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 卷二十三
镐王永中,本名实鲁剌,又名万僧。
大定元年,封许王。
五年,判大兴尹。
七年,进封越王。
十一年,进封赵王。
十三年,拜枢密使。
十九年,子石古乃加光禄大夫。
是岁,改葬明德皇后于坤厚陵,永中母元妃张氏陪葬。
十一月庚申,自磐宁宫发引。
永中以元妃柩先发,使执黄伞者前导。
俄顷,皇后柩出磐宁宫,显宗徒跣。
少府监张仅言呼执黄伞者,不应。
既葬,仅言欲奏其事,显宗解之曰: 是何足校哉,或伞人误耳。
仅言乃止。
二十一年,改判大宗正事。
永中不悦,显宗劝之曰: 宗正之职,自亲及疏,自近及远,此亲贤之任也。
且皇子之贵,岂以官职闲剧为计邪?
永中乃喜。
二十四年,世宗幸上京,显宗居守,并留永中。
显宗先遣章宗、宣宗奉表问起居于上京,既而遣永中子光禄大夫石古乃奉表。
世宗喜谓豫国公主曰: 皇太子孝德天成,先遣二子,继遣此子,兄弟之际相友爱如此也。
二十五年六月,世宗在天平山好水川清暑,显宗薨于中都,诏曹王永功视章宗,召永中赴行在。
是岁,与章宗及永功等并加开府仪同三司。
二十六年,复为枢密使。
是岁,世宗赐诸孙名。
石古乃曰瑜,神土门日璋,阿思懑曰玘,阿离合懑曰瑑。
二十七年,玘年十五以上,加奉国上将军。
章宗即位,起复判西京留守,进封汉王,与诸弟各赐金五百两、银五千两、钱二千贯、重币三百端、绢二千匹。
再赐永中修公廨钱三百万,特加石古乃银青荣禄大夫,阿离合懑奉国上将军。
明昌二年正月辛酉,孝懿皇后崩。
判真定府事吴王永成、判定武军节度使隋王永升奔丧后期,各罚俸一月,杖其长史五十。
永中适有寒疾,不能至。
上怒,颇意诸王有轻慢心,遣使责永中曰: 已近公除,亦不须来。
二月丙戌,禫祭,永中始至,入临。
辛卯,始克行烧饭礼。
壬辰,永中及诸王朝辞,赐遗留物,礼遇虽在,而嫌忌自此始矣。
四月,进封并王。
三年,判平阳府事,进封镐王。
初置王傅、府尉官,名为官属,实检制之也。
府尉希望风旨,过为苛细。
永中自以世宗长子,且老矣,动有掣制,情思不堪,殊郁郁,乃表乞闲居。诏不许。
四年,郑王永蹈以谋逆诛。
增置诸王司马一员,检察门户出入,球猎游宴皆有制限,家人出入皆有禁防。
河东提刑判官把里海坐私谒永中,杖一百,解职。
前近侍局副使裴满可孙尝受永中请托,为石古乃求除官,可孙已改同知西京留守,犹坐免。
故尚书右丞张汝弼,永中母舅也。
汝弼妻高陀斡自大定间画永中母像,奉之甚谨,挟左道为永中求福,希觊非望。
明昌五年,高陀斡坐诅祝诛。
上疑事在永中,未有以发也。
会镐王傅尉奏永中第四子阿离合懑因防禁严密,语涉不道。
诏同签大睦亲府事袴、御史中丞孙即康鞫问,并求得第二子神徒门所撰词曲有不逊语。
家奴德哥首永中尝与侍妾瑞雪言: 我得天下,子为大王,以尔为妃。
诏遣官复按状同。
再遣礼部尚书张暐、兵部侍郎乌古论庆裔复之。
上谓宰臣曰: 镐王只以语言得罪,与永蹈罪异。
参知政事马琪曰: 永中与永蹈罪状虽异,人臣无将,则一也。
上曰: 大王何故辄出此言?
左丞相清臣曰: 素有妄想之心也。
诏以永中罪状宣示百官杂议,五品以下附奏,四品以上入对便殿。
皆曰: 请论如律。
惟宫籍监丞卢利用乞贷其死。
诏赐永中死,神徒门、阿离合懑等皆弃市。
敕有司用国公礼收葬永中,平阳府监护,官给葬具,妻子威州安置。
泰和七年,诏复永中王爵,赐谥曰厉。
敕石古乃于威州择地,以礼改葬,岁时祭奠。
贞祐二年,诏徙永中妻、子石古乃等郑州安置。
贞祐三年,太康县人刘全尝为盗,亡入卫真界,诡称爱王。
所谓爱王,指石古乃。
石古乃实未尝有王封,小人妄以此目之。
刘全欲为乱,因假托以惑众,诱王氏女为妻,且言其子方聚兵河北。
东平人李宁居嵩山,有妖术。
全同县人时温称宁可论大事,乃使范元书伪号召之。宁至,推为国师,议僣立。
事觉,全、温、宁皆伏诛。
贞祐四年,潼关破,徙永中子孙于南京。
兴定二年,亳州谯县人孙学究私造妖言云: 爱王终当奋发,今匿迹民间,自号刘二。
卫真百姓王深等皆信以为诚然。
有刘二者出而当之,遣欧荣辈结构逆党,市兵仗,大署旌旗,谋慄立。
事觉,诛死者五十二人,缘坐者六十余人。
永中子孙禁锢,自明昌至于正大末,几四十年。
天兴初,诏弛禁锢。
未几,南京亦不守云。
郑王永蹈,本名银术可,初名石狗儿。
大定十一年,封滕王,未期月进封徐王。
二十五年,加开府仪同三司。
二十六年,为大兴尹。
章宗即位,判彰德军节度使,进封卫王。
明昌二年,徙封郑王。
三年,改判定武军。
初,崔温、郭谏、马太初与永蹈家奴毕庆寿私说谶记灾祥,毕庆寿以告永蹈: 郭谏颇能相人。
永蹈乃召郭谏相已及妻子。
谏说永蹈曰: 大王相貌非常,王妃及二子皆大贵。
又曰: 大王,元妃长子,不与诸王比也。
永蹈召崔温、马太初论谶记天象。
崔温曰: 丑年有兵灾,属兔命者来年春当收兵得位。
郭谏曰: 昨见赤气犯紫微,白虹贯月,皆注丑后寅前兵戈慄乱事。
永蹈深信其说,乃阴结内侍郑雨儿伺上起居,以崔温为谋主,郭谏、马太初往来游说。
河南统军使仆散揆尚永蹈妹韩国公主,永蹈谋取河南军以为助,与妹泽国公主长乐谋,使驸马都尉蒲剌睹致书于揆,且先请婚,以观其意。
揆拒不许结婚,使者不敢复言不轨事。
永蹈家奴董寿谏永蹈,不听。
董寿以语同辈奴千家奴,上变。
是时,永蹈在京师,诏平章政事完颜守贞、参知政事胥持国、户部尚书杨伯通、知大兴府事尼庞古鉴鞫问,连引甚众,久不能决。
上怒,召守贞等问状。
右丞相夹谷清臣奏曰: 事贵速绝,以安人心。
于是,赐永蹈及妃卞玉,二子按春、阿辛,公主长乐自尽。
蒲剌睹、崔温、郭谏、马太初等皆伏诛。
仆散揆虽不闻问,犹坐除名。
董寿免死,隶监籍。
千家奴赏钱二千贯,特迁五官杂班叙使。
自是诸王制限防禁密矣。
泰和七年,诏复王封,备礼改葬,赐谥曰剌,以卫王永济子按辰为永蹈后,奉其祭祀。
越王永功,本名宋葛,又名广孙,贞元二年生。
沉默寡言笑,勇健绝人,涉书史,好法书名画。
大定四年,封郑王。
七年,进封隋王。
十一年,进封曹王。
十五年,除刑部尚书。
上曰: 侍郎张汝霖,汝外舅行也,可学为政。
十七年,授活活土世袭猛安。
十八年,改大兴尹。
世宗幸金莲川,始出中都,亲军二苍头纵马食民田,诏永功: 苍头各杖一百。
弹压百户二人失觉察,勒停。
上次望京淀,永功奏曰: 亲军人止一苍头、两弹压服勤,为日久矣。
臣昧死违诏,量决苍头,使弹压待罪,可使偿其田直,惟陛下怜察。
上皆从之。
老妪与男妇憩道傍,妇与所私相从亡去,或告妪曰: 向见年少妇人自水边小径去矣。
妪告伍长踪迹之。
有男子私杀牛,手持血刃,望见伍长,意其捕己,即走避之。
妪与伍长疑是杀其妇也,捕送县,不胜楚毒,遂诬服。
问尸安在?
诡曰: 弃之水中矣。
求之水中,果获一尸,已半腐。
县吏以为是男子真杀若妇矣,即具狱上。
永功疑之曰: 妇死几何日,而尸遽半腐哉。
顷之,妪得其妇于所私者。
永功曰: 是男子偶以杀人就狱,其拷掠足以称杀牛之科矣。
遂释之而去。
武清黄氏、望云王氏豪猾不逞,永功发其罪,畿内肃然。
二十三年,判东京留守。
是月,改河间尹。
阅月,改北京留守。
居无何,上谓宰臣曰: 朕闻永功到北京为政无良,虽朕子,万一败露,法可废乎。
朕已戒敕永功,卿等可谕其长史,俾匡正之。
到北京凡七月,改东京留守。
世宗幸上京,过东京,永功从。
明年,上还至天平山好水川,皇太子薨。
诏永功护丧事,寻拜御史大夫。
章宗封原王,加开府仪同三司。
赵王永中及永功兄弟皆加开府仪同三司。
明年,判大宗正事。
应州僧与永功有旧,将诉事于彰国军节度使移剌胡剌,求永功手书与胡剌为地。
胡剌得书,奏之。
上谓宰臣曰: 永功以书嘱事胡剌,此虽细微,不可不惩也。
凡人小过不治,遂至大咎。
有犯必惩,庶几能改,是亦教也。
皆曰: 陛下用法无私,臣下敢不敬畏。
于是永功解职。
未几,复判大宗正事。
章宗即位,除判平阳府事,进封冀王。
永功之官,随引医人沈思存过制限,当解职。
上曰: 朕知此事,当痛断监奴及治府掾长史管辖府事者罪,仍著于令。
家奴王唐犯罪至徒,永功曲庇之。
平阳治中高德裔失觉察,笞四十。
于是永功改判济南府。
诏永功曰: 所坐虽细事,法令不得不如此。
今已释矣,后毋复然。
济南先帝旧治,风土甚好,可悉此意也。
改授山东西路把鲁古世袭猛安。
二年,判广宁府事,进封鲁王。
明年,判彰德府事。
承安元年,进封郢王。
明年,判太原府事。
泰和七年,改西京留守。
八年,复判平阳府事。
大安元年,进封谯王,判中山府事。
明年,进封越王。
宣宗即位,免常参。
明年,从迁汴京。
久之,诏永功每月朔一朝。
兴定四年,诏永功无朝。
五年,有疾,赐御药。
疾革,赐尚医诊视,一日五遣使候问。
是岁,薨。
上哭之恸,谥曰忠简。
子福孙、寿孙、粘没曷。
卫绍王时,累迁太子太师。宣宗即位,改同判大睦亲府事。
兴定五年,迁判大睦亲府事。
子斡论,赐名琰。
豫王永成,本名鹤野,又曰娄室。
母昭仪梁氏。
永成风姿奇伟,博学,善属文。
世宗尤爱重之。
大定七年,始封沈王,以太学博士王彦潜为府文学,永成师事之。
十一年,进封豳。
十五年,就外第。
十六年,判秘书监。
明年,授世袭山东东路把鲁古猛安,判大睦亲府事。
既而改中都路胡土霭哥蛮猛安。
二十年,改授翰林学士承旨。
二十三年,判定武军节度使事,寻改判广宁府。
二十五年,世宗幸上京,命留守中都,判吏部尚书,进开府仪同三司,为御史大夫。
章宗即位,起复,进封吴,判真定府事。
朕素不工词翰,临文草草,直写所怀,冀不以辞害意也。
未几,授沁南军节度使。
三年,改判咸平府事,未赴,移判太原府事。
上以永成诞日,亲为诗以赐,有 美誉自应辉玉牒,忠诚不待启金滕 之语,当世荣之。
七年,改判平阳府事。
承安改元,以覃恩进封豫。
俄召还,以疾不能入见。
上亲幸其第临视。
泰和四年,薨。
讣闻,上为之震悼,赙赠甚厚,谥曰忠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