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说卦》荀爽《九家集解》《乾》 为木果 之下,更有四,曰:为龙,为车,为衣,为言。

在《易•说卦》荀爽的《九家集解》《乾》 为木果 之下,又有四种性质,即:为龙,为车,为衣,为言。

《坤》后有八,曰:为牝,为迷,为方,为囊,为裳,为黄,为帛,为浆。

《坤》卦后有八种,即:为牝,为迷,为方,为囊,为裳,为黄,为帛,为浆。

《震》后有三,曰:为王,为鹄,为鼓。

《震》卦后有三种,即:为王,为鹄,为鼓。

《巽》后有二,曰:为杨,为鹳。

《巽》卦后有二种,即:为杨,为鹳。

《坎》后有八,曰:为宫,为律,为可,为栋,为丛棘,为狐,为蒺藜,为桎梏。

《坎》卦后有八种,即:为宫,为律,为可,为栋,为丛棘,为狐,为蒺藜,为桎梏。

《离》后有一,曰:为牝车。

《离》卦后有一种,即:为牝车。

《艮》后有三,曰:为鼻,为虎,为狐。

《艮》卦后有三种、即:为鼻,为虎,为狐。

《兑》后有二,曰:为常,为辅颊。

《兑》卦后有二种,即:为常,为辅颊。

注云 常,西方神也。

注释说: 常,为西方神。

陆德明以其与王弼本不同,故载于《释文》。按:《震》为龙与《乾》同,故虞翻、干宝本作 駹 。

陆德明因为苟爽的说法与王弼本不同,因而将它记录在《经典释文》一书中按:《震》为龙与《乾》为龙相同,所以,虞翻、干宝本作 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