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 卷二十
萧阿剌,字阿里懒,北院枢密使孝穆之子也。
幼养宫中,兴宗尤爱之。
重熙六年,为弘义宫使。
累迁同知北院枢密使,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出为东京留守。
二十一年,拜西北路招讨使,封西平郡王。
寻尚秦晋国王公主,拜驸马都尉。
清宁元年,遗诏拜北府宰相,兼南院枢密使,进王韩。
明年,改北院枢密使,徙王陈,与萧革同掌国政。
革谄谀不法,阿剌争之不得,告归。
上由此恶之,除东京留守。
会行瑟瑟礼,入朝陈时政得失。
革以事中伤,帝怒,缢杀之。
皇太后营救不及,大恸曰: 阿剌何罪而遽见杀?
帝乃优加赙赠,葬乾陵之赤山。
阿剌性忠果,晓世务,有经济才。
议者以谓阿剌若在,无重元、乙辛之乱。
耶律义先,于越仁先之弟也。
美风姿,举止严重。
重熙初,补祗候郎君班详稳。
十三年,车驾西征,为十二行糺都监,战功最,改南院宣徽使。
时萧革同知枢密院事,席宠擅权,义先疾之。
因侍宴,言于帝曰: 革狡佞喜乱,一朝大用,必误国家!
言甚激切,不纳。
它日侍宴,上命群臣博,负者罚一巨觥。
义先当与革对,怃然曰: 臣纵不能进贤退不肖,安能与国贼博哉!
帝止之曰: 卿醉矣!
义先厉声诟不已。上大怒,赖皇后救,得解。
翌日,上谓革曰: 义先无礼,当黜之。
革对曰: 义先天性忠直,今以酒失而出,谁敢言人之过?
上谓革忠直,益加信任。
义先郁郁不自得,然议事未尝少沮。
又于上前博,义先祝曰: 向言人过,冒犯天威。
今日一掷,可表愚款。
俄得堂印。
上愕然。
十六年,为殿前都点检,讨蒲奴里,多所招降,获其酋长陶得里以归,手诏褒奖,以功改南京统军使,封武昌郡王。奏请统军司钱营息,以赡贫民。
未期,军器完整,民得休息。
二十一年,拜惕隐,进王富春,薨,年四十二。
傥使蒙恩地下,臣愿毕矣。 上曰: 此朕遗忘之过。
追封燕王。是年,从萧惠伐夏,败于河南,例被责。
清宁初,为南面林牙,卒。萧陶隗,字乌古邻,宰相辖特六世孙。
刚直有威重。
咸雍初,任马群太保。
素知群牧名存实亡,悉阅旧籍,除其羸病,录其实数,牧人畏服。
陶隗上书曰: 群牧以少为多,以无为有。
上下相蒙,积弊成风。
不若括见真数,著为定籍,公私两济。
从之。
畜产岁以蕃息。
大康中,累迁契丹行宫都部署。
上尝谓群臣曰: 北枢密院军国重任,久阙其人,耶律阿思、萧斡特剌二人孰愈?
群臣各誉所长,陶隗独默然。
上问: 卿何不言? 陶隗曰: 斡特剌懦而败事;阿思有才而贪,将为祸基。
不得已而用,败事犹胜基祸。
上曰: 陶隗虽魏征不能过,但恨吾不及太宗尔!
然竟以阿思为枢密使。
由是阿思衔之。
九年,西圉不宁,阿思奏曰: 边隅事大,可择重臣镇抚。
上曰: 陶隗何如?
阿思曰: 诚如圣旨。
遂拜西南面招讨使。
阿思阴与萧阿忽带诬奏贼掠漠南牧马及居民畜产,陶隗不急追捕,罪当死,诏免官。
久之,起为塌母城节度使。
未行,疽发背卒。
陶隗负气,怒则须髯辄张。每有大议,必毅然决之。
虽上有难色,未尝遽已。
见权贵无少屈,竟为阿思所陷,时人惜之。
二子,曰图木、辖式。阿思死,始获进用。
萧塔剌葛,字陶哂,六院部人。
素刚直。
太祖时,坐叔祖台哂谋杀于越释鲁,没入弘义宫。
世宗即位,以舅氏故,出其籍,补国舅别部敞史。
或言泰宁王察割有无君心。
塔剌葛曰: 彼纵忍行不义,人孰肯从!
他日侍宴,酒酣,塔剌葛捉察割耳,强饮之曰: 上固知汝傲狠,然以国属,曲加矜悯,使汝在左右,且度汝才何能为。
若长恶不悛,徒自取赤族之祸!
察割不能答,强笑曰: 何戏之虐也!
天禄末,塔剌葛为北府宰相,及察割作乱,塔剌葛醉詈曰: 吾悔不杀此逆贼!
寻为察割所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