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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纪 卷二

高祖下八年春正月乙亥,陈遣散骑常侍袁雅、兼通直散骑常侍周止水来聘。

二月庚子,镇星入东井。

辛酉,陈人寇硖州。

益部楼船,尽令东骛,便有神龙数十,腾跃江流,引伐罪之师,向金陵之路,船住则龙止,船行则龙去,四日之内,三军皆睹,岂非苍旻爱人,幽明展事,降神先路,协赞军威!

以上天之灵,助戡定之力,便可出师授律,应机诛殄,在斯举也,永清吴越。其将士粮仗,水陆资须,期会进止,一准别敕。

秋八月丁未,河北诸州饥,遣吏部尚书苏威赈恤之。

九月丁丑,宴南征诸将,颁赐各有差。

癸巳,嘉州言龙见。

冬十月己亥,太白出西方。

己未,置淮南行台省于寿春,以晋王广为尚书令。

辛酉,陈遣兼散骑常侍王琬、兼通直散骑常侍许善心来聘,拘留不遣。

甲子,将伐陈,有事于太庙。

命晋王广、秦王俊、清河公杨素并为行军元帅以伐陈。

于是晋王广出六合,秦王俊出襄阳,清河公杨素出信州,荆州刺史刘仁恩出江陵,宜阳公王世积出蕲春,新义公韩擒虎出庐江,襄邑公贺若弼出吴州,落丛公燕荣出东海,合总管九十,兵五十一万八千,皆受晋王节度。

东接沧海,西拒巴蜀,旌旗舟楫,横亘数千里。

曲赦陈国。

有星孛于牵牛。

十一月丁卯,车驾饯师。

诏购陈叔宝位上柱国、万户公。

乙亥,行幸定城,陈师誓众。

丙子,幸河东。

十二月庚子,至自河东。

九年春正月己巳,白虹夹日。

辛未,贺若弼拔陈京口,韩擒虎拔陈南豫州。

癸酉,以尚书右仆射虞庆则为右卫大将军。

丙子,贺若弼败陈师于蒋山,获其将萧摩诃。

韩擒虎进师入建鄴,获其将任蛮奴,获陈主叔宝。

陈国平,合州三十,郡一百,县四百。

癸巳,遣使持节巡抚之。

二月乙未,废淮南行台省。

丙申,制五百家为乡,正一人;百家为里,长一人。

丁酉,以襄州总管韦世康为安州总管。

夏四月己亥,幸骊山,亲劳旋师。

乙巳,三军凯入,献俘于太庙。

拜晋王广为太尉。

庚戌,上御广阳门宴将士,颁赐各有差。

见善必进,有才必举,无或噤默,退有后言。

颁告天下,咸悉此意。闰月甲子,以安州总管韦世康为信州总管。

丁丑,颁木鱼符于总管、刺史,雌一雄一。

己卯,以吏部尚书苏威为尚书右仆射。

六月乙丑,以荆州总管杨素为纳言。

丁丑,以吏部侍郎卢恺为礼部尚书。

时朝野物议,咸愿登封。

秋七月丙午,诏曰: 岂可命一将军,除一小国,遐迩注意,便谓太平。

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虚言而干上帝,非朕攸闻。

而今以后,言及封禅,宜即禁绝。

八月壬戌,以广平王雄为司空。

冬十一月壬辰,考使定州刺史豆卢通等上表,请封禅,上不许。

兵士军人,权置坊府,南征北伐,居处无定。

家无完堵,地罕包桑,恆为流寓之人,竟无乡里之号。

朕甚愍之。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

军府统领,宜依旧式。罢山东河南及北方缘边之地新置军府。

六月辛酉,制人年五十,免役收庸。

癸亥,以灵州总管王世积为荆州总管,淅州刺史元胄为灵州总管。

秋七月癸卯,以纳言杨素为内史令。

庚戌,上亲录囚徒。

辛亥,高丽辽东郡公高阳卒。

壬子,吐谷浑遣使来朝。

八月壬申,遣柱国、襄阳郡公韦洸,上开府、东莱郡公王景,并持节巡抚岭南,百越皆服。

冬十月甲子,颁木鱼符于京师官五品已上。戊辰,以永州总管周法尚为桂州总管。

十一月辛卯,幸国学,颁赐各有差。

丙午,契丹遣使朝贡。

辛丑,有事于南郊。

是月,婺州人汪文进、会稽人高智慧、苏州人沈玄懀皆举兵反,自称天子,署置百官。

乐安蔡道人、蒋山李棱、饶州吴代华、永嘉沈孝澈、泉州王国庆、馀杭杨宝英、交趾李春等皆自称大都督,攻陷州县。

诏上柱国、内史令、越国公杨素讨平之。

十一年春正月丁酉,以平陈所得古器多为妖变,悉命毁之。

辛丑,高丽遣使朝贡。

丙午,皇太子妃元氏薨,上举哀于文思殿。

二月戊午,吐谷浑遣使贡方物。

以大将军苏孝慈为工部尚书。

丙子,以临颍令刘旷治术尤异,擢为莒州刺史。

己卯,突厥遣使献七宝碗。

辛巳晦,日有蚀之。

三月壬午,遣通事舍人若干洽使于吐谷浑。

癸未,以幽州总管周摇为寿州总管,朔州总管吐万绪为夏州总管。

夏四月戊午,突厥雍虞闾可汗遣其特勤来朝。

五月甲子,高丽遣使贡方物。

癸卯,诏百官悉诣朝堂上封事。

乙巳,以右卫将军元旻为左卫大将军。

秋七月己丑,以柱国杜彦为洪州总管。

八月壬申,幸栗园。

滕王瓚薨。

乙亥,至自栗园。

上柱国、沛国公郑译卒。

十二月丙辰,靺鞨遣使贡方物。

十二年春正月壬子,以苏州刺史皇甫绩为信州总管,宣州刺史席代雅为广州总管。

二月己巳,以蜀王秀为内史令,兼右领军大将军,汉王谅为雍州牧、右卫大将军。

夏四月辛卯,以寿州总管周摇为襄州总管。

五月辛亥,广州总管席代雅卒。

秋七月乙巳,尚书右仆射、邳国公苏威,礼部尚书、容城县侯卢恺并坐事除名。

壬戌,幸昆明池,其日还宫。

己巳,有事于太庙。

壬申晦,日有蚀之。

八月甲戌,制天下死罪,诸州不得便决,皆令大理覆治。

乙亥,幸龙首池。

癸巳,制宿卫者不得辄离所守。

丁酉,上柱国、夏州总管、楚国公豆卢勣卒。

戊戌,上亲录囚徒。

九月丁未,以工部尚书杨异为吴州总管。

冬十月丁丑,以遂安王集为卫王。

壬午,有事于太庙。

至太祖神主前,上流涕呜咽,悲不自胜。

十一月辛亥,有事于南郊。

壬子,宴百僚,颁赐各有差。

己未,上柱国、新义郡公韩擒虎卒。

庚申,以豫州刺史权武为潭州总管。

甲子,百僚大射于武德殿。

十二月癸酉,突厥遣使来朝。

乙酉,以上柱国、内史令杨素为尚书右仆射。

己酉,吐谷浑、靺鞨并遣使贡方物。

十三年春正月乙巳,上柱国、郇国公韩建业卒。

丙午,契丹、奚、、室韦并遣使贡方物。

壬子,亲祀感帝。

己未,以信州总管韦世康为吏部尚书。

壬戌,行幸岐州。

二月丙子,诏营仁寿宫。

丁亥,至自岐州。

戊子,宴考使于嘉则殿。

己卯,立皇孙暕为豫章王。

戊子,晋州刺史、南阳郡公贾悉达,显州总管、抚宁郡公韩延等以贿伏诛。

己丑,制坐事去官者,配流一年。

丁酉,制私家不得隐藏纬候图谶。

夏四月癸未,制战亡之家,给复一年。

五月癸亥,诏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

秋七月戊申,靺鞨遣使贡方物。

壬子,左卫大将军、云州总管、钜鹿郡公贺娄子干卒。

丁巳,幸昆明池。

戊辰晦,日有蚀之。

九月丙辰,降囚徒。

人间音乐,流僻日久,弃其旧体,竞造繁声,浮宕不归,遂以成俗。

宜加禁约,务存其本。 五月辛酉,京师地震。

关内诸州旱。

六月丁卯,诏省府州县,皆给公廨田,不得治生,与人争利。

秋七月乙未,以邳国公苏威为纳言。

八月辛未,关中大旱,人饥。上率户口就食于洛阳。

九月己未,以齐州刺史樊子盖为循州总管。

丁巳,以基州刺史崔仲方为会州总管。

冬闰十月甲寅,诏曰: 齐、梁、陈往皆创业一方,绵历年代。

既宗祀废绝,祭奠无主,兴言矜念,良以怆然。

莒国公萧琮及高仁英、陈叔宝等,宜令以时修其祭祀。所须器物,有司给之。

乙卯,制外官九品已上,父母及子年十五已上,不得将之官。

十一月壬戌,制州县佐吏,三年一代,不得重任。

癸未,有星孛于角亢。

十二月乙未,东巡狩。

十五年春正月壬戌,车驾次齐州,亲问疾苦。

丙寅,旅王符山。

庚午,上以岁旱,祠太山,以谢愆咎。

大赦天下。

二月丙辰,收天下兵器,敢有私造者,坐之。关中缘边,不在其例。

丁巳,上柱国、蒋国公梁睿卒。

三月己未,至自东巡狩。

望祭五岳海渎。

丁亥,幸仁寿宫。

营州总管韦艺卒。

夏四月己丑朔,大赦天下。

甲辰,以赵州刺史杨达为工部尚书。

丁未,以开府仪同三司韦冲为营州总管。

五月癸酉,吐谷浑遣使朝贡。

丁亥,制京官五品已上,佩铜鱼符。

六月戊子,诏凿底柱。

庚寅,相州刺史豆卢通贡绫文布,命焚之于朝堂。

乙未,林邑遣使来贡方物。

辛丑,诏名山大川未在祀典者,悉祠之。

秋七月乙丑,晋王广献毛龟。

甲戌,遣邳国公苏威巡省江南。

戊寅,至自仁寿宫。

辛巳,制九品已上官以理去职者,听并执笏。

冬十月戊子,以吏部尚书韦世康为荆州总管。

十一月辛酉,幸温汤。

乙丑,至自温汤。

十二月戊子,敕盗边粮一升已上皆斩,并籍没其家。

己丑,诏文武官以四考交代。

十六年春正月丁亥,以皇孙裕为平原王,筠为安成王,嶷为安平王,恪为襄城王,该为高阳王,韶为建安王,煚为颍川王。

夏五月丁巳,以怀州刺史庞晃为夏州总管,蔡阳县公姚辩为灵州总管。

六月甲午,制工商不得进仕。

并州大蝗。

辛丑,诏九品已上妻、五品已上妾夫亡不得改嫁。

秋八月丙戌,诏决死罪者,三奏而后行刑。

冬十月己丑,幸长春宫。

十一月壬子,至自长春宫。

十七年春二月癸未,太平公史万岁击西宁羌,平之。

庚寅,幸仁寿宫。

庚子,上柱国王世积讨桂州贼李光仕,平之。

其诸司论属官,若有愆犯,听于律外斟酌决杖。

辛酉,上亲录囚徒。

癸亥,上柱国、彭国公刘昶以罪伏诛。

庚午,遣治书侍御史柳彧、皇甫诞巡省河南、河北。

夏四月戊寅,颁新历。

宜弘其门绪,与国同休。其世子世孙未经州任者,宜量才升用,庶享荣位,世禄无穷。 五月,宴百僚于玉女泉,颁赐各有差。己巳,蜀王秀来朝。

高丽遣使贡方物。

甲戌,以左卫将军独孤罗云为凉州总管。

闰月己卯,群鹿入殿门,驯扰侍卫之内。

秋七月丁丑,桂州人李代贤反,遣右武候大将军虞庆则讨平之。

丁亥,上柱国、并州总管秦王俊坐事免,以王就第。

戊戌,突厥遣使贡方物。

八月丁卯,荆州总管、上庸郡公韦世康卒。

九月甲申,至自仁寿宫。

庚寅,上谓侍臣曰: 礼主于敬,皆当尽心。

斯则哀乐同日,心事相违,情所不安,理实未允。

宜改兹往式,用弘礼教。

自今已后,享庙日不须备鼓吹,殿庭勿设乐悬。

辛未,京师大索。

十一月丁亥,突厥遣使来朝。

十二月壬子,上柱国、右武候大将军、鲁国公虞庆则以罪伏诛。

十八年春正月辛丑,诏曰: 吴越之人,往承弊俗,所在之处,私造大船,因相聚结,致有侵害。

其江南诸州,人间有船长三丈已上,悉括入官。

二月甲辰,幸仁寿宫。

乙巳,以汉王谅为行军元帅,水陆三十万伐高丽。

三月乙亥,以柱国杜彦为朔州总管。

夏四月癸卯,以蒋州刺史郭衍为洪州总管。

五月辛亥,诏畜猫鬼、蛊毒、厌魅、野道之家,投于四裔。

六月丙寅,下诏黜高丽王高元官爵。

秋七月壬申,诏以河南八州水,免其课役。

丙子,诏京官五品已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九月己丑,汉王谅师遇疾疫而旋,死者十八九。

庚寅,敕舍客无公验者,坐及刺史、县令。

辛卯,至自仁寿宫。

冬十一月甲戌,上亲录囚徒。

癸未,有事于南郊。

十二月庚子,上柱国、夏州总管、任城郡公王景以罪伏诛。

是月,自京师至仁寿宫,置行宫十有二所。

十九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戊寅,大射武德殿,宴赐百官。

二月己亥,晋王广来朝。

辛丑,以并州总管长史宇文弼为朔州总管。

甲寅,幸仁寿宫。

夏四月丁酉,突厥利可汗内附。

达头可汗犯塞,遣行军总管史万岁击破之。

六月丁酉,以豫章王暕为内史令。

秋八月癸卯,上柱国、尚书左仆射、齐国公高颎坐事免。

辛亥,上柱国、皖城郡公张威卒。

甲寅,上柱国、城阳郡公李彻卒。

九月乙丑,以太常卿牛弘为吏部尚书。

冬十月甲午,以突厥利可汗为启人可汗,筑大利城处其部落。

庚子,以朔州总管宇文弼为代州总管。

十二月乙未,突厥都蓝可汗为部下所杀。

丁丑,星陨于勃海。

二十年春正月辛酉朔,上在仁寿宫。

突厥、高丽、契丹并遣使贡方物。

癸亥,以代州总管宇文弼为吴州总管。

二月己巳,以上柱国崔弘度为原州总管。

丁丑,无云而雷。

三月辛卯,熙州人李英林反,遣行军总管张衡讨平之。

夏四月壬戌,突厥犯塞,以晋王广为行军元帅,击破之。

乙亥,天有声如泻水,自南而北。

六月丁丑,秦王俊薨。

秋八月,老人星见。

九月丁未,至自仁寿宫。

癸丑,吴州总管杨异卒。

冬十月己未,太白昼见。

乙丑,皇太子勇及诸子并废为庶人。

杀柱国、太平县公史万岁。

己巳,杀左卫大将军、五原郡公元旻。

其五岳四镇,节宣云雨,江河淮海,浸润区域,并生养万物,利益兆人,故建庙立祀,以时恭敬。

敢有毁坏偷盗佛及天尊像、岳镇海渎神形者,以不道论。沙门坏佛像,道士坏天尊者,以恶逆论。

仁寿元年春正月乙酉朔,大赦,改元。

以尚书右仆射杨素为尚书左仆射,纳言苏威为尚书右仆射。

且入庙祭祀,并不废阙,何止坟茔,独在其外。

自今已后,战亡之徒,宜入墓域。 二月乙卯朔,日有蚀之。

辛巳,以上柱国独孤楷为原州总管。

三月壬辰,以豫章王暕为扬州总管。

徒有名录,空度岁时,未有德为代范,才任国用。

良由设学之理,多而未精。今宜简省,明加奖励。

于是国子学唯留学生七十人,太学、四门及州县学并废。

其日,颁舍利于诸州。秋七月戊戌,改国子为太学。

九月癸未,以柱国杜彦为云州总管。

十一月己丑,有事于南郊。

壬辰,以资州刺史卫玄为遂州总管。

二年春二月辛亥,以邢州刺史侯莫陈颖为桂州总管,宗正杨文纪为荆州总管。

三月己亥,幸仁寿宫。

壬寅,以齐州刺史张乔为潭州总管。

夏四月庚戌,岐、雍二州地震。

秋七月丙戌,诏内外官各举所知。

戊子,以原州总管独孤楷为益州总管。

八月己巳,皇后独孤氏崩。

九月丙戌,至自仁寿宫。

壬辰,河南北诸州大水,遣工部尚书杨达赈恤之。

乙未,上柱国、襄州总管、金水郡公周摇卒。

陇西地震。

朕祗承天命,抚临生人,当洗涤之时,属干戈之代,克定祸乱,先运武功,删正彝典,日不暇给。

今四海乂安,五戎勿用,理宜弘风训俗,导德齐礼,缀往圣之旧章,兴先王之茂则。

尚书左仆射、越国公杨素,尚书右仆射、邳国公苏威,吏部尚书、奇章公牛弘,内史侍郎薛道衡,秘书丞许善心,内史舍人虞世基,著作郎王劭,或任居端揆,博达古今,或器推令望,学综经史,委以裁缉,实允佥议。可并修定五礼。

壬寅,葬献皇后于太陵。十二月癸巳,上柱国、益州总管蜀王秀废为庶人。

交州人李佛子举兵反,遣行军总管刘方讨平之。

三年春二月己卯,原州总管、比阳县公庞晃卒。

其令州县搜扬贤哲,皆取明知今古,通识治乱,究政教之本,达礼乐之源。

不限多少,不得不举。

限以三旬,咸令进路。征召将送,必须以礼。

八月壬申,上柱国、检校幽州总管、落丛郡公燕荣以罪伏诛。

九月壬戌,置常平官。

甲子,以营州总管韦冲为民部尚书。

十二月癸酉,河南诸州水,遣纳言杨达赈恤之。

四年春正月丙辰,大赦。

甲子,幸仁寿宫。

乙丑,诏赏罚支度,事无巨细,并付皇太子。

夏四月乙卯,上不豫。

六月庚申,大赦天下。

有星入月中,数日而退。

长人见于雁门。

秋七月乙未,日青无光,八日乃复。

己亥,以大将军段文振为云州总管。

律令格式,或有不便于事者,宜依前敕修改,务当政要。

呜呼,敬之哉!

无坠朕命!乙卯,发丧。河间杨柳四株无故黄落,既而花叶复生。

八月丁卯,梓宫至自仁寿宫。

丙子,殡于大兴前殿。

冬十月己卯,合葬于太陵,同坟而异穴。

上性严重,有威容,外质木而内明敏,有大略。

初,得政之始,群情不附,诸子幼弱,内有六王之谋,外致三方之乱。

握强兵、居重镇者,皆周之旧臣。

上推以赤心,各展其用,不逾期月,克定三边,未及十年,平一四海。

薄赋敛,轻刑罚,内修制度,外抚戎夷。

每旦听朝,日昃忘倦,居处服玩,务存节俭,令行禁止,上下化之。

开皇、仁寿之间,丈夫不衣绫绮,而无金玉之饰,常服率多布帛,装带不过以铜铁骨角而已。

虽啬于财,至于赏赐有功,亦无所爱吝。

乘舆四出,路逢上表者,则驻马亲自临问。

或潜遣行人采听风俗,吏治得失,人间疾苦,无不留意。

尝遇关中饥,遣左右视百姓所食。有得豆屑杂糠而奏之者,上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责,为之撤膳,不御酒肉者殆将一期。

及东拜太山,关中户口就食洛阳者,道路相属。

上敕斥候,不得辄有驱逼。

男女参厕于仗卫之间,逢扶老携幼者,辄引马避之,慰勉而去。至艰险之处,见负担者,遽令左右扶助之。

其有将士战没,必加优赏,仍令使者就家劳问。

自强不息,朝夕孜孜,人庶殷繁,帑藏充实。

虽未能臻于至治,亦足称近代之良主。

然天性沉猜,素无学术,好为小数,不达大体,故忠臣义士,莫得尽心竭辞。

其草创元勋及有功诸将,诛夷罪退,罕有存者。

又不悦诗书,废除学校,唯妇言是用,废黜诸子。

逮于暮年,持法尤峻,喜怒不常,过于杀戮。

尝令左右送西域朝贡使出玉门关,其人所经之处,或受牧宰小物,馈遗鹦鹉、麖皮、马鞭之属,上闻而大怒。

又诣武库,见署中芜秽不治,于是执武库令及诸受遗者,出开远门外,亲自临决,死者数十人。

又往往潜令人赂遗令史府史,有受者必死,无所宽贷。

议者以此少之。

史臣曰:高祖龙德在田,奇表见异,晦明藏用,故知我者希。

始以外戚之尊,受托孤之任,与能之议,未为当时所许,是以周室旧臣,咸怀愤惋。

既而王谦固三蜀之阻,不逾期月,尉迥举全齐之众,一战而亡,斯乃非止人谋,抑亦天之所赞也。

乖兹机运,遂迁周鼎。

于时蛮夷猾夏,荆、扬未一,劬劳日昃,经营四方。

楼船南迈,则金陵失险,骠骑北指,则单于款塞,《职方》所载,并入疆理,《禹贡》所图,咸受正朔。

虽晋武之克平吴会,汉宣之推亡固存,比义论功,不能尚也。

七德既敷,九歌已洽,要荒咸暨,尉候无警。

于是躬节俭,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强无陵弱,众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欢娱。

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晏如也。

考之前王,足以参踪盛烈。但素无术学,不能尽下,无宽仁之度,有刻薄之资,暨乎暮年,此风逾扇。

又雅好符瑞,暗于大道,建彼维城,权侔京室,皆同帝制,靡所适从。

听哲妇之言,惑邪臣之说,溺宠废嫡,托付失所。

灭父子之道,开昆弟之隙,纵其寻斧,剪伐本枝。

坟土未干,子孙继踵屠戮,松槚才列,天下已非隋有。惜哉!

迹其衰怠之源,稽其乱亡之兆,起自高祖,成于炀帝,所由来远矣,非一朝一夕。

其不祀忽诸,未为不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