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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 卷四十二

纳坦谋嘉邹谷高霖孟奎乌林答与郭俣温迪罕达王扩移剌福僧奥屯忠孝蒲察思忠纥石烈胡失门完颜宇斡勒合打蒲察移剌都纳坦谋嘉,上京路牙塔懒猛安人。

初习策论进士,大定二十六年,选入东宫,教郓王琮、瀛王瑰读书。

以终场举人试补上京提刑司书史,以廉能著称。

承安元年,契丹陀锁寇掠韩州、信州,提刑司问诸书史谁入奏者,皆难之,谋嘉请行。

五年,特赐同进士出身,调东京教授、汤池主簿、太学助教。

丁母忧,服阕,累除翰林修撰,兼修起居注、监察御史。

贞祐初,迁吏部员外郎、翰林待制、侍御史。

完颜宇举谋嘉才行,志在匡国,可预军政。充元帅府经历官。

中都被围,食且尽,胥鼎奏: 京师官民能赡足贫民者,计所赡迁官,皆先给据。

谋嘉不受据而去。

中都危急,谋嘉曰: 帅臣统数万众,不能出城一战,何如自缚请降邪?

宣宗议迁都,谋嘉曰: 不可。

河南地狭土薄,他日宋、夏交侵,河北非我有矣。

当选诸王分镇辽东,河南,中都不可去也。

不听。

顷之,除唐州刺史。

入为太常少卿兼左拾遗,迁郑州防御使。

改左谕德,转少詹事,摄御史中丞,未几,摄太子詹事。

兴定元年,潼关失守,迁河南统军使兼昌武军节度使,摄签枢密院事,行院许州,汰去冗食军士二千余人。

奥屯忠孝,字全道,本名牙哥,懿州胡土虎猛安人。

幼孤,事母孝。中大定二十二年进士科,调蒲州司候,察廉,迁一官,除校书郎兼太子司经。

三迁礼部员外郎。

迁翰林待制,权户部侍郎,佐参知政事胥持国治决河,以劳进一阶。

除河平军节度使,兼都水监,遂疏七祖佛河及王村、周平、道口、鸡爪、孙家港,复开东明、南阳冈、马蹄、孙村诸河。

忠孝常曰: 河之为患,不免劳民。

复垒石为岸十余里,民不胜其病矣。

改沁南军,坐前在卫州勾集妨农军借民钱不令偿,由是贫富不相假贷,军民不相安,降宁海州刺史。

改滑州,历同知南京留守,迁定国军节度使,复为沁南军。

入为太子少傅兼礼部尚书。

贞祐初,议降卫绍王,忠孝与蒲察思忠附胡沙虎议,语在思忠传。

顷之,拜参知政事。

中都围急,粮运道绝,诏忠孝搜括民间积粟,存两月食用,悉令输官,酬以银钞或僧道戒牒。

是时,知大兴府事胥鼎计画军食,奏许人纳粟买官,鼎已籍者,忠孝再括之,令百姓两输,欲为己功。

左谏议大夫张行信上疏论之曰: 民食止存两月,而又夺之,使当绝食,不独归咎有司,而亦怨朝廷之不察也。

宣宗善行信言,命近臣与忠孝同审取焉。

谓忠孝曰: 国家本欲得粮,今既得矣,姑从民便可也。

顷之,行信复奏曰: 参政奥屯忠孝平生矫伪不近人情,急于功名,诡异要誉,惨刻害物,忍而不恤。

勾当河防,河朔居民不胜其病。

军负民钱,抑不令偿。

东海欲用胡沙虎,举朝皆曰不可,忠孝独力荐。

及胡沙虎作难,忠孝自谓有功。

诏议东海爵号,忠孝请籍没其子孙,及论特末也则云不当籍没,其偏党不公如此。

无事之时,犹不容一相非才,况今多故,乃使此人与政,如社稷何!

宣宗曰: 朕初即位,当以礼进退大臣,卿语其亲知,讽之求去可也。

行信以语右司郎中把胡鲁,把胡鲁以宣宗意白忠孝,忠孝埙然不听。

顷之,罢为太子太保,出知济南府事,改知中山府。

寻薨,年七十,谥惠敏。

蒲察思忠,本名畏也,隆安路合懒合兀主猛安人。

大定二十五年进士,调文德、漷阴主簿,国子助教,应奉翰林文字,太学博士,累迁涿州刺史,吏部郎中,迁潞王傅。

被诏与翰林侍读学士张行简讨论武成王庙配等列,思忠奏曰: 伏见武成王庙配享诸将,不以世代为先。

后按唐祀典,李靖、李勣居吴起、乐毅上。

圣朝太祖以二千之众,破百万之师,太宗克宋,成此帝业,秦王宗翰、宋王宗望、娄室、谷神与前代之将,各以功德间列可也。

思忠论多矫饰,不尽录,录其颇有理者云。

迁大理卿,兼左司谏,同修国史。

泰和六年,平章政事仆散揆宣抚河南,诏以备御攻守之法,集百官议于尚书省。

廷臣尚多异议,思忠曰: 宋人攻围城邑,动至数千,不得为小寇。

但当选择贤将,宜攻宜守,临时制变,无不可者。

上以为然。

顷之,迁翰林侍讲学士兼左谏议大夫,大理卿、同修国史如故。

再阅月,兼知审官院正职,外兼四职自思忠始。

宋人请和。赐银五十两、重彩十端。

丁母忧,起复侍讲学士,兼谏议、修史、知审官院,转侍读,兼兵部侍郎。

贞祐初,胡沙虎请废卫绍王为庶人,思忠与奥屯忠孝阿附胡沙虎,曰: 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偷天位以私己乎!

宣宗不从。

顷之,迁太子太保兼侍读、修国史。

二年春,享于太庙,思忠摄太尉,醉殴礼直官,御史台劾奏,降秘书监兼同修国史。

顷之,迁翰林学士同修国史,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