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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 刺法论

黄帝问曰:升降不前,气交有变,即成暴郁,余已知之。

何如预救生灵,可得却乎?

岐伯稽首再拜对曰:昭乎哉问!

臣闻夫子言,既明天元,须穷刺法,可以折郁扶运,补弱全真,泻盛蠲余,令除斯苦。

帝曰:愿卒闻之。

岐伯曰:升之不前,即有甚凶也。

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木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厥阴之井。

火欲升而天蓬窒抑之,火欲发郁亦须待时,君火相火同刺包络之荥。

土欲升而天冲窒抑之,土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太阴之俞。

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金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手太阴之经。

水欲升而天芮窒抑之,水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少阴之合。

帝曰:升之不前,可以预备。愿闻其降,可以先防。

岐伯曰:既明其升,必达其降也。

升降之道,皆可先治也。

木欲降而地皛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发,散而可得位,降而郁发,暴如天间之待时也,降而不下,郁可速矣,降可折其所胜也。

当刺手太阴之所出,刺手阳明之所入。

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发,散而可矣,当折其所胜,可散其郁。

当刺足少阴之所出,刺足太阳之所入。

土欲降而地苍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折其胜,可散其郁。

当刺足厥阴之所出,刺足少阳之所入。

金欲降而地彤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折其胜,可散其郁。

当刺心包络所出,刺手少阳所入也。

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折其土,可散其郁。当刺足太阴之所出,刺足阳明之所入。

帝曰:五运之至,有前后与升降往来,有所承抑之,可得闻刺法乎?

岐伯曰:当取其化源也。

是故太过取之,不及资之。

太过取之,次抑其郁,取其运之化源,令折郁气,不及扶资,以扶运气,以避虚邪也。

资取之法,令出《密语》。

黄帝问曰:升降之刺,以知其要。愿闻司天未得迁正,使司化之失其常政,即万化之或其皆妄。

然与民为病,可得先除。欲济羣生,愿闻其说。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

言其至理。圣念慈悯,欲济群生,臣乃尽陈斯道,可申洞微。

太阳复布,即厥阴不迁正,不迁正气塞于上,当泻足厥阴之所流。

厥阴复布,少阴不迁正,不迁正即气塞于上,当刺心包络脉之所流。

少阴复布,太阴不迁正,不迁正即气留于上,当刺足太阴之所流。

太阴复布,少阳不迁正,不迁正则气塞未通,当刺手少阳之所流。

少阳复布,则阳明不迁正,不迁正则气未通上,当刺手太阴之所流。

阳明复布,太阳不迁正,不迁正则复塞其气,当刺足少阴之所流。帝曰:迁正不前,以通其要。愿闻不退,欲折其余,无令过失,可得明乎?

岐伯曰:气过有余,复作布正,是名不退位也。

使地气不得后化,新司天未可迁正,故复布化令如故也。

巳亥之岁,天数有余,故厥阴不退位也。

风行于上,木化布天,当刺足厥阴之所入。

子午之岁,天数有余,故少阴不退位也。热行于上,火余化布天,当刺手厥阴之所入。

丑未之岁,天数有余,故太阴不退位也。湿行于上,雨化布天,当刺足太阴之所入。

寅申之岁,天数有余,故少阳不退位也。热行于上,火化布天,当刺手少阳之所入。

卯酉之岁,天数有余,故阳明不退位也。金行于上,燥化布天,当刺手太阴之所入。

辰戌之岁,天数有余,故太阳不退位也。寒行于上,凛水化布天,当刺足少阴之所入。

故天地气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预可平疴。

黄帝问曰:刚柔二干,失守其位,使天运之气皆虚乎?

与民为病,可得平乎?

岐伯曰:深乎哉问!

明其奥旨,天地迭移,三年化疫,是谓根之可见,必有逃门。

假令甲子,刚柔失守,刚未正,柔孤而有亏,时序不令,即音律非从,如此三年,变大疫也。

详其微甚,察其浅深,欲至而可刺,刺之。

当先补肾俞,次三日,可刺足太阴之所注。

又有下位己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作土疠,其法补泻,一如甲子同法也。

其刺以毕,又不须夜行及远行,令七日洁,清净斋戒,所有自来。

肾有久病者,可以寅时面向南,净神不乱思,闭气不息七遍;以引颈咽气顺之,如咽甚硬物,如此七遍后,饵舌下津令无数。

假令丙寅,刚柔失守,上刚干失守,下柔不可独主之,中水运非太过,不可执法而定之,布天有余,而失守上正,天地不合,即律吕音异,如此即天运失序,后三年变疫。

详其微甚,差有大小,徐至即后三年,至甚即首三年,当先补心俞,次五日,可刺肾之所入。

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刚,亦名失守,即地运皆虚,后三年变水疠,即刺法皆如此矣。

其刺如毕,慎其大喜欲情于中,如不忌,即其气复散也,令静七日,心欲实,令少思。

假令庚辰,刚柔失守,上位失守,下位无合,乙庚金运,故非相招,布天未退,中运胜来,上下相错,谓之失守,姑洗林钟,商音不应也。如此则天运化易,三年变大疫。

详其天数,差有微甚,微即微,三年至;甚即甚,三年至。

当先补肝俞,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

刺毕,可静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气却散之。

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乙柔干,即上庚独治之,亦名失守者,即天运孤主之,三年变疠,名曰金疠,其至待时也。

详其地数之等差,亦推其微甚,可知迟速耳。

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肝欲平,即勿怒。

假令壬午,刚柔失守,上壬未迁正,下丁独然,即虽阳年,亏及不同,上下失守,相招其有期,差之微甚,各有其数也。律吕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微甚如见,三年大疫。

当刺脾之俞,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也。

刺毕,静神七日,勿大醉歌乐,其气复散,又勿饱食,勿食生物。

欲令脾实,气无滞饱,无久坐,食无太酸,无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

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未得中司,即气不当位,下不与壬奉合者,亦名失守,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刚,即地运不合,三年变疠,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

假令戊申,刚柔失守,戊癸虽火运,阳年不太过也,上失其刚,柔地独主,其气不正,故有邪干,迭移其位,差有浅深,欲至将合,音律先同,如此天运失时,三年之中,火疫至矣。

当刺肺之俞。

刺毕,静神七日,勿大悲伤也,悲伤即肺动,而其气复散也。人欲实肺者,要在息气也。

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即柔失守位也,即上失其刚也,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即运与地虚,后三年变疠,即名火疠。

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失守,以穷法刺,于是疫之与疠,即是上下刚柔之名也,穷归一体也,即刺疫法,只有五法,是总其诸位失守,故只归五行而统之也。

黄帝曰:余闻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不施救疗,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

岐伯曰:不相染者,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避其毒气,天牝从来,复得其往,气出于脑,即不邪干。

气出于脑,即室先想心如日,欲将入于疫室,先想青气自肝而出,左行于东,化作林木;次想白气自肺而出,右行于西,化作戈甲;次想赤气自心而出,南行于上,化作焰明;次想黑气自肾而出,北行于下,化作水;次想黄气自脾而出,存于中央,化作土。

五气护身之毕,以想头上如北斗之煌煌,然后可入于疫室。

又一法,于春分之日,日未出而吐之。

又一法,于雨水日后,三浴以药泄汗。

又一法,小金丹方:辰砂二两,水磨雄黄一两,叶子雌黄一两,紫金半两,同入合中,外固,了地一尺筑地实,不用炉,不须药制,用火二十斤煅之也,七日终。

候冷七日取,次日出合子,埋药地中七日取出。

顺日研之三日,炼白沙蜜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日望东吸日华气一口,冰水下一丸,和气咽之,服十粒,无疫干也。

黄帝问曰:人虚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

愿闻刺法。

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问!

谓神移失守,虽在其体,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寿。

只如厥阴失守,天以虚,人气肝虚,感天重虚,即魂游于上,邪干厥大气,身温犹可刺之,刺其足少阳之所过,复刺肝之俞。

人病心虚,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虚,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可刺手少阳之所过,复刺心俞。

人脾病,又遇太阴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遇土不及,青尸鬼邪犯之于人,令人暴亡,可刺足阳明之所过,复刺脾之俞。

人肺病,遇阳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遇金不及,有赤尸鬼干人,令人暴亡,可刺手阳明之所过,复刺肺俞。

人肾病,又遇太阳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遇水运不及之年,有黄尸鬼干犯人正气,吸人神魂,致暴亡,可刺足太阳之所过,复刺肾俞。

黄帝问曰:十二脏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圆,恐邪干犯,治之可刺,愿闻其要。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

至理道真宗,此非圣帝,焉究斯源,是谓气神合道,契符上天。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可刺手少阴之源。

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可刺手太阴之源。

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可刺足厥阴之源。

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可刺足少阳之源。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可刺心包络所流。

脾为谏议之官,知周出焉,可刺脾之源。

胃为仓廪之官,五味出焉,可刺胃之源。

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可刺大肠之源。

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可刺小肠之源。

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刺其肾之源。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刺三焦之源。

膀胱者,州都之官,精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刺膀胱之源。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是故刺法有全神养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

故要修养和神也,道贵常存,补神固根,精气不散,神守不分,然即神守而虽不去,亦全真,人神不守,非达至真,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神守天息,复入本元,命曰归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