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 卷四十
耶律乙辛,字胡睹衮,五院部人。
父迭剌,家贫,服用不给,部人号 穷迭剌 。
初,乙辛母方娠,夜梦手搏羖羊,拔其角尾。
既寤占之,术者曰: 此吉兆也。
羊去角尾为王字,汝后有子当王。
及乙辛生,适在路,无水以浴,回车破辙,忽见涌泉。
迭剌自以得子,欲酒以庆,闻酒香,于草棘间得二榼,因祭东焉。
乙辛幼慧黠。
尝牧羊至日昃,迭剌视之,乙辛熟寝。
迭剌触之觉,乙辛怒曰: 何遽惊我!
适梦人手执日月以食我,我已食月,啖日方半而觉,惜不尽食之。
迭剌自是不令牧羊。
及长,美风仪,外和内狡。
重熙中,为文班吏,掌太保印,陪从入宫。
皇后见乙辛详雅如素宦,令补笔砚吏;帝亦爱之,累迁护卫太保。
道宗即位,以乙辛先朝任使,赐汉人户四十,同知点检司事,常召决疑议,升北院同知,历枢密副使。
清宁五年,为南院枢密使,改知北院,封赵王。九年,耶律仁先为南院枢密使,时驸马都尉萧胡睹与重元党,恶仁先在朝,奏曰: 仁先可任西北路招讨使。
帝将从之。乙辛奏曰: 臣新参国政,未知治体。
仁先乃先帝旧臣,不可遽离朝廷。
帝然之。
重元乱平,拜北院枢密使,进王魏,赐匡时翊圣竭忠平乱功臣。
咸雍五年,加守太师。
诏四方有军旅,许以便宜从事,势震中外,门下馈赂不绝。
凡阿顺者蒙荐擢,忠直者被斥窜。
大康元年,皇太子始预朝政,法度修明。
乙辛不得逞,谋以事诬皇后。
后既死,乙辛不自安,又欲害太子。
乘间入奏曰: 帝与后如天地并位,中宫岂可旷?
盛称其党驸马都尉萧霞抹之妹美而贤。
上信之,纳于宫,寻册为皇后。
时护卫萧忽古知乙辛奸状,伏桥下,欲杀之。
俄暴雨坏桥,谋不遂。
林牙萧岩寿密奏曰: 乙辛自皇太子预政,内怀疑惧,又与宰相张孝杰相附会。
恐有异图,不可使居要地。
出为中京留守。
乙辛泣谓人曰: 乙辛无过,因谗见出。
其党萧霞抹辈以其言闻于上。
上悔之。
无何,出萧岩寿为顺义军节度使,诏近臣议召乙辛事。
北面官属无敢言者,耶律撒剌曰: 初以萧岩寿奏出乙辛,若所言不当,宜坐以罪,若当,则不可复召。
累谏不从。
乃复召为北院枢密使。
时皇太子以母后之故,忧见颜色。
乙辛党欣跃相庆,谗谤沸腾,忠良之士,斥逐殆尽。
乙辛因萧十三之言,夜召萧得里特谋构太子,令护卫太保耶律查剌诬告耶律撒剌等同谋立皇太子。
诏按无迹而罢。
又令牌印郎君萧讹都斡诣上诬首: 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实,臣亦与其谋。
本欲杀乙辛等而立太子。
臣等若不言,恐事白连坐。
诏使鞫劾,乙辛迫令具伏。
上怒,命诛撒剌及速撒等。
乙辛恐帝疑,引数人庭诘,各令荷重校,绳系其颈,不能出气,人人不堪其酷,惟求速死。
反奏曰: 别无异辞。
时方暑,尸不得瘗,以至地臭。
乃囚皇太子于上京,监卫者皆其党。
寻遣萧达鲁古、撒把害太子。
乙辛党大喜,聚饮数日。
上京留守萧挞得以卒闻。
上哀悼,欲召其妻,乙辛阴遣人杀之,以灭其口。
五年正月,上将出猎,乙辛奏留皇孙,上欲从之。
同知点检萧兀纳谏曰: 陛下若从乙辛留皇孙,皇孙尚幼,左右无人,愿留臣保护,以防不测。
遂与皇孙俱行。
由是上始疑乙辛,颇知其奸。
会北幸,将次黑山之平淀,上适见扈从官属多随乙辛后,恶之,出乙辛知南院大王事。
及例削一字王爵,改王混同,意稍自安。
及赴阙入谢,帝即日遣还,改知兴中府事。
七年冬,坐以禁物鬻入外国,下有司议,法当死。
乙辛党耶律燕哥独奏当入八议,得减死论,击以铁骨朵,幽于来州。
后谋奔宋及私藏兵甲事觉,缢杀之。
乾统二年,发冢,戮其尸。
张孝杰,建州永霸县人。
家贫,好学。
重熙二十四年,擢进士第一。
清宁间,累迁枢密直学士。
咸雍初,坐误奏事,出为惠州刺史。
俄召复旧职,兼知户部司事。
三年,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加工部侍郎。
八年,封陈国公。
上以孝杰勤干,数问以事,为北府宰相。
汉人贵幸无比。
大康元年,赐国姓。
明年秋猎,帝一日射鹿三十,燕从官。
酒酣,命赋《云上于天诗》,诏孝杰坐御榻旁。
上诵《黍离》诗: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孝杰奏曰: 今天下太平,陛下何忧?
富有四海,陛下何求?
帝大悦。
三年,群臣侍燕,上曰: 先帝用仁先、化葛,以贤智也。
朕有孝杰、乙辛,不在仁先、化葛下,诚为得人。
欢饮至夜,乃罢。
是年夏,乙辛谮皇太子,孝杰同力相济。
及乙辛受诏按皇太子党人,诬害忠良,孝杰之谋居多。
乙辛荐孝杰忠于社稷,帝谓孝杰可比狄仁杰,赐名仁杰,乃许放海东青鹘。
六年,既出乙辛,上亦悟孝杰奸佞,寻出为武定军节度使。
坐私贩广济湖盐及擅改诏旨,削爵,贬安肃州,数年乃归。
大安中,死于乡。
乾统初,剖棺戮尸,以族产分赐臣下。
孝杰久在相位,贪货无厌,时与亲戚会饮,尝曰: 无百万两黄金,不足为宰相家。
大安三年,为西京留守,致仕。寿隆初,以疾卒。萧十三,蔑古乃部人。
父铎鲁斡,历官节度使。
十三辨黠,善揣摩人意。
清宁间,以年劳迁护卫太保。
大康初,耶律乙辛复入枢府,益横恣。
时十三出入乙辛家,以朝臣不附者辄使出之,十三由宿卫迁殿前副点检。
三年夏,护卫萧忽古等谋杀乙辛,事觉下狱。
十三谓乙辛曰: 今太子犹在,臣民属心。
大王素无根柢之助,复有诬皇后之怨。
若太子立,王置身何地?
宜熟计之。 乙辛曰: 吾忧此久矣!
是夜,召萧得里特谋所以构太子事。
十三计既行,寻迁殿前都点检,兼同知枢密院事。
复令萧讹都斡等诬首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实,诏究其事。
太子不服,别遣夷离毕耶律燕哥问太子,太子具陈所以见诬之状。
十三闻之,谓燕哥曰: 如此奏,则大事去矣,当易其辞为伏款。
燕哥入,如十三言奏之。
上大怒,废太子。
太子将出,曰: 我何罪至是!
十三叱令登车,遣卫卒阖车门。
是年,迁北院枢密副使,复陈阴害太子计,乙辛从之。
及乙辛出知南院大王事,亦出十三为保州统军使,卒。
乾统间,剖棺戮尸。
二子:的里得、念经,皆伏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