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为大司马时,舍中儿犯法,军市令祭遵格杀之。

东汉光武帝刘秀做大司马时,有一回其府中的家奴犯了军法,被军市令祭遵下令杀掉。

秀怒,命取遵,主簿陈副谏曰: 明公常欲众军整齐,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奈何罪之?

刘秀很生气,命令部下将祭遵收押。当时,主簿陈副规劝刘秀道: 主公一向希望能够军容整齐,纪律严明,现在祭遵依法办事,正是遵行军令的表现,怎么能怪罪他呢?

秀悦,乃以为刺奸将军,谓诸将曰: 当避祭遵。

刘秀听了这话很高兴,不但赦免了祭遵,而且让他担任刺奸将军一职,又对军官们说: 你们要多避让祭遵啊!

吾舍中儿犯法尚杀之,必不私诸将也!

我府中的家奴犯法,他尚且将其斩杀,可见他的公正无私,他肯定不会对你们有所偏袒的。

罚必则令行,令行则主尊,世祖所以能定四方之难也。

赏罚果断分明,军令才可以推行;军令畅行无阻,主上才会具有威严。正因如此刘秀才能平定四方,统一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