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 卷三十八
梁彦光,字修芝,安定乌氏人也。
祖茂,魏秦、华二州刺史。
父显,周邢州刺史。
彦光少岐嶷,有至性,其父每谓所亲曰: 此兒有风骨,当兴吾宗。
七岁时,父遇笃疾,医云饵五石可愈。时求紫石英不得。彦光忧瘁不知所为,忽于园中见一物,彦光所不识,怪而持归,即紫石英也。
亲属咸异之,以为至孝所感。
魏大统末,入太学,略涉经史,有规检,造次必以礼。
解褐秘书郎,时年十七。
周受禅,迁舍人上士。
武帝时,累迁小驭下大夫。
母忧去职,毁瘁过礼。
未几,起令视事,帝见其毁甚,嗟叹久之,频蒙慰谕。
后转小内史下大夫。
建德中,为御正下大夫。
从帝平齐,以功授开府、阳城县公,邑千户。
宣帝即位,拜华州刺史,进封华阳郡公,增邑五百户,以阳城公转封一子。
寻进位上大将军,迁御正上大夫。
俄拜柱国、青州刺史,属帝崩,不之官。
及高祖受禅,以为岐州刺史,兼领岐州宫监,增邑五百户,通前二千户。
四海之内,凡曰官人,慕高山而仰止,闻清风而自励。 未几,又赐钱五万。
后数岁,转相州刺史。
彦光前在岐州,其俗颇质,以静镇之,合境大化,奏课连最,为天下第一。
及居相部,如岐州法。
鄴都杂俗,人多变诈,为之作歌,称其不能理化。
上闻而谴之,竟坐免。
岁余,拜赵州刺史,彦光言于上曰: 臣前待罪相州,百姓呼为戴帽饧。
臣自分废黜,无复衣冠之望,不谓天恩复垂收采。
请复为相州,改弦易调,庶有以变其风俗,上答隆恩。
上从之,复为相州刺史。
豪猾者闻彦光自请而来,莫不嗤笑。
彦光下车,发摘奸隐,有若神明,于是狡猾之徒,莫不潜窜,合境大骇。
初,齐亡后,衣冠士人多迁关内,唯技巧、商贩及乐户之家移实州郭。由是人情险诐,妄起风谣,诉讼官人,万端千变。
彦光欲革其弊,乃用秩俸之物,招致山东大儒,每乡立学,非圣哲之书不得教授。
常以季月召集之,亲临策试。
有勤学异等、聪令有闻者,升堂设馔,其余并坐廊下。
有好诤讼、惰业无成者,坐之庭中,设以草具。
及大成,当举行宾贡之礼,又于郊外祖道,并以财物资之。
于是人皆克励,风俗大改。
有滏阳人焦通,性酗酒,事亲礼阙,为从弟所讼。
彦光弗之罪,将至州学,令观于孔子庙。
于时庙中有韩伯瑜,母杖不痛,哀母力弱,对母悲泣之像,通遂感悟,既悲且愧,若无自容。彦光训谕而遣之。
后改过励行,卒为善士。
以德化人,皆此类也。
吏人感悦,略无诤讼。
后数岁,卒官,时年六十。
赠冀、定、青、瀛四州刺史,谥曰襄。
子文谦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