祐字子集,允之从祖弟也。本名禧,以与咸阳王同名,孝文赐名焉。

高佑,字子集,是高允从祖的弟弟,高佑本名高禧,因为和咸阳王同名,孝文帝赐名 佑 。

祖展,慕容宝黄门郎。

他的祖父高展,是慕容宝的黄门侍郎。

道武平中山,徙京师。卒于三都大官。

道武帝平定中山时,迁徙到京都,在任三都大官时去世。

父谠,从太武灭赫连昌,以功赐爵南皮子。与崔浩共参著作,位中书侍郎、给事中、冀青二州中正。

他的父亲高谠,曾跟随太武帝消灭了赫连昌,因有功而被赐南皮子的爵位,与崔浩一起参与写作,任官至中书侍郎、给事中、冀青二州中正。

假散骑常侍、蓚县侯,使高丽。

又代理散骑常侍、县侯,曾出使高丽。

卒,赠冀州刺史,假沧水公,谥曰康。

他死后,追赠冀州刺史、假沧水公的职位,谥号 康 。

祐兄祚袭爵,位东青州刺史。

高佑的哥哥高祚继承了父亲的爵位,做了东青州刺史。

祐博涉书史,好文字杂说,性通放,不拘小节。

高佑在诗书经史方面知识渊博,喜欢文字和各种杂论,性格通达豪放,不拘小节。

自中书学生再迁中书侍郎,赐爵建康子。

他从中书学生升迁为中书侍郎,赐爵建康子。

文成末,兗州东郡吏获一异兽,送之京师,时无识者,诏以问祐。

文成帝末年,兖州东郡吏捕获一只异兽送到了京师,当时没人能知道这是什么野兽。

祐曰: 此是三吴所出,厥名鲮鲤。

皇帝下诏问高佑。高佑说 :这兽是三吴所出,他的名字叫鲮鲤。

余域率无,今我获之,吴、楚之地,其有归国乎?

其他地区都没有这种野兽,现在被我们获得,吴、楚之地,大概将来有归顺我国的吧!

又有人于灵丘得玉印一以献,诏以示祐。

又有人在灵丘得到一枚玉印献给了朝廷,皇帝又下诏让高佑看。

祐曰: 印上有籀书二字,文曰 宋寿 ,寿者命也,我获其命,亦是归我之征。

高佑说: 印上有大篆体的两个字, 宋寿 ,寿就是命,我们得到他的命,也就是他要归我们的意思。

献文初,宋义阳王昶来奔,薛安都等以五州降附,时谓祐言有验。

献文帝初年,宋义阳王刘昶来投奔,薛安都等人以五个州来投降归附,当时人都说高佑的话灵验了。

孝文初,拜秘书令。

孝文帝初年,高佑任秘书令。

后与丞李彪等奏曰: 《尚书》者,记言之体;《春秋》者,录事之辞。寻览前志,斯皆司勋之实录也。

后来他与丞相李彪等上奏说 :《尚书》是记言体文,《春秋》是记事的书,追寻前人的记载,都是言论和行动的实录。

惟圣朝创制上古,开基《长发》,自始祖以后,至于文成,其间世数久远,是以史弗能传。

圣朝从上古创建以来,《长发》开创基业,从始均以后直到成帝,其间年代久远,所以历代的历史记载未能传下来。

臣等疏漏,忝当史职,披览国记,窃有志焉。愚谓自王业始基,庶事草创,皇始以降,光宅中土。宜依迁、固大体,令事类相从,纪传区别,表志殊贯,如此修缀,事可备书。著作郎已下,请取有才用者,参造国书。

我们疏忽遗漏,有辱史官之职,翻阅国志,暗下了决心,我认为从王业初建,各事草创,皇始之后,光照中土,应该依照司马迁、班固的体例,让各事归类,纪、传分开记载,表、志区分连贯,这样修撰国史,诸事齐备,在著作郎以下的人中,选取有用之才参加修撰国书。

如得其人,三年有成矣。

如果选到合适的人选,三年就能有成果了。

帝从之。

孝文帝准了他们的奏。

孝文尝问祐: 比水旱不调,何以止灾而致丰稔?

孝文帝曾经问高佑: 如水旱不调,怎么样才能制止灾害而得到好的收成呢?

祐曰: 尧汤之运,不能去阳九之会。陛下道同前圣,其如小旱何?

高佑说: 唐尧和商汤这样的圣君,都不能制止灾荒的年景,陛下您和过去的贤君一样,对旱灾能怎么样呢?

但当旌贤佐政,则灾消穰至矣。

只要表彰贤能,让他们辅佐朝政,那就能消灾,就会有好收成。

又问止盗之方。祐曰: 苟训之有方,宁不易息?

孝文帝又问他制止盗贼的方法,高佑说: 如果训导有方,怎么会不平息盗贼呢?

当须宰守贞良,则盗贼止矣。

官吏们必须坚持忠良、清廉,那么盗贼也就会消失了。

祐又上疏云: 今选举不采职政之优劣,专简年劳之多少,斯非尽才之谓。宜弃彼朽劳,唯才是举。

高佑又上疏说: 现在选拔人才,不看他在职时政绩的好坏,专凭年资的多少来任选,这不是人尽其才的做法,应该舍弃那种以年纪大、资格老作为条件的选任方法,惟才是举。

又勋旧之臣,年勤可录而才非抚人者,则可加以爵赏,不宜委以方任。

另外,那些过去的有功之臣,他的资格和功劳都可以记载,但如他的才能不适宜去治理国家的,可以给他们加爵和封赏,不适宜再委以重任。

所谓王者可私人以财,不私人以官者也。

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当王的人可用财物来做人情,不能以官职来做人情。

帝皆善之。加给事中、冀州大中正。

孝文帝对他的话都很赞同,给他加官给事中、冀州大中正。

时李彪专统著作,祐为令,时关豫而己。

当时李彪统管著作之事,高佑为令,只是经常关心一下而已。

出为西兗州刺史,假东光侯,镇滑台。

后来高佑离开京都,任西兖州刺史、假东光侯,镇守滑台。

祐以郡国虽有太学,县党宜有黉序,乃县立讲学,党立教学,村立小学。

高佑认为郡国有太学,县里、乡里也应该有学校,便在县里设立了讲学,在乡里设立了教学,村里设立了小学。

又令一家之中,自立一碓;五家之外,共造一井,以给行客,不听妇人寄舂取水。

又让每家都自己筑一舂米的石碓,五家以上就要合打一口井,用来供行路的客人使用,不让妇女寄舂米和打水。

又设禁贼之方,令五五相保,若盗发,则连其坐。

他又制定了防止盗贼的方略,他让村民五五相保,如果谁被发现有偷盗行为,那么相保之户就要受牵连。

初似烦碎,后风化大行,寇盗止息。

起初他的做法让人感到有些繁琐,但后来这一地区风气很好,没有什么强盗和小偷。

转宋王刘昶傅,以参定律令,赐帛粟马等。

后来,高佑又任宋王刘昶的师傅,因为参定律令,得到赏赐玉帛、粮食、马匹等。

昶以其旧官年耆,雅相祗重。

刘昶因为他是旧朝官员,年纪大,十分敬重他。

拜光禄大夫,傅如故。昶薨,征为宗正卿,而祐留连彭城,久不赴。

高佑任光禄大夫,并仍然担任师傅,刘昶死后,高佑被召任为宗正卿,而高佑却留连于彭城,很长时间不去赴任。

仆射李冲奏祐无事稽命,处刑三岁,以赎论,免卿任。

仆射李冲上奏,说高佑没有什么理由而停留,不听王命,高佑被处以三年刑罚,可以赎罪,免去宗正卿职务。

复为光禄,卒。

后来他又任光禄大夫,在任职期间去世。

太常谥曰炀侯。诏曰: 不遵上命曰灵,可谥为灵。

太常寺给他的谥号为 炀侯 ,皇帝下诏说: 不遵从皇上的命令叫灵,可谥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