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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 卷六十三

韩昉,字公美,燕京人。

仕辽,累世通显。

昉五岁丧父,哭泣能尽哀。

天庆二年,中进士第一。

补右拾遗,转史馆修撰。

累迁少府少监、乾文阁待制。

加卫尉卿,知制诰,充高丽国信使。

高丽虽旧通好,天会四年,奉表称藩而不肯进誓表,累使要约,皆不得要领。

而昉复至高丽,移督再三。

高丽征国中读书知古今者,商榷辞旨,使酬答专对。

凡涉旬乃始置对,谓昉曰: 小国事辽、宋二百年无誓表,未尝失藩臣礼。

今事上国,当与事辽、宋同礼。

而屡盟长乱,圣人所不与,必不敢用誓表。

昉曰: 贵国必欲用古礼,舜五载一巡狩,群后四朝。周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诸侯各朝于方岳。今天子方事西狩,则贵国当从朝会矣。

高丽人无以对,乃曰: 徐议之。

昉曰: 誓表朝会,一言决耳。

于是高丽乃进誓表如约,昉乃还。

宗干大说曰: 非卿谁能办此。

因谓执事者曰: 自今出疆之使,皆宜择人。

明年,加昭文馆直学士,兼堂后官。再加谏议大夫,迁翰林侍讲学士。

改礼部尚书,迁翰林学士,兼太常卿、修国史,尚书如故。

昉自天会十二年入礼部,在职凡七年。

当是时,朝廷方议礼,制度或因或革,故昉在礼部兼太常甚久云。

除济南尹,拜参知政事。

皇统四年,表乞致仕,不许。

六年,再表乞致仕,乃除汴京留守,封郓国公。

复请如初,以仪同三司致仕。

天德初,加开府仪同三司。

薨。年六十八。

昉性仁厚,待物甚宽。

海陵尝选廷臣十人备谘访,独永祺议论宽厚,时称长者。

卒年五十七。

胡砺,字元化,磁州武安人。少嗜学。

天会间,大军下河北,砺为军士所掠,行至燕,亡匿香山寺,与佣保杂处。

韩昉见而异之,使赋诗以见志,砺操笔立成,思致清婉,昉喜甚,因馆置门下,使与其子处,同教育之,自是学业日进。

昉尝谓人曰: 胡生才器一日千里,他日必将名世。

十年,举进士第一,授右拾遗,权翰林修撰。

久之,改定州观察判官。

定之学校为河朔冠,士子聚居者常以百数,砺督教不倦,经指授者悉为场屋上游,称其程文为 元化格 。

皇统初,为河北西路转运都勾判官。

砺性刚直无所屈。

行台平章政事高桢之汴,道真定,燕于漕司。

砺欲就坐,桢责之,砺曰: 公在政府则礼绝百僚,今日之会自有宾主礼。

桢曰: 汝他日为省吏当何如?

砺曰: 当官而行,亦何所避。

桢壮其言,改谢之。

改同知深州军州事,加朝奉大夫。

郡守暴戾,蔑视僚属,砺常以礼折之,守愧服,郡事一委于砺。

州管五县,例置弓手百余,少者犹六七十人,岁征民钱五千余万为顾直。

其人皆市井无赖,以迹盗为名,所至扰民。

砺知其弊,悉罢去。继而有飞语曰: 某日贼发,将杀通守。

或请为备,砺曰: 盗所利者财耳,吾贫如此,何备为。

是夕,令公署撤关,竟亦无事。

再补翰林修撰,迁礼部郎中,一时典礼多所裁定。

海陵拜平章政事,百官贺于庙堂,砺独不跪。

海陵问其故,砺以令对,且曰: 朝服而跪,见君父礼也。

海陵深器重之。

天德初,再迁侍讲学士,同修国史。

以母忧去官。

起复为宋国岁元副使,刑部侍郎白彦恭为使,海陵谓砺曰: 彦恭官在卿下,以其旧劳,故使卿副之。

迁翰林学士,改刑部尚书。

扈从至汴得疾,海陵数遣使临问,卒,深悼惜之。

年五十五。

王竞,字无竞,彰德人。

警敏好学。年十七以荫补官。

宋宣和中,太学两试合格,调屯留主簿。

入国朝,除大宁令,历宝胜盐官,转河内令。

时岁饥盗起,竞设方略以购贼,不数月尽得之。

夏秋之交,沁水泛溢,岁发民筑堤,豪民猾吏因缘为奸,竞核实之,减费几半,县民为之谚曰: 西山至河岸,县官两人半。

盖以前政韩希甫与竞相继治县,皆有干能,绛州正平令张元亦有治绩而差不及,故云然。

天眷元年,转固安令。

皇统初,参政韩昉荐之,召权应奉翰林文字,兼太常博士。

诏作《金源郡王完颜娄室墓碑》,竞以行状尽其实,乃请国史刑正之,时人以为法。

二年,试馆阁,竞文居最,遂为真。

迁尚书礼部员外郎。

时海陵当国,政由己出,欲令百官避堂讳,竞言人臣无公讳,遂止。

萧仲恭以太傅领三省事封王,欲援辽故事,亲王用紫罗伞。

事下礼部,竞与郎中翟永固明言其非是,事竟不行,海陵由是重之。

天德初,转翰林待制,迁翰林直学士,改礼部侍郎,迁翰林侍讲学士,改太常卿,同修国史,擢礼部尚书,同修国史如故。

大定二年春,从太傅张浩朝京师,诏复为礼部尚书。

是岁,奉迁睿宗山陵,仪注不应典礼,竞削官两阶。

诏改创五龙车,兼翰林学士承旨,修国史。

四年,卒官。

竞博学而能文,善草隶书,工大字,两都宫殿榜题,皆竞所书,士林推为第一云。

杨伯仁,字安道,伯雄之弟也。

天性孝友,读书一过成诵。

登皇统九年进士第,事亲不求调。

天德二年,除应奉翰林文字。

初名伯英,避太子光英讳,改今名。

海陵尝夜召赋诗,传趣甚亟,未二鼓奏十咏,海陵喜,解衣赐之。

海陵射乌,伯仁献《获乌诗》以讽。

丁父忧,起复,赐金带袭衣,及赐白金以奉母。

改左拾遗。

进士吕忠翰廷试已在第一,未唱名,海陵以忠翰程文示伯仁,问其优劣,伯仁对曰: 当在优等。

海陵曰: 此今试状元也。

伯仁自以知忠翰姓名在第一,遂宿谏省,俟唱名乃出,海陵嘉其慎密。

转翰林修撰。

孟宗献发解第一,伯仁读其程文,称之 此人当成大名 。

是岁,宗献府试、省试、廷试皆第一,号 孟四元 ,时论以为知文。

故事,状元官从七品,阶承务郎,世宗以宗献独异等,与从六品,阶授奉直大夫。

改著作郎。

居母丧,服除,调镇西节度副使。入为起居注兼左拾遗,上书论时务六事。

改大名少尹。

郡中豪民横恣甚,莫可制,民受其害,伯仁穷竟渠党,四境帖然。

谳馆陶大辟,得其冤状,馆陶人为立祠。

府尹荆王文坐赃削封,降德州防御使,同知裴满子宁及伯仁、判官谢奴皆以不能匡正解职。

伯仁降南京留守判官,改同知安化军节度使,到官三日,召为太子右谕德、兼侍御史,改翰林待制,复兼右谕德。

除滨州刺史。

郡俗有遣奴出亡,捕之以规赏者,伯仁至,责其主而杖杀其奴,如是者数辈,其弊遂止。

入为左谏议大夫,兼礼部侍郎、翰林直学士。

故事,谏官词臣入直禁中,上闵其劳,特免入直。

改吏部侍郎,直学士如故。

郑子聃卒,宰相举伯仁代之,乃迁待讲兼礼部侍郎。

伯仁久在翰林,文词典丽,上曰: 自韩昉、张钧后,则有翟永固,近日则张景仁、郑子聃,今则伯仁而已,其次未见能文者。

吕忠翰草《降海陵庶人诏》,点窜再四,终不能尽朕意,状元虽以词赋甲天下,至于辞命,未必皆能。

凡进士可令补外,考其能文者召用之。

不数月,兼左谏议大夫,俄兼太常卿。

大臣举可修起居注者数人,上以伯仁领之。

从幸上京,伯仁多病,至临潢,地寒因感疾,还中都。

明年,上还幸中都,遣使劳问,赐以丹剂。

是岁,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