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梦得叶石林在颍昌,岁值水灾,京西尤甚,浮殍自唐、邓入境,不可胜计,令尽发常平所储以赈。

宋朝人叶石林在颍昌时,正逢水灾,京师西边一带特别严重,从唐邓等地漂来的浮尸不可胜数。

唯遗弃小儿,无由处之。

叶石林命令以库存的常平米来救济灾民,但很多被遗弃的小孩却不知该如何处理。

一日询左右曰: 民间无子者,何不收畜?

有一天,叶石林问左右的人说: 民间没有孩子的人为什么不收养他们呢?

曰: 患既长或来识认。

左右的人说: 怕养大以后又被亲生父母认领回去。

叶阅法例:凡伤灾遗弃小儿,父母不得复取。

叶石林翻阅旧法例:凡是因为灾害而被遗弃的小孩,亲生父母不能再认领回去。

遂作空券数千,具载本法,即给内外厢界保伍,凡得儿者,皆使自明所从来,书券给之,官为籍记,凡全活三千八百人。

于是制作数十份空白的契券,详细说明这条法令,就发给城内外乡里之间的人家,凡是领养到小孩的,都让他们自己说明从哪里得来的,登录在契券后发给他们,并由官府登记在户籍里。如此一来,一共救活了三千八百个失怙的小孩。