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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 卷二十三

镐王永中,本名实鲁剌,又名万僧。

大定元年,封许王。

五年,判大兴尹。

七年,进封越王。

十一年,进封赵王。

十三年,拜枢密使。

十九年,子石古乃加光禄大夫。

是岁,改葬明德皇后于坤厚陵,永中母元妃张氏陪葬。

十一月庚申,自磐宁宫发引。

永中以元妃柩先发,使执黄伞者前导。

俄顷,皇后柩出磐宁宫,显宗徒跣。

少府监张仅言呼执黄伞者,不应。

既葬,仅言欲奏其事,显宗解之曰: 是何足校哉,或伞人误耳。

仅言乃止。

二十一年,改判大宗正事。

永中不悦,显宗劝之曰: 宗正之职,自亲及疏,自近及远,此亲贤之任也。

且皇子之贵,岂以官职闲剧为计邪?

永中乃喜。

二十四年,世宗幸上京,显宗居守,并留永中。

显宗先遣章宗、宣宗奉表问起居于上京,既而遣永中子光禄大夫石古乃奉表。

世宗喜谓豫国公主曰: 皇太子孝德天成,先遣二子,继遣此子,兄弟之际相友爱如此也。

二十五年六月,世宗在天平山好水川清暑,显宗薨于中都,诏曹王永功视章宗,召永中赴行在。

是岁,与章宗及永功等并加开府仪同三司。

二十六年,复为枢密使。

是岁,世宗赐诸孙名。

石古乃曰瑜,神土门日璋,阿思懑曰玘,阿离合懑曰瑑。

二十七年,玘年十五以上,加奉国上将军。

章宗即位,起复判西京留守,进封汉王,与诸弟各赐金五百两、银五千两、钱二千贯、重币三百端、绢二千匹。

再赐永中修公廨钱三百万,特加石古乃银青荣禄大夫,阿离合懑奉国上将军。

明昌二年正月辛酉,孝懿皇后崩。

判真定府事吴王永成、判定武军节度使隋王永升奔丧后期,各罚俸一月,杖其长史五十。

永中适有寒疾,不能至。

上怒,颇意诸王有轻慢心,遣使责永中曰: 已近公除,亦不须来。

二月丙戌,禫祭,永中始至,入临。

辛卯,始克行烧饭礼。

壬辰,永中及诸王朝辞,赐遗留物,礼遇虽在,而嫌忌自此始矣。

四月,进封并王。

三年,判平阳府事,进封镐王。

初置王傅、府尉官,名为官属,实检制之也。

府尉希望风旨,过为苛细。

永中自以世宗长子,且老矣,动有掣制,情思不堪,殊郁郁,乃表乞闲居。诏不许。

四年,郑王永蹈以谋逆诛。

增置诸王司马一员,检察门户出入,球猎游宴皆有制限,家人出入皆有禁防。

河东提刑判官把里海坐私谒永中,杖一百,解职。

前近侍局副使裴满可孙尝受永中请托,为石古乃求除官,可孙已改同知西京留守,犹坐免。

故尚书右丞张汝弼,永中母舅也。

汝弼妻高陀斡自大定间画永中母像,奉之甚谨,挟左道为永中求福,希觊非望。

明昌五年,高陀斡坐诅祝诛。

上疑事在永中,未有以发也。

会镐王傅尉奏永中第四子阿离合懑因防禁严密,语涉不道。

诏同签大睦亲府事袴、御史中丞孙即康鞫问,并求得第二子神徒门所撰词曲有不逊语。

家奴德哥首永中尝与侍妾瑞雪言: 我得天下,子为大王,以尔为妃。

诏遣官复按状同。

再遣礼部尚书张暐、兵部侍郎乌古论庆裔复之。

上谓宰臣曰: 镐王只以语言得罪,与永蹈罪异。

参知政事马琪曰: 永中与永蹈罪状虽异,人臣无将,则一也。

上曰: 大王何故辄出此言?

左丞相清臣曰: 素有妄想之心也。

诏以永中罪状宣示百官杂议,五品以下附奏,四品以上入对便殿。

皆曰: 请论如律。

惟宫籍监丞卢利用乞贷其死。

诏赐永中死,神徒门、阿离合懑等皆弃市。

敕有司用国公礼收葬永中,平阳府监护,官给葬具,妻子威州安置。

泰和七年,诏复永中王爵,赐谥曰厉。

敕石古乃于威州择地,以礼改葬,岁时祭奠。

贞祐二年,诏徙永中妻、子石古乃等郑州安置。

贞祐三年,太康县人刘全尝为盗,亡入卫真界,诡称爱王。

所谓爱王,指石古乃。

石古乃实未尝有王封,小人妄以此目之。

刘全欲为乱,因假托以惑众,诱王氏女为妻,且言其子方聚兵河北。

东平人李宁居嵩山,有妖术。

全同县人时温称宁可论大事,乃使范元书伪号召之。宁至,推为国师,议僣立。

事觉,全、温、宁皆伏诛。

贞祐四年,潼关破,徙永中子孙于南京。

兴定二年,亳州谯县人孙学究私造妖言云: 爱王终当奋发,今匿迹民间,自号刘二。

卫真百姓王深等皆信以为诚然。

有刘二者出而当之,遣欧荣辈结构逆党,市兵仗,大署旌旗,谋慄立。

事觉,诛死者五十二人,缘坐者六十余人。

永中子孙禁锢,自明昌至于正大末,几四十年。

天兴初,诏弛禁锢。

未几,南京亦不守云。

郑王永蹈,本名银术可,初名石狗儿。

大定十一年,封滕王,未期月进封徐王。

二十五年,加开府仪同三司。

二十六年,为大兴尹。

章宗即位,判彰德军节度使,进封卫王。

明昌二年,徙封郑王。

三年,改判定武军。

初,崔温、郭谏、马太初与永蹈家奴毕庆寿私说谶记灾祥,毕庆寿以告永蹈: 郭谏颇能相人。

永蹈乃召郭谏相已及妻子。

谏说永蹈曰: 大王相貌非常,王妃及二子皆大贵。

又曰: 大王,元妃长子,不与诸王比也。

永蹈召崔温、马太初论谶记天象。

崔温曰: 丑年有兵灾,属兔命者来年春当收兵得位。

郭谏曰: 昨见赤气犯紫微,白虹贯月,皆注丑后寅前兵戈慄乱事。

永蹈深信其说,乃阴结内侍郑雨儿伺上起居,以崔温为谋主,郭谏、马太初往来游说。

河南统军使仆散揆尚永蹈妹韩国公主,永蹈谋取河南军以为助,与妹泽国公主长乐谋,使驸马都尉蒲剌睹致书于揆,且先请婚,以观其意。

揆拒不许结婚,使者不敢复言不轨事。

永蹈家奴董寿谏永蹈,不听。

董寿以语同辈奴千家奴,上变。

是时,永蹈在京师,诏平章政事完颜守贞、参知政事胥持国、户部尚书杨伯通、知大兴府事尼庞古鉴鞫问,连引甚众,久不能决。

上怒,召守贞等问状。

右丞相夹谷清臣奏曰: 事贵速绝,以安人心。

于是,赐永蹈及妃卞玉,二子按春、阿辛,公主长乐自尽。

蒲剌睹、崔温、郭谏、马太初等皆伏诛。

仆散揆虽不闻问,犹坐除名。

董寿免死,隶监籍。

千家奴赏钱二千贯,特迁五官杂班叙使。

自是诸王制限防禁密矣。

泰和七年,诏复王封,备礼改葬,赐谥曰剌,以卫王永济子按辰为永蹈后,奉其祭祀。

越王永功,本名宋葛,又名广孙,贞元二年生。

沉默寡言笑,勇健绝人,涉书史,好法书名画。

大定四年,封郑王。

七年,进封隋王。

十一年,进封曹王。

十五年,除刑部尚书。

上曰: 侍郎张汝霖,汝外舅行也,可学为政。

十七年,授活活土世袭猛安。

十八年,改大兴尹。

世宗幸金莲川,始出中都,亲军二苍头纵马食民田,诏永功: 苍头各杖一百。

弹压百户二人失觉察,勒停。

上次望京淀,永功奏曰: 亲军人止一苍头、两弹压服勤,为日久矣。

臣昧死违诏,量决苍头,使弹压待罪,可使偿其田直,惟陛下怜察。

上皆从之。

老妪与男妇憩道傍,妇与所私相从亡去,或告妪曰: 向见年少妇人自水边小径去矣。

妪告伍长踪迹之。

有男子私杀牛,手持血刃,望见伍长,意其捕己,即走避之。

妪与伍长疑是杀其妇也,捕送县,不胜楚毒,遂诬服。

问尸安在?

诡曰: 弃之水中矣。

求之水中,果获一尸,已半腐。

县吏以为是男子真杀若妇矣,即具狱上。

永功疑之曰: 妇死几何日,而尸遽半腐哉。

顷之,妪得其妇于所私者。

永功曰: 是男子偶以杀人就狱,其拷掠足以称杀牛之科矣。

遂释之而去。

武清黄氏、望云王氏豪猾不逞,永功发其罪,畿内肃然。

二十三年,判东京留守。

是月,改河间尹。

阅月,改北京留守。

居无何,上谓宰臣曰: 朕闻永功到北京为政无良,虽朕子,万一败露,法可废乎。

朕已戒敕永功,卿等可谕其长史,俾匡正之。

到北京凡七月,改东京留守。

世宗幸上京,过东京,永功从。

明年,上还至天平山好水川,皇太子薨。

诏永功护丧事,寻拜御史大夫。

章宗封原王,加开府仪同三司。

赵王永中及永功兄弟皆加开府仪同三司。

明年,判大宗正事。

应州僧与永功有旧,将诉事于彰国军节度使移剌胡剌,求永功手书与胡剌为地。

胡剌得书,奏之。

上谓宰臣曰: 永功以书嘱事胡剌,此虽细微,不可不惩也。

凡人小过不治,遂至大咎。

有犯必惩,庶几能改,是亦教也。

皆曰: 陛下用法无私,臣下敢不敬畏。

于是永功解职。

未几,复判大宗正事。

章宗即位,除判平阳府事,进封冀王。

永功之官,随引医人沈思存过制限,当解职。

上曰: 朕知此事,当痛断监奴及治府掾长史管辖府事者罪,仍著于令。

家奴王唐犯罪至徒,永功曲庇之。

平阳治中高德裔失觉察,笞四十。

于是永功改判济南府。

诏永功曰: 所坐虽细事,法令不得不如此。

今已释矣,后毋复然。

济南先帝旧治,风土甚好,可悉此意也。

改授山东西路把鲁古世袭猛安。

二年,判广宁府事,进封鲁王。

明年,判彰德府事。

承安元年,进封郢王。

明年,判太原府事。

泰和七年,改西京留守。

八年,复判平阳府事。

大安元年,进封谯王,判中山府事。

明年,进封越王。

宣宗即位,免常参。

明年,从迁汴京。

久之,诏永功每月朔一朝。

兴定四年,诏永功无朝。

五年,有疾,赐御药。

疾革,赐尚医诊视,一日五遣使候问。

是岁,薨。

上哭之恸,谥曰忠简。

子福孙、寿孙、粘没曷。

卫绍王时,累迁太子太师。宣宗即位,改同判大睦亲府事。

兴定五年,迁判大睦亲府事。

子斡论,赐名琰。

豫王永成,本名鹤野,又曰娄室。

母昭仪梁氏。

永成风姿奇伟,博学,善属文。

世宗尤爱重之。

大定七年,始封沈王,以太学博士王彦潜为府文学,永成师事之。

十一年,进封豳。

十五年,就外第。

十六年,判秘书监。

明年,授世袭山东东路把鲁古猛安,判大睦亲府事。

既而改中都路胡土霭哥蛮猛安。

二十年,改授翰林学士承旨。

二十三年,判定武军节度使事,寻改判广宁府。

二十五年,世宗幸上京,命留守中都,判吏部尚书,进开府仪同三司,为御史大夫。

章宗即位,起复,进封吴,判真定府事。

朕素不工词翰,临文草草,直写所怀,冀不以辞害意也。

未几,授沁南军节度使。

三年,改判咸平府事,未赴,移判太原府事。

上以永成诞日,亲为诗以赐,有 美誉自应辉玉牒,忠诚不待启金滕 之语,当世荣之。

七年,改判平阳府事。

承安改元,以覃恩进封豫。

俄召还,以疾不能入见。

上亲幸其第临视。

泰和四年,薨。

讣闻,上为之震悼,赙赠甚厚,谥曰忠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