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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 卷三十三

萧韩家奴,字休坚,涅剌部人,中书令安抟之孙。

少好学,弱冠入南山读书,博览经史,通辽、汉文字。

统和十四年始仕。

家有一牛,不任驱策,其奴得善价鬻之。

韩家奴曰: 利己误人,非吾所欲。

乃归直取牛。

二十八年,为右通进,典南京栗园。

重熙初,同知三司使事。

四年,迁天成军节度使,徙彰愍宫使。

帝与语,才之,命为诗友。

尝从容问曰: 卿居外有异闻乎?

韩家奴对曰: 臣惟知炒栗:小者熟,则大者必生;大者熟,则小者必焦。

使大小均熟,始为尽美。

不知其他。

盖尝掌栗园,故托栗以讽谏。

帝大笑。

诏作《四时逸乐赋》,帝称善。

时诏天下言治道之要,制问: 徭役不加于旧,征伐亦不常有,年谷既登,帑廪既实,而民重困,岂为吏者慢、为民者惰欤?

今之徭役何者最重?

何者尤苦?

何所蠲省则为便益?

补役之法何可以复?

盗贼之何害可以止?

韩家奴对曰:

臣伏见比年以来,高丽未宾,阻卜犹强,战守之备,诚不容已。

乃者选富民防边,自备粮糗。

道路修阻,动淹岁月;比至屯所,费已过半;只牛单毂,鲜有还者。

其无丁之家,倍直佣僦,人惮其劳,半途亡窜,故戍卒之食多不能给。

求假于人,则十倍其息,至有鬻子割田不能偿者。

或逋役不归,在军物故,则复补以少壮。

其鸭渌江之东,戍役大率如此。

况渤海、女直、高丽合从连衡,不时征讨。

富者从军,贫者侦候。

加之水旱,菽粟不登,民以日困。

盖势使之然也。

方今最重之役,无过西戍。

如无西戍,虽遇凶年,困弊不至于此。

若能徙西戍稍近,则往来不劳,民无深患。

议者谓徙之非便:一则损威名,二则召侵侮,三则弃耕牧之地。

臣谓不然。

阻卜诸部,自来有之。

曩时北至胪朐河,南至边境,人多散居,无所统壹,惟往来抄掠。

及太祖西征,至于流沙,阻卜望风悉降,西域诸国皆愿入贡。

因迁种落,内置三部,以益吾国,不营城邑,不置戍兵,阻卜累世不敢为寇。

统和间,王太妃出师西域,拓土既远,降附亦众。

自后一部或叛,邻部讨之,使同力相制,正得驭远人之道。

及城可敦,开境数千里,西北之民,徭役日增,生业日殚。

警急既不能救,叛服亦复不恒。

空有广地之名,而无得地之实。

若贪土不已,渐至虚耗,其患有不胜言者。

况边情不可深信,亦不可顿绝。

得不为益,舍不为损。

国家大敌,惟在南方。

今虽连和,难保他日。

若南方有变,屯戍辽邈,卒难赴援。

我进则敌退,我还则敌来,不可不虑也。

方今太平已久,正可恩结诸部,释罪而归地,内徙戍兵以增堡障,外明约束以正疆界。

每部各置酋长,岁修职贡。

叛则讨之,服则抚之。

诸部既安,必不生衅。

如是,则臣虽不能保其久而无变,知其必不深入侵掠也。

或云弃地则损威,殊不知殚费竭财,以贪无用之地,使彼小部抗衡大国,万一有败,损威岂浅?

或又云,沃壤不可遽弃。臣以为土虽沃,民不能久居,一旦敌来,则不免内徙,岂可指为吾土而惜之?

夫帑廪虽随部而有,此特周急部民,一偏之惠,不能均济天下。

如欲均济天下,则当知民困之由,而窒其隙。

节盘游,简驿传,薄赋敛,戒奢侈。

期以数年,则困者可苏,贫者可富矣。

盖民者国之本,兵者国之卫。

兵不调则旷军役,调之则损国本。

且诸部皆有补役之法。

昔补役始行,居者行者,类皆富实,故累世从戍,易为更代。

近岁边虞数起,民多匮乏,既不任役事,随补随缺。

苟无上户,则中户当之。

旷日弥年,其穷益甚,所以取代为艰也。

非惟补役如此,在边戍兵亦然。

譬如一杯之土,岂能填寻丈之壑!

欲为长久之便,莫若使远戍疲兵还于故乡,薄其徭役,使人人给足,则补役之道可以复故也。

臣又闻,自昔有国家者,不能无盗。

比年以来,群黎凋弊,利于剽窃,良民往往化为凶暴。

甚者杀人无忌,至有亡命山泽,基乱首祸。

所谓民以困穷,皆为盗贼者,诚如圣虑。

今欲芟夷本根,愿陛下轻徭省役,使民务农。

衣食既足,安习教化,而重犯法,则民趋礼义,刑罚罕用矣。

臣闻唐太宗问群臣治盗之方,皆曰: 严刑峻法。

太宗笑曰: 寇盗所以滋者,由赋敛无度,民不聊生。

今朕内省嗜欲,外罢游幸,使海内安静,则寇盗自止。

由此观之,寇盗多寡,皆由衣食丰俭,徭役重轻耳。

今宜徙可敦城于近地,与西南副都部署乌古敌烈、隗乌古等部声援相接。

罢黑岭二军,并开、保州,皆隶东京。益东北戍军及南京总管兵。

增修壁垒,候尉相望,缮完楼橹,浚治城隍,以为边防。

此方今之急务也,愿陛下裁之。

擢翰林都林牙,兼修国史。

仍诏谕之曰: 文章之职,国之光华,非才不用。

以卿文学,为时大儒,是用授卿以翰林之职。

朕之起居,悉以实录。

厥后累圣相承,自夷离堇湖烈以下,大号未加,天皇帝之考夷离堇的鲁犹以名呼。

臣以为宜依唐典,追崇四祖为皇帝,则陛下弘业有光,坠典复举矣。 疏奏,帝纳之,始行追册玄、德二祖之礼。

韩家奴每见帝猎,未尝不谏。

会有司奏猎秋山,熊虎伤死数十人,韩家奴书于册。

帝见,命去之。

韩家奴既出,复书。

他日,帝见之曰: 史笔当如是。

帝问韩家奴: 我国家创业以来,孰为贤主?

韩家奴以穆宗对。

帝怪之曰: 穆宗嗜酒,喜怒不常,视人犹草芥,卿何谓贤?

韩家奴对曰: 穆宗虽暴虐,省徭轻赋,人乐其生。

终穆之世,无罪被戮,未有过今日秋山伤死者。

臣故以穆宗为贤。

帝默然。

诏与耶律庶成录遥辇可汗至重熙以来事迹,集为二十卷,进之。

十五年,复诏曰: 古之治天下者,明礼义,正法度。

我朝之兴,世有明德,虽中外向化,然礼书未作,无以示后世。

卿可与庶成酌古准今,制为礼典。

事或有疑,与北、南院同议。

韩家奴既被诏,博考经籍,自天子达于庶人,情文制度可行于世,不缪于古者,撰成三卷,进之。

又诏译诸书,韩家奴欲帝知古今成败,译《通历》、《贞观政要》、《五代史》。

时帝以其老,不任朝谒,拜归德军节度使。

以善治闻。

帝遣使问劳,韩家奴表谢。

召修国史,卒,年七十二。

有《六义集》十二卷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