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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 卷三十八

梁彦光,字修芝,安定乌氏人也。

祖茂,魏秦、华二州刺史。

父显,周邢州刺史。

彦光少岐嶷,有至性,其父每谓所亲曰: 此兒有风骨,当兴吾宗。

七岁时,父遇笃疾,医云饵五石可愈。时求紫石英不得。彦光忧瘁不知所为,忽于园中见一物,彦光所不识,怪而持归,即紫石英也。

亲属咸异之,以为至孝所感。

魏大统末,入太学,略涉经史,有规检,造次必以礼。

解褐秘书郎,时年十七。

周受禅,迁舍人上士。

武帝时,累迁小驭下大夫。

母忧去职,毁瘁过礼。

未几,起令视事,帝见其毁甚,嗟叹久之,频蒙慰谕。

后转小内史下大夫。

建德中,为御正下大夫。

从帝平齐,以功授开府、阳城县公,邑千户。

宣帝即位,拜华州刺史,进封华阳郡公,增邑五百户,以阳城公转封一子。

寻进位上大将军,迁御正上大夫。

俄拜柱国、青州刺史,属帝崩,不之官。

及高祖受禅,以为岐州刺史,兼领岐州宫监,增邑五百户,通前二千户。

四海之内,凡曰官人,慕高山而仰止,闻清风而自励。 未几,又赐钱五万。

后数岁,转相州刺史。

彦光前在岐州,其俗颇质,以静镇之,合境大化,奏课连最,为天下第一。

及居相部,如岐州法。

鄴都杂俗,人多变诈,为之作歌,称其不能理化。

上闻而谴之,竟坐免。

岁余,拜赵州刺史,彦光言于上曰: 臣前待罪相州,百姓呼为戴帽饧。

臣自分废黜,无复衣冠之望,不谓天恩复垂收采。

请复为相州,改弦易调,庶有以变其风俗,上答隆恩。

上从之,复为相州刺史。

豪猾者闻彦光自请而来,莫不嗤笑。

彦光下车,发摘奸隐,有若神明,于是狡猾之徒,莫不潜窜,合境大骇。

初,齐亡后,衣冠士人多迁关内,唯技巧、商贩及乐户之家移实州郭。由是人情险诐,妄起风谣,诉讼官人,万端千变。

彦光欲革其弊,乃用秩俸之物,招致山东大儒,每乡立学,非圣哲之书不得教授。

常以季月召集之,亲临策试。

有勤学异等、聪令有闻者,升堂设馔,其余并坐廊下。

有好诤讼、惰业无成者,坐之庭中,设以草具。

及大成,当举行宾贡之礼,又于郊外祖道,并以财物资之。

于是人皆克励,风俗大改。

有滏阳人焦通,性酗酒,事亲礼阙,为从弟所讼。

彦光弗之罪,将至州学,令观于孔子庙。

于时庙中有韩伯瑜,母杖不痛,哀母力弱,对母悲泣之像,通遂感悟,既悲且愧,若无自容。彦光训谕而遣之。

后改过励行,卒为善士。

以德化人,皆此类也。

吏人感悦,略无诤讼。

后数岁,卒官,时年六十。

赠冀、定、青、瀛四州刺史,谥曰襄。

子文谦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