纣!

毋者,禁之也。

丹硃、殷纣至恶,故曰 毋 以禁之。

夫言 毋若 ,孰与言必若哉?

故毋必二辞,圣人审之。

况肯谴非为非,顺人之过,以增其恶哉?

天人同道,大人与天合德。圣贤以善反恶,皇天以恶随非,岂道同之效、合德之验哉?

孝武皇帝好仙,司马长卿献《大人赋》,上乃仙仙有凌云之气。

孝成皇帝好广宫室,扬子云上《甘泉颂》,妙称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为,鬼神力乃可成。

皇帝不觉,为之不止。

长卿之赋,如言仙无实效,子云之颂言奢有害,孝武岂有仙仙之气者,孝成岂有不觉之惑哉?

然即天之不为他气以谴告人君,反顺人心以非应之,犹二子为赋颂,令两帝惑而不悟也。

窦婴、灌夫疾时为邪,相与日引绳以纠缠之。心疾之甚,安肯从其欲?

太伯教吴冠带,孰与随从其俗与之俱倮也?

故吴之知礼义也,太伯改其俗也。

苏武入匈奴,终不左衽;赵他入南越,箕踞椎髻。

汉朝称苏武而毁赵他。

之性习越土气,畔冠带之制,陆贾说之,夏服雅礼,风告以义,赵他觉悟,运心向内。

如陆贾复越服夷谈,从其乱俗,安能令之觉悟,自变从汉制哉?

三教之相违,文质之相反,政失,不相反袭也。

谴告人君误,不变其失而袭其非,欲行谴告之教,不从如何?

管、蔡篡畔,周公告教之至於再三。

其所以告教之者,岂云当篡畔哉?

人道善善恶恶,施善以赏,加恶以罪,天道宜然。

刑赏失实,恶也,为恶气以应之,恶恶之义,安所施哉?

汉正首匿之罪,制亡从之法,恶其随非而与恶人为群党也。

如束罪人以诣吏,离恶人与异居,首匿亡从之法除矣。

狄牙之调味也,酸则沃之以水,淡则加之以咸。水火相变易,故膳无咸淡之失也。

今刑罚失实,不为异气以变其过,而又为寒於寒,为温於温,此犹憎酸而沃之以咸,恶淡而灌之以水也。

由斯言之,谴告之言,疑乎?必信也?

今薪燃釜,火猛则汤热,火微则汤冷。

夫政犹火,寒温犹热冷也。

顾可言人君为政,赏罚失中也,逆乱阴阳,使气不和,乃言天为人君为寒为温以谴告之乎!

儒者之说又言: 人君失政,天为异;不改,灾其人民;不改,乃灾其身也。

先异後灾,先教後诛之义也。

曰:此复疑也。

以夏树物,物枯不生;以秋收谷,谷弃不藏。

夫为政教,犹树物收谷也。

顾可言政治失时,气物为灾;乃言天为异以谴告之,不改,为灾以诛伐之乎!

儒者之说,俗人言也。

盛夏阳气炽烈,阴气干之,激射裂,中杀人物。

谓天罚阴过,外一闻若是,内实不然。

夫谓灾异为谴告诛伐,犹为雷杀人罚阴过也。非谓之言,不然之说也。

或曰:谷子云上书陈言变异,明天之谴告,不改,後将复有,愿贯械待时。

後竟复然。

即不为谴告,何故复有?

子云之言,故後有以示改也。

曰:夫变异自有占候,阴阳物气自有终始。

履霜以知坚冰必至,天之道也。

子云识微,知後复然,借变复之说,以效其言,故愿贯械以待时也。

犹齐晏子见钩星在房、心之间,则知地且动也。

使子云见钩星,则将复曰: 天以钩星谴告政治,不改,将有地动之变矣。

然则子云之愿贯械待时,犹子韦之愿伏陛下,以俟荧惑徙,处必然之验,故谴告之言信也。

予之谴告,何伤於义。

损皇天之德,使自然无为转为人事,故难听之也。

称天之谴告,誉天之聪察也,反以聪察伤损於天德。

何以知其聋也?以其听之聪也。

何以知其盲也?

以其视之明也。

何以知其狂也?

以其言之当也。

夫言当视听聪明,而道家谓之狂而盲聋。

今言天之谴告,是谓天狂而盲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