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叔痤病,惠王往问之。曰: 公叔病,即不可讳,将奈社稷何?

魏国的公叔痤病得很重,魏惠王前去问候他,说: 您病重,这已是无法避讳的了,国家应该怎么办呢?

公叔痤对曰: 痤有御庶子公孙鞅,愿王以国事听之也。为弗能听,勿使出竟。

公叔痤回答说: 我有一个儿子叫公孙鞅,希望大王在国事上听从他,如果不听从,一定不要让他离开魏国。

王弗应,出而谓左右曰: 岂不悲哉!

魏惠王没有答应,出来后对左右大臣说, 这难道不可悲吗!

以公叔之贤,而谓寡人必以国事听鞅,不亦悖乎!

凭公叔痤的贤能,却对我说在国事上一定要听从公孙鞅的,这不是很荒谬!

公叔痤死,公孙鞅闻之,已葬,西之秦,孝公受而用之。

公叔痤死了,公孙鞅听到后,埋葬完公叔痤,就向西去了秦国。秦孝公接纳并重用了他。

秦果日以强,魏日以削。

秦国果然一天比一天强盛,魏国一天比一天削弱。

此非公叔之悖也,惠王之悖也。

这不是公叔痊的荒谬,而是魏惠王的荒谬。

悖者之患,固以不悖者为悖。

荒谬者的祸患,本来就是把不荒谬的看成是荒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