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 卷十
房陵王勇,字睍地伐,高祖长子也。
周世,以太祖军功封博平侯。
及高祖辅政,立为世子,拜大将军、左司卫,封长宁郡公。
出为洛州总管、东京小冢宰,总统旧齐之地。
虽北夷猖獗,尝犯边烽,今城镇峻峙,所在严固,何待迁配,以致劳扰。
臣以庸虚,谬当储贰,寸诚管见,辄以尘闻。
上览而嘉之,遂寝其事。
是后时政不便,多所损益,上每纳之。
上尝从容谓群臣曰: 前世皇王,溺于嬖幸,废立之所由生。
朕傍无姬侍,五子同母,可谓真兄弟也。
岂若前代多诸内宠,孽子忿诤,为亡国之道邪!
勇颇好学,解属词赋,性宽仁和厚,率意任情,无矫饰之行。
引明克让、姚察、陆开明等为之宾友。
勇尝文饰蜀铠,上见而不悦,恐致奢侈之渐,因而诫之曰: 我闻天道无亲,唯德是与,历观前代帝王,未有奢华而得长久者。
汝当储后,若不上称天心,下合人意,何以承宗庙之重,居兆民之上?
吾昔日衣服,各留一物,时复看之,以自警戒。
今以刀子赐汝,宜识我心。
其后经冬至,百官朝勇,勇张乐受贺。
高祖知之,问朝臣曰: 近闻至节,内外百官相率朝东宫,是何礼也?
皇太子虽居上嗣,义兼臣子,而诸方岳牧,正冬朝贺,任土作贡,别上东宫,事非典则,宜悉停断。
自此恩宠始衰,渐生疑阻。
时高祖令选宗卫侍官,以入上台宿卫。
高颎奏称,若尽取强者,恐东宫宿卫太劣。
高祖作色曰: 我有时行动,宿卫须得雄毅。
太子毓德东宫,左右何须强武?
此极敝法,甚非我意。如我商量,恆于交番之日,分向东宫上下,团伍不别,岂非好事?
我熟见前代,公不须仍踵旧风。
盖疑高颎男尚勇女,形于此言,以防之也。
勇多内宠,昭训云氏,尤称嬖幸,礼匹于嫡。
勇妃元氏无宠,尝遇心疾,二日而薨。
献皇后意有他故,甚责望勇。
自是云昭训专擅内政,后弥不平,颇遣人伺察,求勇罪过。
晋王知之,弥自矫饰,姬妾但备员数,唯共萧妃居处。
皇后由是薄勇,愈称晋王德行。
其后晋王来朝,车马侍从,皆为俭素,敬接朝臣,礼极卑屈,声名籍甚,冠于诸王。
临还扬州,入内辞皇后,因进言曰: 臣镇守有限,方违颜色,臣子之恋,实结于心。
一辞阶闼,无由侍奉,拜见之期,杳然未日。
因哽咽流涕,伏不能兴。
皇后亦曰: 汝在方镇,我又年老,今者之别,有切常离。
又泫然泣下,相对歔欷。
王曰: 臣性识愚下,常守平生昆弟之意,不知何罪,失爱东宫,恆蓄盛怒,欲加屠陷。
每恐谗谮生于投杼,鸩毒遇于杯勺,是用勤忧积念,惧履危亡。
皇后忿然曰: 睍地伐渐不可耐,我为伊索得元家女,望隆基业,竟不闻作夫妻,专宠阿云,使有如许豚犬。
前新妇本无病痛,忽尔暴亡,遣人投药,致此夭逝。
事已如是,我亦不能穷治,何因复于汝处发如此意?
我在尚尔,我死后,当鱼肉汝乎?
每思东宫竟无正嫡,至尊千秋万岁之后,遣汝等兄弟向阿云兒前再拜问讯,此是几许大苦痛邪!
晋王又拜,呜咽不能止,皇后亦悲不自胜。
此别之后,知皇后意移,始构夺宗之计。
因引张衡定策,遣褒公宇文述深交杨约,令喻旨于越国公素,具言皇后此语。
素瞿然曰: 但不知皇后如何?
必如所言,吾又何为者!
后数日,素入侍宴,微称晋王孝悌恭俭,有类至尊,用此揣皇后意。
皇后泣曰: 公言是也。
我兒大孝顺,每闻至尊及我遣内使到,必迎于境首。
言及违离,未尝不泣。
又其新妇亦大可怜,我使婢去,常与之同寝共食。
岂若睍地伐共阿云相对而坐,终日酣宴,昵近小人,疑阻骨肉。
我所以益怜阿摐者,常恐暗地杀之。
素既知意,因盛言太子不才。
皇后遂遗素金,始有废立之意。
勇颇知其谋,忧惧,计无所出。
闻新丰人王辅贤能占候,召而问之。
辅贤曰: 白虹贯东宫门,太白袭月,皇太子废退之象也。
以铜铁五兵造诸厌胜。又于后园之内作庶人村,屋宇卑陋,太子时于中寝息,布衣草褥,冀以当之。
高祖知其不安,在仁寿宫,使杨素观勇。
素至东宫,偃息未入,勇束带待之,故久不进,以激怒勇。
勇衔之,形于言色。
素还,言勇怨望,恐有他变,愿深防察。
高祖闻素谮毁,甚疑之。
皇后又遣人伺觇东宫,纤介事皆闻奏,因加媒蘖,构成其罪。
高祖惑于邪议,遂疏忌勇。乃于玄武门达至德门量置候人,以伺动静,皆随事奏闻。
又东宫宿卫之人,侍官已上,名藉悉令属诸卫府,有健兒者,咸屏去之。
晋王又令段达私于东宫幸臣姬威,遗以财货,令取太子消息,密告杨素。
于是内外喧谤,过失日闻。
段达胁姬威曰: 东宫罪过,主上皆知之矣,已奉密诏,定当废立。
君能靠之,则大富贵。
威遂许诺。
九月壬子,车驾至自仁寿宫,翌日,御大兴殿,谓侍臣曰: 我新还京师,应开怀欢乐,不知何意,翻邑然愁苦?
吏部尚书牛弘对曰: 由臣等不称职,故至尊忧劳。
高祖既数闻谗谮,疑朝臣皆具委,故有斯问,冀闻太子之愆。
弘为此对,大乖本旨。
高祖因作色谓东宫官属曰: 仁寿宫去此不远,而令我每还京师,严备仗卫,如入敌国。
我为患利,不脱衣卧。
昨夜欲得近厕,故在后房,恐有警急,还移就前殿。岂非尔辈欲坏我国家邪?
于是执唐令则等数人,付所司讯鞫。
令杨素陈东宫事状,以告近臣。
素显言之曰: 臣奉敕向京,令皇太子检校刘居士余党。
太子奉诏,乃作色奋厉,骨肉飞腾,语臣云: 居士党尽伏法,遣我何处穷讨?
尔作右仆射,委寄不轻,自检校之,何关我事?
又云: 若大事不遂,我先被诛。
今作天子,竟乃令我不如诸弟。
一事以上,不得自由。
因长叹回视云: 我大觉身妨。
高祖曰: 此兒不堪承嗣久矣。
皇后恆劝我废之,我以布素时生,复是长子,望其渐改,隐忍至今。
勇昔从南兗州来,语卫王云: 阿娘不与我一好妇女,亦是可恨。
因指皇后侍兒曰: 是皆我物。
此言几许异事。
其妇初亡,即以斗帐安余老妪。新妇初亡,我深疑使马嗣明药杀。
我曾责之,便怼曰: 会杀元孝矩。
此欲害我而迁怒耳。
初,长宁诞育,朕与皇后共抱养之,自怀彼此,连遣来索。
且云定兴女,在外私合而生,想此由来,何必是其体胤!
昔晋太子取屠家女,其兒即好屠割。
今傥非类,便乱宗社。
又刘金驎谄佞人也,呼定兴作亲家翁,定兴愚人,受其此语。
我前解金驎者,为其此事。
勇尝引曹妙达共定兴女同燕,妙达在外说云: 我今得劝妃酒。
直以其诸子偏庶,畏人不服,故逆纵之,欲收天下之望耳。
我虽德惭尧、舜,终不以万姓付不肖子也。
我恆畏其加害,如防大敌,今欲废之,以安天下。
左卫大将军、五原公元旻谏曰: 废立大事,天子无二言,诏旨若行,后悔无及。
谗言罔极,惟陛下察之。
旻辞直争强,声色俱厉,上不答。
是时姬威又抗表告太子非法。
高祖谓威曰: 太子事迹,宜皆尽言。
威对曰: 皇太子由来共臣语,唯意在骄奢,欲得从樊川以至于散关,总规为苑。
兼云: 昔汉武帝将起上林苑,东方朔谏之,赐朔黄金百斤,几许可笑。
我实无金辄赐此等。
若有谏者,正当斩之,不过杀百许人,自然永息。
前苏孝慈解左卫率,皇太子奋髯扬肘曰: 大丈夫会当有一日,终不忘之,决当快意。
又宫内所须,尚书多执法不与,便怒曰: 仆射以下,吾会戮一二人,使知慢我之祸。
又于苑内筑一小城,春夏秋冬,作役不辍,营起亭殿,朝造夕改。
每云: 至尊嗔我多侧庶,高纬、陈叔宝岂是孽子乎?
尝令师姥卜吉凶,语臣曰: 至尊忌在十八年,此期促矣。
高祖泫然曰: 谁非父母生,乃至于此!
我有旧使妇女,令看东宫,奏我云: 勿令广平王至皇太子处。东宫憎妇,亦广平教之。
元赞亦知其阴恶,劝我于左藏之东,加置两队。
初平陈后,宫人好者悉配春坊,如闻不知厌足,于外更有求访。
朕近览《齐书》,见高欢纵其兒子,不胜忿愤,安可效尤邪!
于是勇及诸子皆被禁锢,部分收其党与。
杨素舞文巧诋,锻炼以成其狱。
勇由是遂败。
居数日,有司承素意,奏言左卫元旻身备宿卫,常曲事于勇,情存附托,在仁寿宫,裴弘将勇书于朝堂与旻,题封云勿令人见。
高祖曰: 朕在仁寿宫,有纤小事,东宫必知,疾于驿马。怪之甚久,岂非此徒耶?
遣武士执旻及弘付法治其罪。
先是,勇尝从仁寿宫参起居还,途中见一枯槐,根干蟠错,大且五六围,顾左右曰: 此堪作何器用?
或对曰: 古槐尤堪取火。
于时卫士皆佩火燧,勇因令匠者造数千枚,欲以分赐左右。
至是,获于库。
又药藏局贮艾数斛,亦搜得之。
大将为怪,以问姬威。
威曰: 太子此意别有所在。
比令长宁王已下,诣仁寿宫还,每尝急行,一宿便至。
恆饲马千匹,云径往捉城门,自然饿死。
素以威言诘勇,勇不服曰: 窃闻公家马数万匹,勇忝备位太子,有马千匹,乃是反乎?
素又发泄东宫服玩,似加周饰者,悉陈之于庭,以示文武群官,为太子之罪。
高祖遣将诸物示勇,以诮诘之。
皇后又责之罪。
高祖使使责问勇,勇不服。
太史令袁充进曰: 臣观天文,皇太子当废。
于是集群官于广阳门外,宣诏以戮之。
广平王雄答诏曰: 至尊为百姓割骨肉之恩,废黜无德,实为大庆,天下幸甚! 乃移勇于内史省,立晋王广为皇太子,仍以勇付之,复囚于东宫。
赐杨素物三千段,元胄、杨约并千段,杨难敌五百段,皆鞫勇之功赏也。
时文林郎杨孝政上书谏曰: 皇太子为小人所误,宜加训诲,不宜废黜。
上怒,挞其胸。
寻而贝州长史裴肃表称: 庶人罪黜已久,当克己自新,请封一小国。
高祖知勇之黜也,不允天下之情,乃征肃入朝,具陈废立之意。
时勇自以废非其罪,频请见上,面申冤屈。
而皇太子遏之,不得闻奏。
勇于是升树大叫,声闻于上,冀得引见。
素因奏言: 勇情志昏乱,为癫鬼所著,不可复收。
上以为然,卒不得见。
素诬陷经营,构成其罪,类皆如此。
杨素进曰: 伏愿圣心同于螫手,不宜复留意。
炀帝践极,俨常从行,卒于道,实鸩之也。
诸弟分徙岭外,仍敕在所皆杀焉。
秦孝王俊,字阿祗,高祖第三子也。
开皇元年立为秦王。
二年春,拜上柱国、河南道行台尚书令、洛州刺史,时年十二。
加右武卫大将军,领关东兵。
三年,迁秦州总管。陇右诸州尽隶焉。
俊仁恕慈爱,崇敬佛道,请为沙门,上不许。
六年,迁山南道行台尚书令。
伐陈之役,以为山南道行军元帅,督三十总管,水陆十余万,屯汉口,为上流节度。
陈将周罗、荀法尚等,以劲兵数万屯鹦鹉洲,总管崔弘度请击之。
俊虑杀伤,不许。
罗亦相率而降。
于是遣使奉章诣阙,垂泣谓使者曰: 谬当推毂,愧无尺寸之功,以此多惭耳。
上闻而善之。
授扬州总管四十四州诸军事,镇广陵。
岁余,转并州总管二十四州诸军事。
初颇有令问,高祖闻而大悦,下书奖励焉。
其后俊渐奢侈,违犯制度,出钱求息,民吏苦之。
上遣使按其事,与相连坐者百余人。
俊犹不悛,于是盛治宫室,穷极侈丽。
俊有巧思,每亲运斤斧,工巧之器,饰以珠玉。
为妃作七宝,又为水殿,香涂粉壁,玉砌金阶。梁柱楣栋之间,周以明镜,间以宝珠,极荣饰之美。每与宾客妓女弦歌于其上。
俊颇好内,妃崔氏性妒,甚不平之,遂于瓜中进毒。
俊由是遇疾,征还京师。
上以其奢纵,免官,以王就第。
左武卫将军刘升谏曰: 秦王非有他过,但费官物营舍而已。
臣谓可容。
上曰: 法不可违。
升固谏,上忿然作色,升乃止。
其后杨素复进谏曰: 秦王之过,不应至此,愿陛下详之。
上曰: 我是五兒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兒律?
以周公之为人,尚诛管、蔡,我诚不及周公远矣,安能亏法乎?
卒不许。
俊疾笃,未能起,遣使奉表陈谢。
上谓其使曰: 我戮力关塞,创兹大业,作训垂范,庶臣下守之而不失。
汝为吾子,而欲败之,不知何以责汝!
俊惭怖,疾甚。
大都督皇甫统上表,请复王官,不许。
岁余,以疾笃,复拜上柱国。
二十年六月,薨于秦邸。
上哭之数声而已。
俊所为侈丽之物,悉命焚之。
敕送终之具,务从俭约,以为后法也。
王府僚佐请立碑,上曰: 欲求名,一卷史书足矣,何用碑为?
若子孙不能保家,徒与人作镇石耳。
妃崔氏以毒王之故,下诏废绝,赐死于其家。
子浩,崔氏所生也。
庶子曰湛。
群臣议曰: 《春秋》之义,母以子贵,子以母贵。
贵既如此,罪则可知。
故汉时栗姬有罪,其子便废,郭后被废,其子斯黜。
大既然矣,小亦宜同。
今秦王二子,母皆罪废,不合承嗣。
于是以秦国官为丧主。
俊长女永丰公主,年十二,遭父忧,哀慕尽礼,免丧,遂绝鱼肉。
每至忌日,辄流涕不食。
有开府王延者,性忠厚,领亲信兵十余年,俊甚礼之。
及俊有疾,延恆在閤下,衣不解带。
俊薨,勺饮不入口者数日,羸顿骨立。
上闻而悯之,赐以御药,授骠骑将军,典宿卫。
俊葬之日,延号恸而绝。
上嗟异之,令通事舍人吊祭焉。
诏葬延于俊墓侧。
炀帝即位,立浩为秦王,以奉孝王嗣。
封湛为济北侯。
后以浩为河阳都尉。
杨玄感作逆之际,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勒兵讨之。
至河阳,修启于浩,浩复诣述营,兵相往复。
有司劾浩,以诸侯交通内臣,竟坐废免。
宇文化及杀逆之始,立浩为帝。
化及败于黎阳,北走魏县,自僭伪号,因而害之。
湛骁果,有胆烈。
大业初,为荥阳太守,坐浩免,亦为化及所害。
庶人秀,高祖第四子也。开皇元年,立为越王。
未几,徙封于蜀,拜柱国、益州刺史、总管,二十四州诸军事。
二年,进位上柱国、西南道行台尚书令,本官如故。
岁余而罢。
十二年,又为内史令、右领军大将军。
寻复出镇于蜀。
秀有胆气,容貌瑰伟,美须髯,多武艺,甚为朝臣所惮。
上每谓献皇后曰: 秀必以恶终。
我在当无虑,至兄弟必反。
兵部侍郎元衡使于蜀,秀深结于衡,以左右为请。
既还京师,请益左右,上不许。
大将军刘哙之讨西爨也,高祖令上开府杨武通将兵继进。
秀使嬖人万智光为武通行军司马,上以秀任非其人,谴责之。
因谓群臣曰: 坏我法者,必在子孙乎?
譬如猛兽,物不能害,反为毛间虫所损食耳。
于是遂分秀所统。
秀渐奢侈,违犯制度,车马被服,拟于天子。
及太子勇以谗毁废,晋王广为皇太子,秀意甚不平。
皇太子恐秀终为后变,阴令杨素求其罪而谮之。
仁寿二年,征还京师,上见,不与语。
明日,使使切让之。
秀谢曰: 忝荷国恩,出临籓岳,不能奉法,罪当万死。
皇太子及诸王流涕庭谢。
上曰: 顷者秦王糜费财物,我以父道训之。
今秀蠹害生民,当以君道绳之。
于是付执法者。
开府庆整谏曰: 庶人勇既废,秦王已薨,陛下兒子无多,何至如是?
然蜀王性甚耿介,今被重责,恐不自全。
上大怒,欲断其舌。
因谓群臣曰: 当斩秀于市,以谢百姓。
乃令杨素、苏威、牛弘、柳述、赵绰等推治之。
太子阴作偶人,书上及汉王姓字,缚手钉心,令人埋之华山下,令杨素发之。
又作檄文曰: 逆臣贼子,专弄威柄,陛下唯守虚器,一无所知。
陈甲兵之盛,云 指期问罪 。
置秀集中,因以闻奏。
上曰: 天下宁有是耶!
于是废为庶人,幽内侍省,不得与妻子相见,令给獠婢二人驱使。
与相连坐者百余人。
秀既幽逼,愤懑不知所为,乃上表曰: 臣以多幸,联庆皇枝,蒙天慈鞠养,九岁荣贵,唯知富乐,未尝忧惧。
轻恣愚心,陷兹刑网,负深山岳,甘心九泉。
不谓天恩尚假余漏,至如今者,方知愚心不可纵,国法不可犯,抚膺念咎,自新莫及。
犹望分身竭命,少答慈造,但以灵祗不祜,福禄消尽,夫妇抱思,不相胜致。
只恐长辞明世,永归泉壤,伏愿慈恩,赐垂矜愍,残息未尽之间,希与爪子相见。
请赐一穴,令骸骨有所。
爪子即其爱子也。
上因下诏数其罪曰:汝地居臣子,情兼家国,庸、蜀要重,委以镇之。
汝乃干纪乱常,怀恶乐祸,辟睨二宫,伫迟灾衅,容纳不逞,结构异端。
我有不和,汝便觇候,望我不起,便有异心。
皇太子汝兄也,次当建立,汝假托妖言,乃云不终其位。
妄称鬼怪,又道不得入宫,自言骨相非人臣,德业堪承重器,妄道清城出圣,欲以己当之,诈称益州龙见,托言吉兆。
重述木易之姓,更治成都之宫;妄说禾乃之名,以当八千之运。
横生京师妖异,以证父兄之灾;妄造蜀地徵祥,以符己身之箓。
汝岂不欲得国家恶也,天下乱也,辄造白玉之廷,又为白羽之箭,文物服饰,岂似有君,鸠集左道,符书厌镇。
汉王于汝,亲则弟也,乃画其形像,书其姓名,缚手钉心,枷锁杻械。
仍云请西岳华山慈父圣母神兵九亿万骑,收杨谅魂神,闭在华山下,勿令散荡。
我之于汝,亲则父也,复云请西岳华山慈父呈母,赐为开化杨坚夫妻,回心欢喜。
又画我形像,缚手撮头,仍云请西岳神兵收杨坚魂神。
如此形状,我今不知杨谅、杨坚是汝何亲也?
苞藏凶慝,图谋不轨,逆臣之迹也;希父之灾,以为身幸,贼子之心也;怀非分之望,肆毒心于兄,悖弟之行也;嫉妒于弟,无恶不为,无孔怀之情也;违犯制度,坏乱之极也;多杀不幸,豺狼之暴也;剥削民庶,酷虐之甚也;唯求财货,市井之业也;专事妖邪,顽嚣之性也;弗克负荷,不材之器也。
凡此十者,灭天理,逆人伦,汝皆为之,不祥之甚也,欲免祸患,长守富贵,其可得乎!
后复听与其子同处。
炀帝即位,禁锢如初。
宇文化及之弑逆也,欲立秀为帝,群议不许。
于是害之,并其诸子。
庶人谅,字德章,一名杰,开皇元年,立为汉王。
十二年,为雍州牧,加上柱国、右卫大将军。
岁余,转左卫大将军。
十七年,出为并州总管,上幸温汤而送之。
自山以东,至于沧海,南拒黄河,五十二州尽隶焉。
特许以便宜,不拘律令。
十八年,起辽东之役,以谅为行军元帅,率众至辽水,遇疾疫,不利而还。
十九年,突厥犯塞,以谅为行军元帅,竟不临戎。
高祖甚宠爱之。
谅自以所居天下精兵处,以太子谗废,居常怏怏,阴有异图。
遂讽高祖云: 突厥方强,太原即为重镇,宜修武备。
高祖从之。
于是大发工役,缮治器械,贮纳于并州。
招佣亡命,左右私人,殆将数万。
王頍者,梁将王僧辩之子也,少倜傥,有奇略,为谅咨议参军。
萧摩诃者,陈氏旧将。
二人俱不得志,每郁郁思乱,并为谅所亲善。
及蜀王以罪废,谅愈不自安。
会高祖崩,征之不赴,遂发兵反。
总管司马皇甫诞切谏,谅怒,收击之。
王頍说谅曰: 王所部将吏家属,尽在关西,若用此等,即宜长驱深入,直据京都,所谓疾雷不及掩耳。
若但欲割据旧齐之地,宜任东人。
谅不能专定,乃兼用二策,唱言曰: 杨素反,将诛之。
闻喜人总管府兵曹裴文安说谅曰: 井陉以西,是王掌握之内,山东士马,亦为我有,宜悉发之。
分遣羸兵,屯守要路,仍令随方略地。
率其精锐,直入蒲津。
文安请为前锋,王以大军继后,风行电击,顿于霸上,咸阳以东可指麾而定。
京师震扰,兵不暇集,上下相疑,群情离骇,我即陈兵号令,谁敢不从,旬日之间,事可定矣。
谅大悦。
于是遣所署大将军余公理出太谷,以趣河阳。
大将军綦良出滏口,以趣黎阳。大将军刘建出井陉,以略燕赵。柱国乔钟葵出雁门。
署文安为柱国,纥单贵、王聃、大将军茹茹天保、侯莫陈惠直指京师。
未至蒲津百余里,谅忽改图,令纥单贵断河桥,守蒲州,而召文安。
文安至曰: 兵机诡速,本欲出其不意。
王既不行,文安又退,使彼计成,大事去矣。
谅不对。
以王聃为蒲州刺史,裴文安为晋州,薛粹为绛州,梁菩萨为潞州,韦道正为韩州,张伯英为泽州。
炀帝遣杨素率骑五千,袭王聃、纥单贵于蒲州,破之。
于是率步骑四万趣太原。
谅使赵子开守高壁,杨素击走之。
谅大惧,拒素于蒿泽。
属天大雨,谅欲旋师,王頍谏曰: 杨素悬军,士马疲弊,王以锐卒亲戎击之,其势必举。
今见敌而还,示人以怯,阻战士之心,益西军之气,愿王必勿还也。
谅不从,退守清源。
素进击之,谅勒兵与官军大战,死者万八千人。
谅退保并州,杨素进兵围之。
谅穷蹙,降于素。
百僚奏谅罪当死,帝曰: 终鲜兄弟,情不忍言,欲屈法恕谅一死。
于是除名为民,绝其属籍,竟以幽死。
子颢,因而禁锢,宇文化及弑逆之际,遇害。
史臣曰:高祖之子五人,莫有终其天命,异哉!
房陵资于骨肉之亲,笃以君臣之义,经纶缔构,契阔夷险,抚军监国,凡二十年,虽三善未称,而视膳无阙。
恩宠既变,谗言间之,顾复之慈,顿隔于人理,父子之道,遂灭于天性。
隋室将亡之效,众庶皆知之矣。
《慎子》有言曰: 一兔走街,百人逐之,积兔于市,过者不顾。
岂有无欲哉?
分定故也。
房陵分定久矣,高祖一朝易之,开逆乱之源,长觊觎之望。
又维城肇建,崇其威重,恃宠而骄,厚自封植,进之既逾制,退之不以道。俊以忧卒,实此之由。
俄属天步方艰,谗人已胜,尺布斗粟,莫肯相容。
秀窥岷蜀之阻,谅起晋阳之甲,成兹乱常之衅,盖亦有以动之也。
《棠棣》之诗徒赋,有鼻之封无期,或幽囚于囹圄,或颠殒于鸩毒。
本根既绝,枝叶毕剪,十有余年,宗社沦陷。
自古废嫡立庶,覆族倾宗者多矣,考其乱亡之祸,未若有隋之酷。
《诗》曰: 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后之有国有家者,可不深戒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