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 卷二十八
萧兀纳,一名挞不也,字特免,六院部人。
其先尝为西南面拽剌。
兀纳魁伟简重,善骑射。
清宁初,兄图独以事入见,帝问族人可用者,图独以兀纳对,补祗候郎君。
迁近侍敞史,护卫太保。
大康初,为北院宣徽使。
时乙辛已害太子,因言宋魏国王和鲁斡之子淳可为储嗣。群臣莫敢言,唯兀纳及夷离毕萧陶隗谏曰: 舍嫡不立,是以国与人也。
帝犹豫不决。
五年,帝出猎,乙辛请留皇孙,帝欲从之。
兀纳奏曰: 窃闻车驾出游,将留皇孙,苟保护非人,恐有他变。
果留,臣请侍左右。
帝乃悟,命皇孙从行。
由此始疑乙辛。
顷之,同知南院枢密使事,出乙辛、淳等。
帝嘉其忠,封兰陵郡王,人谓近于古社稷臣。
授殿前都点检。
上谓王师儒、耶律固等曰: 兀纳忠纯,虽狄仁杰辅唐,屋质立穆宗,无以过也。
卿等宜达燕王知之。
自是令兀纳辅导燕王,益见优宠。
大安初,诏尚越国公主,兀纳固辞。
改南院枢密使,奏请掾史宜以岁月行叙,从之。
寿隆元年,拜北府宰相。
初,天祚在潜邸,兀纳数以直言忤旨。
及嗣位,出为辽兴军节度使,守太傅。
以佛殿小底王华诬兀纳借内府犀角,诏鞫之。
兀纳奏曰: 臣在先朝,诏许日取帑钱十万为私费,臣未尝妄取一钱,肯借犀角乎!
天祚愈怒,夺太傅官,降宁边州刺史,寻改临海军节度使。
兀纳上书曰: 自萧海里亡入女直,彼有轻朝廷心,宜益兵以备不虞。
不报。
天庆元年,知黄龙府事,改东北路统军使,复上书曰: 臣治与女直接境,观其所为,其志非小。
宜先其未发,举兵图之。
章数上,皆不听。
及金兵来侵,战于宁江州,其孙移敌蹇死之,兀纳退走入城。
留官属守御,自以三百骑渡混同江而西,城遂陷。
后与萧敌里拒金兵于长泺,以军败免官。
五年,天祚亲征,兀纳殿,复败绩。
后数日乃与百官入见,授上京留守。
六年,耶律章奴叛,来攻京城,兀纳发府库以赉士卒,谕以逆顺,完城池,以死拒战。
章奴无所得而去。
以功授副元帅,寻为契丹都宫使。
天祚以兀纳先朝重臣,有定策勋,每延问以政,兀纳对甚切。
上虽优容,终不能用。
以疾卒,年七十。
耶律俨,字若思,析津人。
本姓李氏。
父仲禧,重熙中始仕。
清宁初,同知南院宣徽使事。
四年,城鸭子、混同二水间,拜北院宣徽使。
咸雍初,坐误奏事,出为榆州刺史。
俄诏复旧职,迁汉人行宫都部署。
六年,赐国姓,封韩国公,改南院枢密使。
时枢臣乙辛等诬陷皇太子,诏仲禧偕乙辛鞫之,蔓引无辜,未尝雪正。
乙辛荐仲禧可任,拜广德军节度使,复为南院枢密使,卒,谥钦惠。
俨仪观秀整,好学,有诗名,登咸雍进士第。
守著作佐郎,补中书省令史,以勤敏称。
大康初,历都部署判官、将作少监。
后两府奏事,论群臣优劣,唯称俨才俊。
改少府少监,知大理正,赐紫。
六年,迁大理少卿,奏谳详平。
明年,升大理卿。
丁父忧,夺服,同签部署司事。
大安初,为景州刺史。
绳胥徒,禁豪猾,抚老恤贫,未数月,善政流播,郡人刻石颂德。
二年,改御史中丞,诏按上京滞狱,多所平反。同知宣徽院事,提点大理寺。
六年冬,改山西路都转运使。
刮剔垢弊,奏定课额,益州县俸给,事皆施行。
寿隆初,授枢密直学士。
以母忧去官,寻召复旧职。
宋攻夏,李乾顺遣使求和解,帝命俨如宋平之,拜参知政事。
六年,驾幸鸳鸯泺,召至内殿,访以政事。
帝晚年倦勤,用人不能自择,令各掷骰子,以采胜者官之。
俨尝得胜采,上曰: 上相之征也!
迁知枢密院事,赐经邦佐运功臣,封越国公。
修《皇朝实录》七十卷。
帝大渐,俨与北院枢密使阿思同受顾命。
乾统三年,徙封秦国。
六年,封漆水郡王。
天庆中,以疾,命乘小车入朝。
疾甚,遣太医视之。
薨,赠尚父,谥曰忠懿。
俨素廉洁,一芥不取于人。
经籍一览成诵。
又善伺人主意。
妻邢氏有美色,常出入禁中,俨教之曰: 慎勿失上意。
由是权宠益固。
三子:处贞,太常少卿;处廉,同知中京留守事;处能,少府少监。
刘伸,字济时,宛平人。
少颖悟,长以辞翰闻。
重熙五年,登进士第,历彰武军节度使掌书记、大理正。
因奏狱,上适与近臣语,不顾,伸进曰: 臣闻自古帝王必重民命,愿陛下省臣之奏。 上大惊异,擢枢密都承旨,权中京副留守。
诏徙富民以实春、泰二州,伸以为不可,奏罢之。
迁大理少卿,人以不冤。
升大理卿,改西京副留守。
以父忧,终制,为三司副使,加谏议大夫,提点大理寺。
以伸明法而恕,案冤狱全活者众,徙南京副留守。
俄改崇义军节度使,政务简静,民用不扰,致乌鹊同巢之异,优诏褒之。
改户部使,岁入羡余钱三十万缗,拜南院枢密副使。
道宗尝谓大臣曰: 今之忠直,耶律玦、刘伸而已!
宰相杨绩贺其得人。拜参知政事。
上谕之曰: 卿勿惮宰相。
时北院枢密使乙辛势焰方炽,伸奏曰: 臣于乙辛尚不畏,何宰相之畏!
乙辛衔之,相与排诋,出为保静军节度使。
上终欲大用,加守太子太保,迁上京留守。
乙辛以事徙镇雄武,复以崇义军节度使致仕。
适燕、蓟民饥,伸与致政赵徽、韩造日济以糜粥,所活不胜算。
大安二年卒,上震悼,赙赠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